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大了!”江苏南京,一大爷为锻炼身体,在小区广场上练习倒走,一名儿童骑着儿童

姜海楠聊社会 2024-09-06 17:50:08

“这事大了!”江苏南京,一大爷为锻炼身体,在小区广场上练习倒走,一名儿童骑着儿童车从他身后驶过,两人相撞。大爷倒下时用手臂撑地,导致左手粉碎性骨折,大爷子女将儿童及其监护人告上了法庭,索要各项费用6万余元,家长也很无奈:他还只是个6岁的孩子……

“碰!”巨大的碰撞声音以及重物落地的声音响彻整个广场,周遭的人顺着声源传来的方向看去,一名大爷倒在地上。

孙大爷蜷缩着身子,右手虚抓着自己的肩膀,嘴里满是痛苦的呻吟。

孙大爷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家就住在公园附近,平时有事没事的就过来这边溜达溜达,晚饭后还会适当做一些锻炼项目。

倒着走路是他在手机上看到的一种锻炼方式,说可以训练人的平衡感,还促进血液流动什么的,反正他怎么练都是练,就在公园开始尝试倒着走。

晚上的公园人很多,很多老年人都出来溜达消食,还有小孩也出来一起玩耍,想要找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倒着走是不太容易的。

孙大爷精心挑选了一个人比较少的空地,开始倒着走。

最开始他还是非常关心后面有没有人,时不时回头确认,不过一直都没什么人走到他的行动路线上,所以渐渐地他回头次数少了,间隔的时间也更久了。

感觉到撞击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身体的反应能力比不上年轻人,一下子就往前扑倒了。

本能让他双手试图撑地,但姿势没有摆好,孙大爷的左手一下子就杵到了地上,咔嚓一声之后带来的就是剧烈的疼痛。

一个小男孩也摔倒在地,懵懵懂懂地看着孙大爷,自己也害怕地哭了起来。

小男孩叫天天,今年刚刚六岁,这次是奶奶带着他一起出来玩的。

他小时候家里就给买了小自行车,他很喜欢骑车,奶奶就在晚饭后带他在广场上安全的地方玩一会儿。

这辆小自行车还有辅助轮,是比较安全的,不太容易摔倒。

奶奶在广场上遇见了自己的老朋友就去聊天了,让他自己在边上玩一会儿。

这个年纪的小孩还不太有安全意识,而且广场这样的地方在他的观念里就是安全的,所以天天非常兴奋地蹬车,根本没注意到前面的孙大爷。

撞到人的时候天天也蒙了,他和车子一起倒下了,不过他没什么事情只是摔了一个屁股墩。

围观的群众很快就为孙大爷拨打了120,将孙大爷送到了医院。

经过医院的诊断,孙大爷的左手手臂粉碎性骨折,需要做手术,预后效果还不知道,属于十级伤残。

孙大爷的子女在得知了孙大爷的情况后松了一口气,但是他们非常生气。

如果当时天天不在那里骑车的话就不会撞到孙大爷,自然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一系列惨剧。

而且天天六岁就不应该骑车,他根本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手术费用以及孙大爷的精神损失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他们认为应该由天天的家人来承担,共计六万多元。

但天天的家人不这么觉得,天天就是一个小孩子,骑车是带辅助轮的,而且这件事情完全就是意外。

广场上没有说哪里是不能去的,他们就是正常地玩耍,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双方没有协商好,最终闹到了法院。

这件事情双方都有过错,孙大爷作为一个成年人,倒着走路是有风险的,他知道这件事情还这么做,就要承担可能会带来的风险,他自己没看路。

天天作为小孩子不应该骑车,是有危险的,不过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奶奶是陪同他一起的监护人,她应该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

而她只顾着和朋友说话,也算间接导致了这个结果。

双方都有过错,结合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由天天的父亲承担40%的责任,孙大爷承担60%,天天爸爸需要赔偿孙大爷两万六千多元。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能忽视潜在的风险,无论是成年人选择锻炼方式,还是监护人对孩子的看管,都需要时刻保持警惕。

意外往往在不经意间发生,而承担责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同时,我们也应更加重视公共空间的安全规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只有每个人都尽到自己的责任,才能减少类似的悲剧发生。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为自己和他人的幸福负责,让生活更加美好。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2024年9月5日 《老人在小区广场倒走锻炼,与骑车玩耍的6岁儿童相撞导致骨折,法院:自行承担6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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