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丧尽天良!北京一15岁女孩,父母离婚后,一直跟着父亲生活。可女孩渴望母爱,暑假前去投奔母亲,却没想到,亲妈协助其男朋友将女孩灌醉后猥亵。此后,女孩痛不欲生,选择报警。网友:法院的判决真是大快人心!
(案例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案件回顾: 郑威和前妻彭莉莉离婚后,就一直自己带着女儿小云生活。
离婚时,女儿小云才5岁,所以郑威又当爹又当妈,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小云,可他知道,女儿心里还是渴望着母爱。一开始,郑威也试图联系前妻,让她回来关心关心小云,但都被她拒绝了,后来,他也就不再打电话了。
就这样,郑威和女儿两人相依为命,他尽自己所能,把最好的都给了女儿,小云在他的照顾下,15岁就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了,不仅如此,成绩也很好。因此好些人都羡慕郑威有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儿。
中考完的这个暑假,小云竟意外地接到了母亲的电话。电话里,母亲很是热情,并对小云连连道歉。诉说着她这么多年的不易,也不是不回来看她,只是因为她在北京,工作实在是忙。
小云听着电话里母亲的哭诉,善良的她竟也原谅了母亲这么多年对自己的不管不顾。后来母亲说要弥补她,让她暑假到北京去,她会亲自带着小云把北京玩遍。内心仍然渴望母爱的小云一心软,就答应了。
郑威得知此事后,也没法拦着女儿不让她见自己的亲生母亲,只能给女儿收拾好东西,再三叮嘱后将她送上了前往北京的飞机。
然而,小云本以为可以和母亲享受这稀有的母女时光,却发现母亲和新交的男朋友林华住在一起,她的心里很是别扭。之后母亲和其男友带着小云在北京游玩了大半个月,母亲也总在小云耳边说像林华这样对她好的人可不多,小云才慢慢放下这份戒备。
那天,像往常一样,母亲和其男友带着小云一起吃饭。饭桌上,林华提议三人可以喝些酒,本来小云还在犹豫,见母亲在一旁也说可以,她就在两人的劝说下,喝了一小杯白酒。
可刚喝下没多久,她就开始看不清东西了,没过几分钟,就没有了意识。之后,彭莉莉和林华见小云已经醉了,就将她带回了出租屋。 林华竟然趁着小云醉酒,对她实施了猥亵!
等小云醒过来,发现了身体的异样,联想到林华和母亲一直劝酒,她是又羞又气,于是,趁着两人还没发现她已经醒了,小云偷偷跑到警察局报了警。很快,警方就将彭莉莉和林华抓获。
案件分析: 远在老家的郑威得知此事后,立即将彭莉莉和林华告上法庭,要求严厉制裁这两个人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为共犯协助他人猥亵的,可能面临与主犯相同的刑罚,具体刑罚还需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
本案中,林华作为主犯对小云实施了猥亵,毫无疑问,他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而彭莉莉作为共犯,协助林华对小云进行猥亵,且猥亵行为针对的还是她自己的女儿!两人共同构成强制猥亵罪。
而小云只是一个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法律,法院判处彭莉莉、林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案件看法
这是亲妈吗?你不管自己女儿就算了,可也不能这样害女儿吧!这种行为简直是令人发指!
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免责声明】文章案例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案件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删除内容!本文由真实故事改编。
男的宫刑,女的劳改,
离婚才5岁,15岁相依为命,善良然后去原谅找妈妈,渴望母爱 真的是这样吗[并不简单]我反而更可怜她爹
这种女人还配作人母?简直禽兽不如
这个父亲不是更可怜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了女儿。无数次想让他过来看看女儿。女儿知道母亲不愿意来看他,根本就不想跟他有关系。结果女儿依旧想着她妈。这有点
女人一旦疯狂或者风骚起来,真的就没男人什么事了
真尼玛能吹,判3年6个月,你哄👻呢
我见过亲妈做小三,介绍女儿去做同一个人的小四的
判太轻了!
不陪伴自己成长的都是陌路人。真有可能害你。[裂开]
别拿身份说事,身份代替不了德行
严惩凶手
真的是猥亵而不是强奸吗?
遇到这种妈
都是人渣,这判决太轻了,[捂脸哭]
离婚小孩抚养权,优先母亲,只有女方自己放弃 女方有重大过失这几张情况,小孩可能才会给父亲,所以离婚没有小孩抚养权的女性,基本都有问题,不是出轨就是生性凉薄
这种女人也配为人母?
枪毙这俩个畜牲!
今天社会的病态就是亲人不亲,虚伪的情感到处都是,所以才真情难得,在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充满了人情味,这才是最可贵的。钱重要比钱重要的是情感,是维系人类幸福的根本。
恶魔在人间
假!
如果是真的!这判决太轻了才三年而已!如果强奸得逞判八年都不过份!😓😓
严惩有用吗?直接千刀万剐
商量好了再玩就没事了
肥水不流外人田
这妈妈。幸好他爸爸离婚了。
小编不要糟蹋华夏文明,把伦理的事当玩笑是要还天打五雷轰的
集美又发动天生爱人的能力了,GHG!
都该吃花生米
对这种狗男女判的太轻了!
是真的吗,?
胡扯蛋。
男的切了,女的浸猪笼!这尼玛是人?
小编的人生如此艰难困苦
死刑,一对狗男女!
这样事情判轻了吗
这种女人,用伤尽天良,灭绝人性来形容它,都难解心头之狠。
现在很多用AI写的假文章,注意甄别
虽然你扯犊子不容易,但是我实在没空看完[滑稽笑]
丧尽天良!不陪做母亲
奸夫淫妇!一个字"杀”。判得太轻了,应该判重刑,甚至死刑。
最毒妇人心啊
犯罪成本有点低,直接十年起歩!
此案如不顶格判罚那庭审法官🉐了多少好处?
2人应立即执行!!!打头
强制猥亵罪?猥亵是强奸的意思吗?我虽不太懂法,但字面意思还是懂的,猥亵罪绝对没有强奸罪严重
什么神经病判的???才3年???女孩子毁了一生。
要是这么轻,那强奸罪就多了起来了
才三年6个月、不公平、真正的、应该判男的十年丶没收作案工具、女的二十年丶因为她是母亲、二人财产全部没收。
直接拿到菜市场去
枉为人母
热脸贴冷屁股,还被崩了一脸!
强烈建议把这对狗男女浸猪笼淹死
最毒妇人心
直接两人把自己所有赔偿给这个姑娘!然后他俩原地自爆!给扫地阿姨添点麻烦[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不判死刑,给法律与法官一个差评
判的太轻了吧、真的无语!
胡邹八扯穷八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