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一女子擅自关闭位于其自家房屋内的整单元燃气总阀,引起多业主不满,物业公司只能撬锁入户并恢复燃气供应,后物业公司将房门换锁,女子却拒收钥匙,以物业公司擅自撬锁为由,起诉至了法院,法院的判决亮了!
事情要从小燕(化名)买下的那间商业用房说起,这间房子位置特殊,楼上住宅的天然气管道主阀门就在她的房间里。
这种情况本应促使房主与物业之间建立更紧密的沟通和互相理解,可惜现实往往不如人意。
小燕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不仅没有因此而改善,反而日益恶化,最终酿成了一场令人瞠目结舌的纠纷。
矛盾的根源是多方面的,小燕觉得物业服务质量低下,无法满足她的期望;而物业公司则认为小燕不配合他们的工作,处处刁难。
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关系逐渐变得剑拔弩张,这种紧张局势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直到2014年10月27日,事态终于达到了爆发点。
那天,整栋楼的住户突然发现家中燃气供应中断,有人正在做饭,灶台上的火焰突然就熄灭了,一时间整栋楼陷入了混乱,居民们纷纷向物业公司投诉,要求尽快修复。
物业公司接到大量投诉后立即行动起来,派遣工作人员前往查看情况。然而,当他们来到小燕的房间门口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房门紧锁,屋内空无一人。
物业多次拨打小燕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发送的短信也如石沉大海,杳无回音,这个突发状况让物业公司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在权衡利弊后,物业公司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们叫来了开锁公司,出于保障整栋楼居民利益的考虑,准备强行进入小燕的房间。
当门锁被撬开后,他们发现天然气的总阀门确实被人为关闭了,物业立即联系了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始紧急恢复供气。
考虑到已经破坏了门锁,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决定索性换上一把新锁,等小燕回来后再将新钥匙交给她。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物业公司多次尝试联系小燕,希望能够将新钥匙交给她。然而,小燕始终保持沉默,既不接听电话,也不主动前来物业办公室领取钥匙。
直到2015年3月,小燕终于现身,但她的态度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她对物业公司擅自撬开她的门锁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这是严重侵犯她的权益的行为。
小燕的愤怒如同火山喷发,她决定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以及更换门锁的费用。
一审开庭时,法庭上的气氛剑拔弩张,小燕坚持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是非法侵入,而物业公司则辩称他们是在处理紧急情况,行为合理合法。
为了查明真相,法官甚至亲自前往现场,实地考察了燃气阀门的位置和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经过深入调查和慎重考虑,一审法院最终驳回了小燕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小燕故意关闭燃气阀门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而物业公司的行为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并不构成违法。
然而,小燕并不甘心,她决定上诉。在二审庭审中,小燕搬出了新的理由,声称物业公司一直拖延不给她新的钥匙。
然而,物业公司早有准备,他们拿出了数月来的短信和通话记录,有力地反驳了小燕的说法。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小燕长达数月之久置之不理的行为明显是故意为之,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最终,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小燕的上诉。
这个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小燕太过自私,为了一己之私影响了整栋楼居民的正常生活;也有人指出物业公司的处理方式欠妥,应该有更好的沟通方式。
然而,大多数人还是认同了法院的判决。毕竟,在紧急情况下,物业公司为了保障多数业主的利益而采取的措施是可以理解的。
这个判决也给那些可能有类似想法的人敲响了警钟:私有财产权虽然受法律保护,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个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他人的正当权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和矛盾,我们应该首先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对抗,也要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尊重他人的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和谐、更加文明的社会。
这个新闻当年看过,文中没说全,矛盾焦点是煤气阀门设在个人商品房内,收房前房主完全不知情,占地危险还有配合检修等麻烦。公共利益是不该被影响,可是不把事情闹大,谁又会管某个个人的利益得失呢?公共设施本来就不该在个人房内,最该被指责的设计方开发商施工方全隐身了!
他妈的还大部分人认同,那些阀安你家里试试,自己掏的真金白银买的房,还要装那些公共资源,凭什么?凭你们脸大?
对于这种情况,我的做法就是一三五上午关阀门,二四六下午关阀门,周日间隔一小时关一次阀门,楼上投诉了我就认错,打开,人走了,我就继续关,看谁耗得过谁!
说了半天 就是牺牲他一个人 成全其他人 你有没有在他的角度考虑 怎么解决
为了大多数就要随意牺牲个别人的利益?物业公司和法院做得让人恶心
为了公共利益,他们家从此不能旅游,甚至不能家里离人。否则出现情况,就会被强制暴力破门而入。那些说人家有问题的,换做你,你试试能不能接受
其实业主是按燃气企业的要求,出门关阀的。还有按要求管道不能处于生活区的。要知道现在连厨房都要求装门与和生活区隔开,否则不与通气。所以那根管道就不该通气。
务业用公共利益侵点私人权益
当公众利益受损时就可以损害私人利益?
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总阀应该安装在住户外边!像电闸一样!
问题在于总闸装在业主房间是否合适?业主是否有义务管理总闸?物业是否可以总闸的名义擅自撬锁进入业主家?
消防安全才是重点,户主找消防鉴定安全性...
谁他妈把总阀安我家。物业无责,开发商无责,燃气公司无责。去踏嘛滴无责。
其他的就不说了,占用我的私有空间,交流沟通没有?损失补偿没有?出现后果谁来负责?爆炸燃烧是谁的责任?维修保养占据的成本又是算谁的?这些问题,只要迁移到公共空间去,全部解决!
不对,物业进宅也得有法院的进宅证才行,所以物业私入民宅是违法犯罪行为,除非法官被物业喂了狗粮了,
既然是公共利益,就应该是公共去承担责任,不应该一句为了公共利益而牺牲个人,进行道德绑架
安装就有问题
这个应该告开发商,物业是没办法解决的。尽管也对物业的很多小伎俩很不感冒,但这事还真不能赖他们,其他业主更是无辜。当然,也同情那个房主,如果不是被逼急了,谁会干出这种极端的事情来。
这件事的起因的始作甬者是燃气公司!这是故意还是没脑子把业主总阀装在租售出的个人产权房间内??????一不安全二违法违权!!!!!!![AK47][AK47][AK47][AK47][AK47][AK47][伏特加]
如果有这种把公共燃气开关,安装在个人住宅里的房子,我买一套。现在,AI编的网文,已经违背公序良俗了。很简单,这种房型结构在报设计图纸安全审批时,就通不过。
牺牲她啥利益了?
置个人安全利益于不顾!
假的吧?物业有权破门而入?如果发生火灾水灾或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物业可以破门而入。文中这种情况,物业应该报警,让警察破门而入才行。
从评论中看到有几个大神格局很大,将全幢楼的燃气总阀安装在一个别人花真金白银买的房子里面也说得没所谓,女户主为什么两次都败诉是因为她提出的反搏理我拿不到要点
当初房屋设计是怎么想的?验收是怎么过的?为了开发商能多卖一套房,把公共设施安到私人住房里面,这样合情理吗?那还要什么水表井电表井,怎么不连同物业办公室、保安休息室、清洁工具仓库…都放到别人家里去?
不定期做饭时间关,搞心态呗
业主家被别人破门而入,是不是该丢点什么贵重的东西。。。
自已做好厨房事,马上关闭阀门。
我认为每天做饭的时间,早中晚各关15分钟,不做饭就打开。制止问题解决。
总阀门,房间必须通风,电气全部防爆开关,等等。应该是这样吧。消防怎么验收的?
她告的地方错了,要告开发商将公用总阀装在私人住所,属于严重安全风险,不符合设计规范,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一告一个准
关键燃气公司霸道的很,要求业主家里一直有人以备检修,还要业主帮看设备,如有损坏就是业主责任,还有很多不平等规定。本来总阀就占了很多空间,还逮着业主欺负。忒不要脸。
换我就4 5 6点关个十几二十分钟 随机 大家添堵 有问题让别人去反应 谁不高兴就自己要求装的他家
停气了?不好意思,可能是我家孩子贪玩关了,对不起对不起!啊!又停气?,这熊孩子,我会教育他的,对不起!停气了?这孩子太贪玩了,我会教育他的。哦,又停气了?这孩子实在不闹腾了。又停了?好好,我一会开一下,不好意思啊。啥,又停气了?我去看看……[哭笑不得]
公共的阀凭什么安装在私人领域!!!
没关系啊,向煤气公司索要管理费,不给直接起诉
这阀门就不该装在房间内吧,,,
几万块一平米,人家就白占你的!你告去吧,呵呵
把总阀放到业主家就是最大的问题
甲和乙合谋动了丙的蛋糕,丙就收拾丁,戊,己,庚,辛。然后葵出来收拾丙,至于甲和乙没人管了!
从开发商,到设计,到施工,到验收,到燃气公司。全部都有责任,愣是没有一个站出来承担责任。
收过路费。有配合义务,但是多次耽误自己时间和精力要求付费也是保护个人权益。
早期住房,没有单独的管道井,水管、燃气管一般都是从一楼直接打眼穿上去。现在很多新建筑,燃气管一般也都是一楼穿到顶楼,一般隔五六层会设立一个楼上管道的检修阀门。这个阀门平常你不动,十年也不用管。当然,对于矫情的者,手贱,那就要承担楼上邻居的怒火了!当然,对于精致利己主义者,只管自己就行了,邻里关系算什么?
啥拉偏架的垃圾,总阀为什么在私人住宅里,这才是问题关键
间隙一下关一下开一下
是不是可以收过境费呢?
最好的办法是家中贵重物品不见了
那套房子能卖我吗?我按月收租金,不交我就不开
大多数认同?怕你是燃气公司的亲戚吧
为什么开关会设施在住户房呢?其实从一开始起诉的点应该选在这
我他妈的浇上混凝土,就算老子不住了,你也别想用
严重怀疑那间所谓的商铺门面属于后期违建 前期燃气安装 不可能把单元立管总阀安装在室内 就算后期发现 也属于包裹占压 严重隐患 必须要整改的
啥时候可以肆意侵犯个人利益,既然是公共资源,那么买房时这部分是不是不应该自己出钱
煤气总阀门设在别人家里,这是很大的安全隐患
那物业得到淮的许可?
大部分认同你有罪,是不是就直接定罪?
正常消防是通不过的
以众人利益的名义侵犯个人,这个世道还没扭得过弯
谁安装的炸谁去
燃气公共阀门安装到个人家中,这符合安全规定吗?如果需要关闭阀门,家里没人怎么办?还有一个接头就是一个风险点,你装到别人家里,谁敢住?
把管子钻个洞,密封所有窗户,搞个定时点火器,然后,就让他们再没有然后了。
死道友不死贫道。
消防是怎么过的?
看一个社会到底好不好,要看社会中少数人的基本权力是不是得到了保障。这个事件明显是为了楼上所有住户的利益,牺牲了一楼的住户的利益。社会问题,是制度好坏的反映。
劳资的房子,全灌满水泥也没毛病吧。[抠鼻]
撬锁 这不是入室盗窃么!
总阀门为什么要安装在私人家里?
这么明目张胆的做假证。没事?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别动不动就公共利益,什么是公共利益?谁定义的?
物业公司有权利私自破门进入别人的家里吗?
燃气总阀是不允许安装在居民家中的,居民没有义务为燃气公司看管燃气总阀门的,物业也是无权要求用户24小时在家值班看护阀门的。
搅混水!设什缺陷凭什么让个人承担?
人家的房子不是私有财产?破门而入不是犯罪吗?
为啥不判燃气公司改管道路线,主阀凭啥放人家里
这种换我,就到烧饭时间就关上。过半小时打开,过十分钟在关上。天天这样
不应该是起诉燃气公司移走总表吗?因为多数人的利益就能够侵犯少数人的利益?
最简单的操作,造饭时间关掉,过后再开
这个和现在老楼装电梯,一层不同意有啥区别?大多数同意就得同意?
跟流氓讲道理
哎呀,这事儿要等做饭的点你把阀门关2/3,别关死了。时间不用长,就一个小时。这样他们就没有证据证明你把阀门关了。等他们找人来的时候都正常了。让他们能用还用不好。门锁换成1万的。不把管道挪走,就这么让他用,公共的东西放个人家了外人还能有理了。 就得合理的治他们。
一三五限制给气,二十六定时给气,周日无气
谁安总阀,这么不专业
为啥不冲着开发商?
措辞很重要,要燃气公司出书面盖章“保证房屋内有人配合”,告他个侵犯人生自由权
明天我出差,屋内断电断气。物业敲门…换锁。下个月、我出差………、下下个月…
擅自关闭燃气总阀门,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问题在余利益分配的问题,如果买房时房价中减去了承担公共服的费用,那必须承拉,如果没有从房价中体现,那么要求开发商和燃气公司进行补偿。
就一天关三次,一次三十分钟
燃气阀门设在业主家里这种也是有问题的。
原来宪法中的个人财产不可侵犯不包括物业。
卑鄙无耻,把公共设施放置在私人区域,还要破门而入,是谁自私自利
你按我家试试,我一天都三小时,早上8点停一小时,中午十一点半停一小时,晚上六点停一小时
燃气使用安全须知就要求使用完了要关阀门。
谁同意以后就把总闸安他家里去
你他妈的拿人家室内当公共场所还有理!!!
总阀在居民家里很危险,做好饭必须要关掉。物业过来了,就给你行个方便,然后物业走了关掉,不然太危险了。为了自己的安全必须做到来了就开走了就关。你们不同意那就把总阀移走吧。
燃气总阀门就不应该安装在居民家中!
我就想知道这是哪里的法院判的,以后避个雷
每天中午晚上关阀门!公共利益怎么了?为了公共利益就要牺牲我的利益?你把燃气总阀门设在我私人的家里!你考虑过我的安全吗?所以直接说,为了我的安全,我在家的时候是肯定要关闭燃气阀门的,我离家的时候可以打开阀门,我不在家就算是燃气爆炸了也不会伤到我本人!
物权法在物业以及某些部门人员眼里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