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一女子在修鞋店修鞋,这时一名拄着拐杖的老人走过来,对着女子说,给你200元,跟我走吧。女子拒绝。可老人还不死心,继续说道,多漂亮呀,走吧。女子忍无可忍,说,你离我远点。店主听到动静赶紧出来,问道,怎么了?老人看见有人后灰溜溜的离开了。 (案例来源:小政视频) 张小丽的鞋坏了,来到修鞋店,让老板给自己的鞋进行修理。 老板进入店铺里面进行修鞋,只留下张小丽一个人在店里。 此时张小丽正在玩手机,突然出现了一名拄着拐杖的老人。张小丽被吓了一跳。 而这名老人却开口了,对张小丽说,我给你200元,你跟我走吧,你多漂亮呀。 张小丽觉得非常的恶心,这名老人连走路都走不稳,竟然还想这种事情,张小丽断然拒绝了。 可是这名老人还不死心,还在劝张小丽,走吧走吧,你多漂亮呀。 张小丽愤怒了,对老人说,你离我远一点。 此时店老板也听到了动静,走出来问道,怎么了? 骚扰张小丽的老人,听到了动静,赶紧颤巍巍的逃离了现场。 不过这一切都被张小丽用手机拍下来了,随后张小丽将视频发布到网上。 很多网友议论纷纷,纷纷谴责这名老人为老不尊,这么大年纪了还骚扰张小丽,实在是太过分了。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这名老人为老不尊,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老人拄着拐杖年纪很大了,就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却贼心不死,骚扰张小丽,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道德上要严厉的谴责这名为老不尊的老人。 同时这名老人也违反了法律,属于性骚扰张小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2、老人骚扰张小丽,违法,需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这名拄着拐杖的老人性骚扰张小丽,对张小丽无耻的说,给张小丽200元,让张小丽跟他走,严重的干扰了张小丽的正常生活。所以,老人违法了,需对老人进行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需对这名老人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对老人处以5日以下拘留,那么老人会被关进拘留所吗? 3、老人会被执行行政拘留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七十周岁以上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如果这名老人年满70周岁以上,那么老人就算被处以行政拘留,也不会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不会被关进拘留所的。 就算这名老人未年满70周岁,如果张小丽愿意和解,愿意原谅老人,老人也不会关进拘留所的。(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这种是真正的毒瘤,你愿意和解,他没事,你不愿意和解,他没事,所以,关你屁事?
为什么他认定她是做一行的?这个是重点
呵呵。重点是跟你走,你硬的起吗?死人渣
如果说这话的是,比如说黄晓明,张艺兴,侯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