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也不代表是自愿!”北京海淀,女子因经常被男友殴打提出分手。两天后,男友根据

小峰聊社会 2024-09-21 15:40:05

“主动也不代表是自愿!”北京海淀,女子因经常被男友殴打提出分手。两天后,男友根据女子提供的定位与其见面并对其殴打。将女子强行带回家中后,男友曾3次与其发生关系。案发后男友只承认一次是强行为之的,另外两次是女子主动的。但法院认为,女子主动不代表是自愿的,并对男子数罪并罚。

(参考信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恶性恋爱暴力案件,男子芦某因非法拘禁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也警示了恋爱关系中的暴力行为将受到严厉惩处。

芦某与贾某经朋友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但芦某对贾某的态度却极其恶劣,经常对她进行殴打。当贾某无法忍受提出分手时,芦某非但不同意,还采取了更为极端的行动。

1月6日,贾某在微信上提出分手,芦某不同意并引发争执。次日,芦某要求见面被拒后,竟在1月8日凌晨追踪到贾某所在的烧烤店,并对她进行了两次殴打,还强行夺走了她的手机。随后,芦某在早餐时间再次对贾某施暴,将食物泼向她的头部和面部。更令人震惊的是,芦某还强行将贾某带至其家中,继续对她进行殴打并限制其离开。

在芦某家中,贾某被限制了24小时的人身自由,且手机被剥夺使用。芦某在此期间不仅使用甩棍、拖鞋等物品对贾某进行殴打,还强行与她发生了三次关系。直到1月9日中午,贾某才趁芦某熟睡时逃离并报警。芦某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院认为芦某的行为构成强奸和非法拘禁罪,应数罪并罚,且因“三次”情节应从重处罚。然而,芦某及其辩护人却试图为他的行为辩解,但法院最终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法院认为,芦某在烧烤店对贾某进行殴打并夺走手机,以及之后的一系列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同时,芦某承认第一次强行与贾某发生关系,且有其他证据佐证,因此也构成强奸罪。尽管贾某在之后的两次中曾有与芦某发生关系的意思表述,但法院认为这是在极度恐惧和自保目的下的表现,并不影响认定芦某的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

法院以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芦某有期徒刑一年和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这一判决不仅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也向社会传递了恋爱关系中不容忍暴力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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