浙江杭州,一男子来当地出差,期间到餐馆吃了一顿饭花了67元,男子觉得价格太贵便向

雪峰说法 2024-09-21 19:21:43

浙江杭州,一男子来当地出差,期间到餐馆吃了一顿饭花了67元,男子觉得价格太贵便向市监局进行了4次举报,可是经过调查市监局认为餐馆不存在问题,男子还是不服,又找来了媒体给曝了光。餐馆老板表示,我明码标价了。

丁先生是外地人,去年11月份的时候,因工作之故来到此地出差。

临近中午,丁先生走进了一家中式快餐店,餐馆的外观并不起眼,但从里面飘出的阵阵香气却勾起了他的食欲。

来到点餐区,丁先生点了一份凉拌黄瓜、可乐鸡翅以及藕片炒肉还有一份米饭,谁知,这简简单单的几道菜,一共是67元。

在丁先生看来,这么一点量以及这些菜品,充其量就值二三十元,但是身为外地人,丁先生因为担心被打,于是吃完饭后就匆匆离开,事发后,丁先生就将这家餐厅投诉给了市监局,希望能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市监局接到丁先生的举报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对这家餐馆进行了调查。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餐馆的菜单、价格标签以及相关的经营许可证等文件。经过一番认真的调查,市监局认为餐馆不存在问题。

餐馆的老板表示,自己一直都是明码标价,所有的菜品价格都在菜单上清晰地标注着。而且,人工贵、房租贵、食材也贵,餐馆的价格也是根据市场行情和成本来制定的,并没有故意抬高价格,老板觉得自己很委屈,因为这家店是盘下来的,不知道是不是原老板看到自己生意好,故意找人搞自己。

然而,丁先生对于市监局的调查结果并不满意。他认为,虽然餐馆明码标价,但价格表放在柜台里面,消费者在点餐之前很难看清楚具体的价格。如果价格表能放在外面,让消费者一目了然,那么他们在点餐的时候就可以更加理性地选择,也不会出现像他这样觉得价格贵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丁先生又找来了媒体,将这件事情曝光了出去。

事发后,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支持丁先生,认为餐馆应该将价格表放在更显眼的位置,让消费者有更多的知情权;有的则支持餐馆老板,认为明码标价就已经足够了,消费者在点餐之前应该仔细看清楚价格。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餐馆明码标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同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所以,餐馆老板将价格表放在柜台里面,虽然不是最显眼的位置,但也算是明码标价了。

然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消费者确实有权利知道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等信息,以便做出更加理性的消费决策。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如果价格表放在不显眼的位置,消费者在点餐之前很难看清楚价格,这可能会影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而市监局针对丁先生的四次举报均进行了核实,并未发现餐馆存在任何问题。

其实,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但经营者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定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仔细了解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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