瞅瞅王佳佳法官当年审的那个案子,你还觉得她判决有问题?那是2018年的案子,也是交通事故的事儿。当时王法官不仅支持了告状的人要的误工费,还同意了精神损失费的要求。每个细节她都列得清清楚楚,数据啥的都给得明明白白,挺让人信服的。从这个案子看,王法官压根没偏袒保险公司那一边,所以对于网上说保险公司想掏12000块私了这事,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查了查,原来这些说法都是自媒体整出来的,正经媒体都没提过这茬。网络也不是啥法外之地,希望能把王法官审那个党某某的案子详情公开出来,别让好法官被冤枉了。 素材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图都不敢发完。起诉金额15万多,最后判决金额你不敢发出来了吧,有人发出来了才11万多,少了近4万,相当于很多人打一年工还要不吃不喝才有的收入。
问题是那个案子,双方职业背景也公布一下哈
那时候还不是战略合作伙伴吧
这个案件骨折打钢钉也是住院才有误工费,医嘱写了1~2年,结果医嘱的误工费一天没有[得瑟]
他说我交的代码有bug,我告诉他,我前年的代码一直在运行着呢,没问题
看人上菜
在抖音上看到的与它姨妈家一个小区的人,那位说这人是它姨妈家的一个亲戚,找它姨妈好几次,然后你们懂的,又精神损失费又这又那的!反正各种弯弯绕绕你们都懂的!
这他妈谁和谁??也不是那个案子啊!!
听网上说这位是它姨妈家的一位亲戚!
2018年开始战略合作了吗?
人都是在进步,与时俱进,现在已经与保险公司有了协作。
法律解释权归法官所有
你还真是人如其名,不过我给你更正一下你干脆叫脑残,或者叫无耻?再要不叫沙雕?你选一个吧!
2018年前还没有战略合作伙伴
要服众不难,🉑以拿同尖案子比较一下即可
下辈子注意点
当年和现在有关系吗?
长大了。接受的教育不一样。
人一样吗?
有没有可能2018年保险公司还不是法院的战略合作伙伴
你说的是王老汉被碰的太轻了,没有后续治疗。赔的少。
当年法院是不是还没和保险公司战略合作?
请解释下国家法院作为法的裁判机构为何同企成为合作单位,这是干什么,与老百姓也成为合作人吗?!
你也是自媒体呀!
请别洗了!煤怎么洗都是黑的!
啥都不用说就只支持14天这条就难让人信服了,我侄子被车刮倒拖擦伤后背和后脑磕了一下就住了一个月院,伤很轻的也就破点皮,但医院说的是后脑被磕到如果有微渗血的话检查不出来,得观察一段时间,我们也怕啊,万一回去突然来个脑出血还有救?按王法官的标准我们都是讹人?老人最大的问题是他不像我一样有钱垫付住满医院要求的时间,也没人像我们一样有人去陪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