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这家物业公司,遭到全国人民的唾骂! 老罗也从没见过这么嚣张的物业!这种物业就应该立即取缔! 事情的起因是:广州一友友买了二手房,在装修时,竟然被物业公司断水断电! 原因竟然是前业主欠了好几万的物业费! 而奇葩物业公司竟然要求现业主,补缴前业主欠下的物业费! 最后,广州法院判了:物业公司必须通水通电,并且配合现业主办理装修等报备手续。 在此,老罗跟大家科普一下,《民法典》是这么规定的:“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所以,大家记住了,不管发生了什么事,物业公司都没有权利“通过停电停水停燃气等行为”催缴物业费。#广州东站到广州南站坐高铁近500块钱#
这智伤,还买啥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