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湖南双峰,医院办公室男主任准备倒车掉头时,因坐在副驾驶室的护士长在低头刷手机挡住其看反光镜,情急之下,用手拨了一下护士。可谁曾想,事后护士却报警被猥亵。主任被拘5日后,以两只手被分别戴上一副手铐违法、其没有违法的主观故意、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告上法庭。
(来源: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法院)
颜女士是某医院的护士。而比颜女士大21岁的男子阳某则是该医院的办公室主任,是颜女士顶头上司。
事发前一个多月,医院正院长在召开护士工作会议时,当众宣布了将任命年轻能干、年仅28岁的颜女士为医院的护士长,且当月开始就可以涨工资。
可到了发工资那天,颜女士却发现自己的工资根本没有涨。但其却不敢直接去问院长并因此怀疑是办公室主任阳某故意使得坏。发工资当天,颜女士因没有涨工资而故意不参加医院的消防知识培训会议。
阳某作为统筹负责人,批评了颜女士。虽然颜女士当时没敢当面顶撞,但其心里就对阳某更加不爽了。
8天后,颜女士又故意不参加药房电脑培训。阳某多次电话催促后,颜女士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到场参加。
就在这天下午15时许,阳某驾车与颜女士外出办事。二人办完事返回医院的路上时,因前方有一树横亘路中,挡住去路。阳某驾车准备倒车掉头返回。
阳某在倒车过程中,因坐在副驾驶室的颜女士低头刷短视频且撑住了反光镜视线,与其有了身体接触。
因双方有身体接触,颜女士立马脸色就变了。事后阳某也看出颜女士的脸色不对,但其只认为自己与其有身体接触仅仅是为了看反光镜,没有恶意。最多就是自己没有先用提醒的方式处理,有点冒失。
为了表达歉意,阳某当面和颜女士道歉,并在快到医院时主动下车到超市给颜女士购买雪糕、饮料。
可阳某回到车上时,颜女士的人却不见了。当时其还没多想。可当其一个多小时后,却在派出所见到了颜女士,并被颜女士指控其以看反光镜为由猥亵。
民警得知二人是同事关系后,问颜女士愿不愿意调解处理。颜女士很明确的说,不同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 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处罚。
据此,公安机关对阳某作出5日拘留的处罚决定。
但阳某认为,颜女士就是因工作对自己有意见,而故意借机把事情闹大的。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阳某在行政复议无果后,又告上法庭并主张称:
第一,通过事发前一段时间颜女士在医院工作过程中对其的态度来判断,其明显是有报复之嫌。
第二,其当时只是为了看反光镜才与颜女士有身体接触的,并没有恶意,且其当时就已经赔礼道歉了。
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违法主观故意的,不予行政处罚。
阳某的意思是,其为了倒车看反光镜。后因看到颜女士在低头刷短视频,所以才会下意识一拨并因此与颜女士有身体接触的,但其主观上并没有违法的故意,且其道歉是因自己的冒失并非是承认有恶意。
第三,办案人员得知颜女士不调解后,就用手铐铐住其左手。之后,又以不老实为由,又用另外一副手铐,铐上其右手。
第四,办案人员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对其问话。
据此,阳某以认定事实不清、办案程序违法、违法使用警械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对其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认为:
首先,根据双方的陈述以及其他在案证据,可以认定阳某主观上有违法的故意。
其次,《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拘留、看押、审讯、拘传等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具体到本案,阳某并非主动到案,办案人员根据办案经验结合违法人到案方式判断其有脱逃等风险,进而使用约束性警械并无不当,这也是防范发生执法安全责任事故的现实需要,更是对违法人的一种保护,且上述条例也并无规定只能使用一副手铐。
最后,阳某是医院的办公室主任,且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其应当知道在询问笔录中签名并按捺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法院认为:
1、《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4条明确规定,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阳某的询问笔录有提到上述内容,但同步录音录像视频中办案人员并没有提及。即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2、录音录像视频显示阳某面对办案人员询问的细节与笔录不一致,且还有些关于细节方面阳某视频中并未陈述但却被记录在笔录中,鉴于两者区别太大,故应当以视频为准。即本案主要证据不足。
3、办案人员给阳某两只手分别戴一副手铐,属于滥用职权。
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五)滥用职权的;
综上,法院判定撤销对阳某的处罚决定。
就算是有错也不是什么严重错误,有单位有姓名的,怎么可能会逃脱,有什么必要而使用约束性警械,警方行为非常的可疑,必有其他原因。
倒车中,驾驶员需看右侧倒车镜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人玩手机或身体前倾,确实影响驾驶员看倒车镜!
这个主任没有经验,不承认碰她,那女的有什么办法吗?
因驾驶车辆,处于副驾驶位置的的确会影响到司机的;为规避风险最好不要让没有关系的坐副驾
因为倒车时右后视镜被副驾乘坐人员挡住视线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急时我也经常把副驾座位上的人一把拉开
那个女的估计在医院也没法混了。
果然是性别一换死刑起步
28岁的资历,心智如此任性,什么级别的医院能当上护士长?
男的猪手如果没有较长时间的停留,女的怎么了就去报案😰
人心险恶
院长任命的女人、你一个主任也敢上手[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下次一定注意[抠鼻]!
男的不是借口揩油,我差点就信了。
确实是上手了,判有什么错。看反光镜有必要下手吗。
这男的这么蠢吗?主任怎么当上的?竟然跟一个和自己有矛盾的人一起开车出去?
这事主任又不是没有玩过,医院护士知道的
倒车看右后视镜被副驾位遮挡我也会习惯性伸手扒拉一下,这是下意识反应,因为这样比叫对方往后靠以及做出身体反应快!这主任如果不是故意,那真是够倒霉催的[呲牙笑]这女护士过分了。
又来一位职场小仙女[作揖][哭笑不得]
院长提拔,工资未涨,想涨工资,就得听话呀!什么车在系着安全带的停况下低头玩手机能挡住后视镜?
这个女的吃多了
倒车或者会车时副驾驶低头看手机很烦人 挡着火大 被扒拉的火也大
警察到要倒退的现场车里去模拟一下当时的场景,看是否挡住了反光镜的视线不就清楚了吗?现在的办案人员办的都是什么案?就凭一方瞎说一气就可以拷人?滥用职权该怎么处罚?
网络人渣多,护士长没事跟办公室主任过不去?而且赌上自己的前程?从此以后整个医院的人看她的眼光都不一样,摸就是摸了敢做不敢当。
护士借机报复,警方滥用职权
这种可信可不信,所以警察没有必要抓。我晚上加班和新来女研究生开个房子写材料。后来女生说今天洗澡了,她月经刚结束。材料写完大概凌晨两点各自回住处。对方未婚,多年来我一直琢磨这句话什么意思?
这个办公室主任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这个年轻的护士长是谁的人[打脸][吐舌头咯]
到底是拨了一下那里
大概率是院长提拨的人,主任不小心碰了,小仙女不乐意,加上本来就有矛盾。一生气就告了,警察来了,主任觉得自己没错,态度不好,警察居高临下地予以铐上以示权威。里面有一个是为人善良正直温和的吗? 很明显一个都没有。时代的进步,并没有带来人性的提升
这个事肯定不冤,主任拨哪里了,不是敏感部位,人家会不顾颜面告他吗?虽然护士挡了视线,你可以用喊话,或用手拨其肩,人就是想告你也没理由。
文中没有提具体细节。男的用何部位碰女的何部位?头部还是胸部。多长时间多少次数。细节综合细分。
女告男一告一个准,男告女能走遍所谓检察机关还不一定能告上,这就是所谓的男女平等?让我想起一个段子:女的在家没穿衣服被对面楼男的看了,女报警偷窥,男被抓。男的反过来没穿衣服,还是女报警裸露狂,男又被抓
28岁的护士长,没点背景能当上吗
看看场地在哪?如果是倒车中,他有这闲情逸致骚扰她吗?
弄死她
此女警察局应该有认识的人,明显的借机挑事,不过这个主任为什么开车载这名女护士呢?
还好他有录音最后显示和口供对不上,不然被坑死了
有部分人,穿上马夹,以为自己是至高无上的神。
事是真的,但估计扒拉的地方不对
真是个笑话
这个好办,男的巧言令色且心怀不轨开除公职拘留罚款。女的怠岗慢工公报私仇滥用警力开除医院。医院把编制岗位拿出来招聘
这女的是不是傻了?这种假新闻也能上热门
怎么样的身体接触?
不是说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靠!太可怕了。太可怕了仅凭一句话???不可思议。我只能说:看看吧,现代社会都把垃圾女人惯成啥了?垃圾脑残是越来越多了[好生气]铺天盖地
写这文你当警察是傻子吗?不会调监控查证吗?
为避嫌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让女同事坐副驾位置的。
潜规则没有成功,反噬了
只要女人告,男人就百嘴莫辩?
局外人不好判断,本来提醒一下就行的事,为啥用手扒拉?
恶毒不过妇人心
同单位又是直属上司,如果不是故意侵犯,正常人是不可能报警的,还有可能是报复。
应该把涉笔录者的相关人员通通逐出人民警察队伍!
女的扒拉一下男的,能判吗
这个案例告诉广大男司机们,不要免费搭载异性乘客,尤其不能让异性坐副驾驶!
不是写作能力差就是故意瞎编。
好多地方都是本月升职本月加薪,但是实际本月薪水和绩效都是下个月的14和28号左右发,压根不是说你这个月升职升岗,这个月就涨,因为这个月的周期发的是上个月的。 然后借此缺席消防安全培训本来就是违法违规,批评合理合法。 借机报复的行为如果不予以处罚,就很离谱。
红掌拨清波?
这样的女人,对待工作的态度,根本不配当领导,都是在江湖混的,有几个敢跟领导上劲的,除非有靠山
既然有矛盾,按常规打死都不会坐前排,尤其是还是异性,应该是故意的。
各路神仙登场,只是真的有点毁三观!
我开车不管男女同事都用手拨拉下
护士低头是重点
这女的很有问题
你说我就信吗?
倒车时 副驾档倒车镜,我也是把碍事的脑袋扒拉过去,以后要注意楼…
查一下院长,一定有收获
拨哪里了?证据呢?没证据就靠一张嘴?那男人不都得进去。
这种情况不是拉就是吼,因为关系安全会比较急。
道什么歉啊,当时说明一下就行了,扯犊子玩意的文章
如果是事实,可状告恶警严重违法!可反诉荡女诬陷!
我开车不喜欢副驾驶做人,尤其是异性。你就啥也没干,别有用心的人看你俩做一个车里主驾副驾,也给你来点流言蜚语
是个女的威力真大
现在只要一点小事进去就是手铐带着,槛用职权成专利。
不是,这都和你不爽的人,你还让她上车?好吧,就算你大气,但也不该让她坐副驾嘛
这种小事,警方介入,没有关系,肯定不行,司法资源不是闹着玩的
从帖子上看,颜女士上面的人应该是正院长!而且是正院利用她做掉办公室主任!
医院里乱得很,这医生想潜规则别人不给机会就给别人穿小鞋,再制造单独机会,再肢体接触试探。谁知碰上钉子了。
报警当场就抓人了,怎么确认犯罪证据确着?
这女的老公可能是派出所的
诬告怎么这么不要脸,关键是无罪。
关键是碰到了女护士身体的那个位置?事出有因拉扯一下她不是往正常吗?
你又不是院长。。。
办案的太儿戏了!
反诉诬陷
俩人关系既然不合适、居然还一起去办公出差做一个车你做啥副驾驶,后排不舒服吗?
估计先跟主任后跟院长主任不撒手所以想办法收拾一下
为什么一直在说身体有接触,接触肩膀还是大腿内侧这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君子动口不动手,
不好说,不好说。
这个主任冤,护士明显有报复。
我看大家基本都在喷那女护士长,但我怎么感觉那男领导有问题,因为逻辑不对呀。
职场想潜轨者的老男人不要太多,身边有的是事例。同样靠着有几分姿色上位的女人也不在少数,只是感慨与本文内容无关。
索性真下手,可能会反转!…
这女人是渣女,怎么坐副驾?老婆才可以坐副驾!
屁大点事!浪费公共资源!
直接揍一顿,把性质变成互殴
胡编
下次让她坐后面
现在的女人都不能碰了
这中间有故事呀 以后做地铁公交一定要注意了
副驾 有时候真会影响开车看后视镜,所以我副驾极少坐人,除非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