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佳佳法官,网上越来越多的人在找她种种错误,某些人可找到宣泄口了,大说特喷,却

我来侃社会 2024-08-27 17:22:33

对王佳佳法官,网上越来越多的人在找她种种错误,某些人可找到宣泄口了,大说特喷,却忽视一个关键问题:对生命权的尊重! 王佳佳即便是有错误,你可以去上诉、上访、反映问题,交上级部门来处理,她还没有到激起民愤、非得杀害的程度。党老汉再受委屈,作为成年人也不该去杀人泄愤。就凭剥夺别人生命权这一点,他不可饶恕! 每个人的生命权都是最珍贵的、最神圣的,不管是法官还是普通百姓,都要去爱护和尊重。对一个37岁鲜活生命被害,冷漠无情,不停地指责,说明这些人心智蒙昧冷酷;如果遇到不公和委屈,就去杀人放火,某些人还点赞叫好,大众的价值观必然误入歧途,最后大家都会倒霉、遭罪!

0 阅读:10631
评论列表
  • 2024-08-27 20:58

    大千世界,万事万物!一切都是前有因,后才有果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道自在人心!

    O艾川 回复:
    说得有道理
    用户16xxx69 回复:
    这个合影彰显了一个离异单身,一个未婚独身,有缘有份,携手同行!
  • 眼镜 395
    2024-08-28 00:46

    首先自己不尊重自己,谈何别人来尊重你,这叫做报应知道么

    用户14xxx05 回复:
    说的好[点赞]
  • 2024-08-28 05:55

    天天在这洗,良心太坏了

    天下奇谭 回复:
    良心大大的坏了
  • 2024-08-28 06:06

    生命权 她的生命是生命 别人的就不是

    鑫森淼焱垚 回复: 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内史加河南道黜陟使狄仁杰
    说你瞎你还真瞎 上面翻去
    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内史加河南道黜陟使狄仁杰 回复:
    啥够,她剥夺谁的了,这都急了?
  • 二哥 181
    2024-08-29 10:53

    狗屁文章,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连医药费都付不起的农民,被逼出院,还有上诉的费用和时间吗?

    用户16xxx18 回复:
    你网址是河南的
    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内史加河南道黜陟使狄仁杰 回复: 用户16xxx18
    哈哈哈
  • 2024-08-27 23:25

    死者妄法官,用需要赔偿金钱的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证据,去否定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医院证明,明显就是因为战略合作伙伴这一层关系,否则,你为啥不用医院证明去否定保险公司的证据?且要赔偿的医疗费,是直到一审辩论终前的住院和非住院的所有相关医疗费用。 退一万步,18000×15/29=9000 ?

  • 2024-08-27 23:23

    网上有人说死者王法官″她时刻注意回避原则”,这个作者说得非常对,她不是坚持原则,依法执法,而是时刻注意回避原则。从她对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证明的处理,就足以说明她审案是回避原则,不按法律处理的。医疗费的赔偿,法律是如下这样说的,但她就是有法不依,随意而为。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克虏伯 回复:
    删除微信好友
  • 2024-08-27 23:29

    若处理这个案子的法官是有职业道德的,有正义心、有维护法律尊严的公正法官,他应该会这样做: 1、自己或派人去医院打印出住院治疗清单,真正落实住院治疗费用。 2、判决前,一定会咨询专业医生,问清伤者出院后,还要不要继续吃药治疗,以及何时能完全恢复正常劳动能力。 3、咨询专业医生,伤口会不会落下毁容的后遗症。 上面这些情况落实清楚后,除了要责任方赔偿伤者的住院治疗費(包括护工費)外,一定还会考虑并要求下面几项赔偿: 1、自被撞伤之日起至完全恢复劳动能力期间的误工费。 2、出院时及出院后的治疗药物费用(医保报销,出院时医院开的药物都有报销的)。 3、营养费。4、若有毁容(留下伤疤),应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你愿意身上被人划一刀,只赔偿医药费吗?) 。5、损坏的其它财物赔偿。

    用户10xxx97 回复:
    做这个多工作会担误每天1.8个案件吗
    NPC L 回复:
    四百分之一的概率被嘎,这也被碰到了,只能怪她运气不好了
  • 零尘 82
    2024-08-28 02:25

    公道自在人心

  • 2024-08-29 13:43

    王某有生命权其他人也有,她以这种不靠谱的判决以及这么高效率(每年四百多起)的判决,还不知害了几多家庭呢。她的生存就是对其他生命的残害和不尊重。所以她的离去可能使更多的家庭免于破碎,这是具有正面意义的。

    用户10xxx25 回复:
    当法院说王某每年审结案件400起就有问题了,合着法院就你干活了别人都是吃干饭的啥事不干
    银翼の魔术 回复: 用户10xxx25
    你了解过这个法院多少人多少案件量么?张口就来别人不干活,另外你知道么,单位准备捧一个人冲业绩的案件量更高
  • 2024-08-27 20:46

    大家不会倒霉,你会倒霉。

  • 肥佬 75
    2024-08-27 21:53

    但是你一个37岁的法官开始冷漠无情……

  • 汉风 66
    2024-08-28 06:05

    有因必有果,天理循环

  • 夜风 65
    2024-08-29 11:05

    看过一个笑话,一个人网购,问过一家的在线人工客服,去了另外一家,然后得到一个答复,“这几家的客服都是我,亲,你就别挣扎了”。

  • 2024-08-29 10:39

    没人说杀人不犯法,但就现在看到的,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公,才这样。

  • 2024-08-29 11:27

    不可饶恕?轮到你来审判?人家杀人后已经服毒自杀为此负责了,你作为吃瓜的还是小心别被噎死吧。

  • 2024-08-29 11:13

    一命抵一命何来贵贱之分[抠鼻]人间也就这样了[横脸笑]还有不服找阎王评理吧[敲打]

  • 2024-08-29 14:50

    好一句对生命的尊重,王法官的命是生命,老汉的命是蚂蚁???

  • 2024-08-29 10:11

    她是专业的,专业的干坏事就别怪别人,举报投诉申诉不耽误时间影响心情,跟你们闹着玩呢?

  • 2024-08-27 19:09

    我想知道因果

    用户10xxx97 回复:
    这就是因果!自以为高贵的人和内心刚正的人换命了……
  • 2024-08-28 07:23

    用绝大部分人的利益满足极少部分人的利益。维护了战略合作伙伴的利益。她是依据这个来判案的。

  • 2024-08-29 12:23

    保险公司笑了这回女法官一天院都没有住。。。。

  • 2024-08-30 20:52

    不尊重别人的权益,却要求别人来尊重你的小命,你真觉得自己多高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核弹之下众生平等[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 2024-08-28 02:28

    仅剩你不倒霉

  • 2024-08-29 12:13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 2024-08-28 01:44

    神圣的法官天使呀,请用你的生命来证明我的错误。我是迷途的羔羊,请救赎我。

  • 2024-08-29 10:33

    对于一位为了追求公平公正的人而言生命真得重要吗?

  • 大象 26
    2024-08-29 11:40

    如果觉得她是对的,就应该在全国推广,看看效果怎么样

  • 2024-08-29 13:57

    无辜的老头,唉

  • 2024-08-28 07:24

    反正这两人都得到自己认为的公平公正

  • 2024-08-28 05:38

    互相尊重!

  • 2024-08-29 11:41

    百姓的命也是命

  • 2024-08-29 13:27

    保险公司经常被欺负吗?战略合作关系?

  • 2024-08-29 21:47

    把别人逼到绝路了,你这叫尊重生命?憨孙货

  • 玉儿 22
    2024-08-29 15:38

    上诉他也赢不了,上级基本维持基层判决,搭了钱瞎耽误了功夫最后还是逃不掉输官司命运。

  • 水哥 22
    2024-08-29 16:54

    老头子上诉能改过来?现在高院都定性王法官是法院的优秀法官、判案正确所以老头子就是花钱花时间上诉肯定也是败诉。

  • 流星 21
    2024-08-29 11:52

    对于有钱人来说9000块钱不够一顿饭钱,对于有些底层百姓来说那就是命!

  • 2024-08-29 19:37

    老汉赔大了,不光白撞,倒贴钱,还要蹲监狱,,摊上大事了,晚节不保,,,待到阎王殿再打官司

    危机处理不专业 回复:
    蹲的可能性不大了,大概率批枪毙,留着老头后续更难处理
  • 2024-08-27 23:24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从法律可知,医疗费包括了住院医疗费和出院后,一直到一审辩论终结前的医疗费用。因此,即使后面14天没有住院,其医疗费仍然是赔偿范围内。

    风云无常 回复:
    出院不代表治疗完成。还有后续复检。
  • 2024-08-30 00:09

    最高法都发声明了,说王法官判得没错!那么,也就是说:即便你上诉至最高法!那也是这样判!而老头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不要忘了!钱是老头先垫付出去的!也可能,他根本没有钱去上诉了!王法官住高档小区,开豪车,当然无法理解一个老头连几千块钱都这么计较!在法官眼里,这只是几千块!能帮战略合作伙伴省,那就省!年终去参加保险公司年会,自然会有大红包!她实在无法理解会有人因为这几千块钱走极端!因为!这点钱可能就是老头的全部了!

  • 2024-08-29 12:01

    有人挑衅时,总会说,那你去告我呀,现在明白了,这就是你要认栽。告像是去取经,没人受得了。

  • 思斯 19
    2024-08-29 10:58

    一个人,真到了该走的时候,那是一定要走的,人不收你天收你!

  • 2024-08-29 15:34

    没有合理申诉通道,被逼无奈啊!

  • 2024-08-29 11:41

    她尊重生命?

  • 阿毛 15
    2024-08-29 13:06

    你是不是觉得富贵命被穷命换了,吃亏?

  • 2024-08-29 21:22

    尊重是建立在双方都讲道理,都通人性基础上的,一味高高在上,人家凭什么㖭你?

  • Roy 15
    2024-08-29 20:47

    一命换一命 也是种尊重

  • 阿雄 14
    2024-08-28 07:38

    网上的很多人,都曾经受害过。

  • 2024-08-28 09:49

    依照这个死者王法官的妄法判案,若遇到那些撞伤后,只逢了10多度线的轻伤者,逢线后就回家养伤的人,肇事责任人(保险公司)都不用赔一分钱了,因为伤者没有住院,无住院治疗费。

  • 旺信 14
    2024-08-29 21:30

    没事啊,王法官的判决很好啊,判别人住院了多少天算,那判自己应该也是按在医院的天数算的吧,毕竟是国家单位,要以身作则啊,我相信最多在医院2天,按王法官的判决,一天给她赔800可以了吧,两天就是1600啊,出院了就不用赔了,毕竟王法官就是按法律来的,给她一天赔800还是看在她是国家单位的面子上了,不然两天都没有1600了,毕竟2天后出院了就不用管了啊

  • 2024-08-28 06:45

    你己经忽视了生命的生存权了

  • 2024-08-29 14:07

    如果这个案子是她家人,她会怎么

  • dm3000 13
    2024-08-29 18:29

    楼主如果着急可以去王佳佳法官那边问候问候。

  • 2024-08-29 10:09

    因果关系

  • 2024-08-29 12:04

    除开后面的事,现在上诉能赢吗

  • 2024-08-29 11:02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别的不用说了。

  • 随风 12
    2024-08-29 11:58

    下辈子注意点就好了

  • 007 12
    2024-08-29 23:42

    保险都和法院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了。以后百姓想告是不可能赢的了,就是说保险赔你多少就拿多少,去告也没用,这样才能合作共赢互帮互利。牺牲普通人的利益。

  • 2024-08-29 22:53

    那让别人活不下去

  • 暗柔 11
    2024-08-29 15:09

    :我觉得文章有些话说得对,老汉虽然有错,但是也没有到激起民愤的地步,王法官依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也应该用爱去感化老汉[滑稽笑]

  • 松鼠 11
    2024-08-29 22:12

    公开当时的庭审视频看看!

  • 前行 10
    2024-08-30 13:52

    人在世上步步算,不如老天一块算[静静吃瓜]

  • 2024-08-29 11:39

    上个屁啊,楼主你是个晕人,老汉没钱又干不了活,等饿死啊

  • 现在谈有什么用。 天天上诉。 上诉钱从哪里来。 没调解好

  • 2024-08-30 17:42

    派出所所长也在抖音上进行举报,他不懂法吗?什么狗屁文章!

  • 2024-08-31 04:41

    上诉的代价你出吗?穷人拿什么上诉?

  • 2024-08-30 12:45

    对生命权必须尊重,但对生存权就不需要尊重吗?

  • 2024-08-29 21:14

    没有因果,何来报应

  • 2024-08-29 19:56

    呵呵,只有恶人才会不停的劝人向善!才能方便自己做恶。

  • 2024-08-29 21:48

    偷换概念

  • 2024-09-07 21:41

    老头有问题你可以去地府告他

  • 2024-08-29 21:28

    身份证都不管用,有高知身份的人的命才算命么,不想为啥出现这种一命换一命的戾气

  • 2024-08-28 08:15

    公道自在人心

  • 2024-08-30 14:20

    是你先不管老汉死活的

  • 2024-08-29 20:44

    善恶无报的法律,就不值得遵循

  • 2024-08-29 11:02

    错误还用得着去找吗?

  • SSZ 8
    2024-09-17 10:09

    作者站着说话不腰疼!

  • 2024-08-28 08:33

    王做初一,老头做十五罢了!怕死何必当初呢?

  • 2024-08-28 08:34

    必要总拿自己的想法去衡量所有人,做为个体的人有自己的处事规则。

  • 2024-08-28 08:14

    本来还想替她说几句好话,你又宰了她一刀,快去陪她吧

  • 2024-08-30 20:28

    人家用命赔它了,你还想怎样?让人家多死几回?

  • 2024-08-30 10:51

    网友又没说杀了人的不需要收到法律制裁。在这洗什么?

  • 2024-08-30 16:42

    大哥,我也想当水军,问一下一天多少钱?怎么加入组织

  • 2024-08-29 22:53

    那些钱就是他的生死线

  • 2024-08-31 12:22

    对生命的漠视的恰恰是法院和她吧

  • 2024-08-29 12:20

    你能证明他骗保就把他捉起来,证明不了就要判全赔,现在给一半不给一半的,搞不懂

    用户79xxx05 回复:
    真遇到骗保,保险公司积极得很,一毛不赔的机会保险公司可不会错过
  • 2024-08-28 08:25

    别洗了

  • 2024-08-29 10:31

    是的你𣎴要误导我们的价值观!!!

  • 2024-08-29 12:30

    都没有错。只是不懂江湖。

  • 0000 6
    2024-08-31 10:28

    我们因物业一案,第一个房开的前期物业到期走了,房开又招第二,三个物业擅自进住,没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服务,业主不交物业费,利用业主互不相识的情况下,把所有业主分期分批诉至法院,法院以其合有效为由判令业主交物业费。为此,我们多次投诉反影,也资询了相关律师及查阅相同的案例,都认为该合同(即第二,三个物业合同)为无效合同,对业主没有约束力,就此按程序走,上了法院再审过二次,上了检查院申请监督二次,都以我们失败告终,每户的钱不多也是二三千这个样子,我们没得时间再耗下去,只能放弃集体上诉了。 所以……,我就不好说下去了。

  • 2024-08-29 21:58

    法律规定杀人偿命,老汉一命换一命很符合法律法规

  • Afei 5
    2024-08-29 16:39

    万事开头难,这个开头你们觉得是好是坏?公道自在人心

  • 2024-08-29 22:20

    为什么要叫人上诉呢?

  • 2024-08-29 12:59

    如果只看照片我觉得他们是天生一对的冤家

  • 2024-08-29 19:28

    小资产阶级外表很友善,内心极冷漠。

  • 2024-08-29 13:32

    因果报应,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 2024-08-29 12:26

    按照你这么说,得首先承认判错了,然后才能说杀人是不对的。

  • 2024-08-29 23:32

    大家了解一下拼多多申诉

  • 2024-08-31 09:44

    人民群众的眼睛永远是雪亮的

  • 2024-09-13 20:56

    能动手杀死对方,后又自杀,就说明这样的判决对他来说就是失去活下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