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大意了!内蒙古,一女子跟两名男子去酒吧喝酒,没一会,女子就喝醉了,万没想到,他

豌豆大说法 2024-08-27 14:23:27

太大意了!内蒙古,一女子跟两名男子去酒吧喝酒,没一会,女子就喝醉了,万没想到,他们竟然将女子带到隐蔽处,轮流对她进行了侵害,女子酒醒后愤怒报警,警方:已刑拘! 周芳(化名)快40岁了,但她长得漂亮,性格也开朗,喜欢跟朋友一起喝酒。 一次,在酒桌上,周芳认识了男子杨某,杨某对她温柔又大方,二人很快成为好友。 杨某喝酒时,就会喊上周芳一起,二人的关系渐渐亲近起来。 8月21日,杨某叫上自己的高某到酒吧喝酒,喝到兴起时,高某说要找一个美女陪酒,杨某心领神会,当即给周芳打了个电话,叫她过来不醉不归。 周芳还以为是单纯的喝酒,毕竟之前也喝过几次,喝完也各自回家,没发生过什么事,她觉得杨某还是可信的。没想到,这次竟然喝出了问题。 周芳赶到后,杨某介绍高某给她认识,见到美女,他们喝的更起劲了。 二人还轮流给周芳倒酒,周芳也不推辞,拿起杯子就喝,还没一会,就喝的晕乎乎了。 杨某见状,当即表示把她带到包厢,让她好好睡一觉,周芳也毫无防备的跟着去了包厢内。 没想到,正当她熟睡时,杨某让高某去房间外守着,自己对她上下其手,甚至解开衣物,对周芳进行了侵犯。 之后,杨某迅速离开现场,自己守在外面,让高某继续对她做出同样的行为,而周芳却因为喝酒过多,完全没有察觉。 第二天早上,周芳睡醒时,发现高某在自己旁边呼呼大睡,而她衣衫不整,下身也感觉异样,这才发现自己被侵犯了。 周芳愤怒不已,当即选择了报警,由于性质恶劣,警方当即调集警力,到现场勘察。 高某见状,后悔不迭,也毫不犹豫把杨某说了出来。 得知自己竟然被他们二人侵犯,周芳羞愧不已,但她后悔也来不及了。 原来,杨某刚认识周芳时,就对她有这样的打算,但一开始还是伪装起来,获得她的信任后,多次喊她一起喝酒,认为时机成熟,就对他实施了犯罪。 更离谱的是,他还喊上一名朋友参与其中,最终的结果,就是跟朋友一起吃牢饭。 8月26日,据潇湘晨报报道,警方用了一天时间,就将二人双双抓获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情发酵后,有网友表示,女子这个结果就是咎由自取,这种情况就该直接拒绝的。 还有网友认为,女子自己也有问题,如果是洁身自好的女子,就不会跟他们一起喝酒。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杨某和高某,趁着女子喝醉,对她进行了侵犯,这种行为比强J更严重,会对女子造成身心的双重伤害,还是严重违法犯罪的行为 。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二人或二人以上,对女子实施X侵犯的行为,属于强J,施害者至少会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他们这次难逃刑罚。 事发时,女子没有清醒的意识,高某和杨某,在主观意识上,就有故意的嫌疑,还达到了目的,之后女子报警后,二人被警方抓获。 女子饮酒后,在醉酒的状态下被侵犯,她自己并不承担责任。 女子要注意搜集证据,如现场的证物、对方的生物信息、自己的衣物等,报警后要及时提交给警方鉴定。 但也是正是饮酒,让女子放松了警惕,给了犯罪分子钻空子的机会,行为极其恶劣,法律也会着重处罚男子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杨某在邀请女子喝酒时,女子就应该保持警惕,尤其是对方两名男子,一起邀请自己时,更要直接拒绝。 这样就不会有之后的事情发生了,和两名异性一起,还喝的不省人事,自我保护的意识还是太薄弱了。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潇湘晨报关于《内蒙古一女子受邀去酒吧后醉酒,同饮两男子先后对其实施性侵,警方:刑拘》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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