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弟魔再现!北京,两夫妻闹离婚,约定孩子跟谁,房子就归谁,离婚后女儿跟了妈妈,女子获得房产,可谁料,女子房子到手后,就开始向法院起诉,希望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女儿最终在法院的变更下判给了爸爸,可当女子死后,男子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财产,都被前妻转赠给了小舅子,没给孩子留一分!于是他一气之下将小舅子告上法庭,法院这么判了! (参考来源: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文中皆为化名) 吴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前妻竟然那么狠,当初二人离婚时,明确约定好,女儿跟谁就将房子过户给谁。 由于当初女儿还小,她愿意跟着妈妈,吴先生也就不说什么了,将房子过户给前妻后,他就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 只是没想到,房子才刚给她不久,前妻就上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但法院知道他们二人的协议,所以就驳回了变更的诉讼, 然而,前妻将孩子养到15岁时,她竟再次来到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她表示得了重病,实在没有办法养活孩子,只能让她跟着吴先生生活。 法院得知她的情况后,便将孩子的抚养权转交给了其父亲也就是吴先生抚养,一年后,当二人再次听到前妻的消息时,她已经因病去世。 吴先生虽说有些难过,但为了孩子考虑,还是尽早将前妻留下的遗产进行整理咨询,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前妻从他这里争夺的财产竟然一分没有留给孩子,反而全都给了她自家弟弟! 吴先生替孩子不公,直接一纸状书将小舅子告上法庭,希望他能尽快将房子给还回来,然而,开庭当天,小舅子拿着姐姐留下的遗嘱,他说姐姐临死前已经将所有遗产都给了他。 法院了解此事后发现,吴先生的前妻转交遗产时,也将自己的债务分了出去,而这些债务也都由继承遗产的人代为归还。 可法院表示,即便如此,他们的女儿还未成年,属于无劳动能力者,其母亲也应该留一些财产给孩子。 最终法院判定,小舅子从遗产中拿出10万元还给外甥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事后网友表示,从头到尾就吴先生最倒霉,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前妻就算了,之后还落到了小舅子的手里,相反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却一分得不到,真是悲催! 之后还有人称,当初明明就已经约定好,女儿归谁房产就归谁,可她得到房子之后就开始变卦,这让谁能受得了。 起初完全就是为了房子去的,根本就没有打算抚养孩子,如果不是因为她还有利用价值,想必吴先生的前妻根本就不打算要这个孩子。 而她得病后,将孩子送回来不说,还把所有遗产都给了弟弟,简直没人性,她不仅作为妻子失职,作为母亲也不负责。 所以网友提醒大家今后结婚前,一定要看看另一半是不是扶弟魔,否则努力到最后,全都是给别人做了嫁衣,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这女的心毒,所以命不长
从这里看,这女人婚姻态度不对,婚姻意谓着这女人就是成年人了,她首先要负责自己的家庭,包括仗夫与儿女,这也是其社会责任的主要部分,这种观念必须是社会共识,
约定好孩子跟谁房子归谁,后来孩子跟了爸爸,房子理应归属爸爸,妈妈没有处置权,法院应以这个理由要回房子给爸爸和女儿
所以,该死!
这种老婆这种妈,死的早也挺好,免得以后再坑了这父女俩。
当初为啥不把房产过户到女儿名下?
娶妻不娶伏地魔, 嫁人不嫁妈宝男
既有约定,法院不该这么判,必经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约定送给孩子的,与前妻债务无关,最起码一半要给孩子
现在的女人都是向着娘家,恨不得把夫家的都给娘家
遗产的继承是有先后的吧
女儿抚养权变更了,房子为什么不随之变更回来?
撒比,把钱送人。活该
可以进行财产公正,房产女儿成年后产权直接给女儿就可以了,只是男人比较相信女人,所以任何时候不能轻信她人,都和你离婚了,就更应该分的清楚,把财产进行公正保全,女人就没法过户了
女子应该无权处理孩子财产,因为当初条件孩子和房子应该是绑定的
债务?能有多少债务?
离婚时有小孩的,共有资产全归小孩是最安全,以免别人用自己拼死拼活挣钱买的房子成为别人的炮楼,还用自己的钱吃饱了打自己的小孩。
是男人傻,变更抚养权时就该把房子要回来。
人在做,天在看[赞]
以后遇上了离婚有孩子的,记得财产和孩子不要捆绑
娶妻不娶扶弟魔
感觉房子能追回来
这种女人连坟都没有了,指望以后谁去看她,女儿也不会去看她。
这女人的报应就是没享受到这个世界,早早就去了
有必要亲子鉴定一下,可能出现更坏的情况。
这样的垃圾不配有孩子!
就算是扶弟魔也不可能不给他女儿留点吧,为什么会死?难道不是他弟弟杀的,
漏洞百出的文章,未成年的女儿,只判了十万块钱抚养费?再说,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房子的产权为什么不同时变更?
这种文章漏洞百出,也有人义愤填膺。可见法盲和愚蠢的人太多。
想起个故事,两口子离婚了,协商好后写进离婚协议中,大概是孩子跟女方,家庭财产归孩子,男女都没有所有权,还协商好,如果女方另嫁他人,不能再继续住在老房子里,如果房子要出售或者变更所有权,必须经男女双方同意
大家都认为这个女人不对,但是仔细看了文章,应该是这个男子冷血无情,肯定是认为妻子重病在身才离了婚,弟弟借巨款为姐姐治病,上面也写了弟弟帮姐姐还债,姐姐临死前为了不欠弟弟的人情只有把房子给了弟弟。我和我的老婆结婚后才发现了她有重病,但是我也是对她不离不弃,直到她去世。
孩子在这种女人身边长大,想改很难,唯一庆幸这个年龄还有改的可能性,你要25,行了,老头子等着女儿算计你的财产吧,毒死你都可能
有约定但是并没有产生书面形式,口头约定并没有法律效果,孩子房子都给了女方,按道理男方不出抚养费的,也就是说经济和男方没有纠纷了,女方有房子的处置权利并赠予他人,谁都无法阻拦。女方死后孩子无人抚养法院判给男方,合法合规,法院让小舅子拿钱只不过是出于人道主义。判决合法合规,就是二审也是这样,除非找到新证据。
想知道债务是多少?债务是怎么来的?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法院应该不会这么判,除非女子的债务有明确的出处,并且债务知房子几乎相平,如果这样,那女子也不是扶弟魔吧
法院瞎判,当初协议就是女儿归谁房子就归谁,现在女儿归父亲房子理所当然的归父亲。
北京的房,只分了十万给女儿?太坑了吧
死了,依然不能让人同情
所以这女的死得快,因为心毒
应该把孩子加进房产证里
既然约定孩子的抚养权跟房子绑定,当孩子15岁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就应该把房子要回来。
不要乱说,我想是有内情……交给法官就好
我草,伏地魔中的VIP中P级别的存在!
骨灰场了吧,喂猪也行
离婚协议可以证明房子和孩子是绑定的,孩子跟谁,房子就在谁名下,孩子成年过户到孩子名下。至于债务跟孩子和房子有啥关系?判决也应该更尊重事实。
全是ai正真继承遗产第一继承人肯定是女儿懂吗
让他女儿每个节日去她坟前祭奠时,全用负一百万的欠钱冥币烧,,,让其年年当个阴间欠钱老赖
离婚时房子应该给孩子,不是孩子跟谁房子给谁
债务这种东西,我只能呵呵了
死了还要扶弟弟一把,真是好姐姐
她弟弟不知道死了没
约定百年好合,转眼物是人非。还是白纸黑字好点!
那些愿意跟妈妈的儿女,多看看
重病孩子没看他妈吗
房子应该做在女儿名下
这种无良母亲该她早去。
变更抚养权时房产为何不一起变?
说好是没用的,要用书面文字约定,离婚后那房子归女儿。
把前妻的骨灰拿出来用汽油重新烧一遍,然后再撒在粪坑里!!!!!
死了都要把坟刨了
有啥稀奇古怪的,女人就是向着娘家人,宁可给娘家也不给自己的亲闺女
把她的骨灰洒到大江南北
房子不能写小孩的名字吗
这小舅子在房里住的安心吗?
伏地魔,好可怕啊
编故事掐头去尾,为什么离婚?房子价值多少钱?离婚的财产分割是什么样子的?离婚后女人跟女儿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哪个家长能不顾自己的孩子?百万人无一
这故事漏洞百出,是儿啊出故障了?你特么把谁养孩子房子归谁这梗了吗?
这女的,以后清明估计都没人去扫墓。
因为约定在,至少要先拿一半回来,前妻那一半再谈继承遗产继承债务,还有未成年扶养问题!
。
这应该把房子变更给女儿呀,并做公证,要出售抵押必须父母双方同意
十万块[笑着哭]
如果这不是编的,那为啥男的领回女儿抚养权的时候不去掰扯房子归属的事,非要等前妻死了才想起来
现世报
孩子抚养权第二次变更时,房产权为什么不随孩子抚养权变更?!
再起诉
这女人这么做人就不配活着
蛇蝎女人
所以说如果到了离婚这一步!谁也别念旧!该怎么分就怎么分!一毛钱也别多给对方
她的弟弟命也不长了,心太毒。
这样的女人确实是应该短命鬼
怎么那么傻呢,不会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字上
居心不良的ai文,
这个我前妻一个鸟样,虽然没有这么明显,但所做的一切,都是她哥哥的儿子为中心,自己的儿子好像和她没关系。
报应
幸好死了。
这个约定要成为书面文件,要不然就会变成这种糊涂账。
又屙血
所以她早死了吗。报应来的太快了哈[打脸][打脸][打脸]
这女子该死,
所以没有信任可言啊
所以你告诉我法律的意义是什么,有遵守的必要吗?
上诉 离婚把房子及孩子给女方 目的是为了抚养孩子
把最毒妇人心演绎的淋漓尽致!
法律如儿戏,法官恶意曲解法律,既然前因是谁有房谁负责子女抚养,房子已和抚养权做了绑定,就不是女子随意处置的财产了!法官凭什么认定遗嘱有效?
女人,呵呵
房子给孩子应该
啥子煞笔文章,孩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大部分女人有个致命缺陷,就是认为娘家亲。理论上确实是血缘亲,但他有你和你孩子亲吗?再说一条实践硬道理,你受委屈,丈夫可以为你拼命,而你娘家是不会参与的
傻。干嘛不把房子过户给小孩。然后谁扶养谁就有居住权,直至百岁!
扶弟魔的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