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私下交易的下场!湖北武汉,女子和两位伙伴从成都乘飞机到武汉出差。下飞机后是晚上12点左右,她们通过网约车平台叫了一辆车去往酒店。司机接单后要求女子她们私下交易60元全包。但上车后又要求她们高速费自理,为避免纠纷女子掏了高速费。没想到,距离酒店还有10分钟路程,又被要求提前结账,女子没敢同意。司机掉头,把她们拉到40公里外的荒郊野外,3个女生吓得惊恐大叫!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半夜12点左右,网约车司机竟然偷偷掉头,将3个女生拉到40公里外的荒凉地段,让她们下车。
3个女生刚下车,司机一脚油门就跑了,留下3个女生在黑夜里惊恐不已。王艳回想这一幕,至今都浑身发抖。
那天,王艳和其他两名女生,被公司派往武汉出差,3人乘飞机到达武汉天河机场时,已是深夜。
她们通过网约车平台叫了一辆网约车,从机场去往早已订好的汉阳区某酒店。
通过查看平台,王艳发现网约车的价格大约是50块钱左右。
3个女生在机场出口处等车时,就接到网约车司机的电话,要求她们取消订单,可以私下交易。
在询问价格时,司机说60元全包,意思是,她们女生带的东西多,司机可以帮忙搬运行李。
王艳和两位同伴商量后,考虑到,大晚上的司机师傅跑车也不容易,就同意了线下交易,认为这样司机可以多一些收入。
很快司机在机场接上了王艳他们,可上车后不久,司机突然提出让他们自理高速费。
王艳就不太乐意了,她质问司机师傅:“沟通的时候,不是说好了全包吗,怎么刚上车就变卦了?”
司机师傅却说:“我们这边就是这样的,全包,但是不包括高速费的。”
王艳她们以为是地域差异,况且高速费也不多,为了避免纠纷,就自己掏了高速费。
然而,司机可能是看他们3个女生是外地人,又是在晚上乘车,而且脱离了平台的监管,态度就有点嚣张。
在车开到地铁站附近时,司机又提出了无理要求,让王艳提前结账。
王艳当时坐在副驾座上,她看了一下导航,显示距离她们住宿的酒店,还有10分钟的路程。
身处异地,又处于一个陌生的环境,3个女生根本不敢提前结账。
她们怕司机收钱之后,还会像刚才一样言而无信,赶她们下车,那她们可怎么办?
王艳马上表示,让司机师傅把她们送到酒店再结账!
司机不同意,用方言说了一大堆话,王艳她们也听不懂,之后双方又争论了几句。
司机突然调转了车头,但王艳对当时的地况并不熟悉,根本不知道是不是去酒店的路。
直到她们看到了汉口江滩的牌子,才知道自己开的方向并不是去往酒店的路,而是距离酒店越来越远。
3个女生吓坏了,而且她们越来越恐惧,于是提出让司机停车放她们下车,然后把60元车钱转给他。
然而,王艳打开车门一条腿还没着地,司机一脚油门就冲了出去,当时车门开着,王艳的半条腿还留在外面。
为了留下证据,王艳冒着危险拍下了当时的情景。
然而,车子一直没有减速,而是把3个女生拉到了40公里外,在一个特别荒凉的地方才停下车,3个女生下车后,司机开车一溜烟的跑了。
半夜三更,3个女生不知身处何地,观察周围,只觉得满目荒凉,似乎置身荒郊野外。
3个女生吓得惊恐大叫,但她们又不敢乱动乱跑,怕发生更危险的事。
过好一会,3个女生才在原地又叫了一辆车回到酒店,打车花费了148元。
事后,网约车平台表示,由于王艳她们已取消订单,司机属于私下接单,平台没有责任,也不会介入。
武汉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王艳的投诉由黄陂区交通局运管部门调查处理。
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将把情况转交运管部门处理,进行详细调查,如果属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
1、网约车司机私下接单的行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的规定。
网约司机私下接单,违反了当地的《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将会面临行政罚款、暂扣营运证件等行政处罚。
司机要求乘客取消平台订单,进行私下交易,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司机与王艳他们约定了60 元全包,但上车后又要求自理高速费,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王艳3个女生可以要求,涉事司机退还高速费,赔偿从下车地点到达酒店的车费148元,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3、司机将王艳她们拉至荒郊野外,陷入危险境地,侵犯了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司机的不当行为不仅违背了契约精神,还构成侵权。
该案提醒:为了保障出行安全,在乘车时尽量使用正规的平台叫车,最好不要跟司机私下交易,这样权益才会更好的受到保护。
(文中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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