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名男子拿着刀到情人家,要情人做选择,到底是要丈夫还是要他,情人的公公一看对方,不但霸占他儿媳妇,还拿刀强闯他家,就阻拦他进门,结果男子竟然和他厮打,混乱中,这位公公抢过刀,让他失去了生命,李家人要求罗家人赔偿167万元,法院这样判了。
李明浩在街上,看见了情人的丈夫罗海文,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他将车停到罗海文旁边,眼里充满挑衅,并且勾着手指头让他上车,他要让罗海文和罗艳红离婚,
罗海文看到李明浩,其实眼睛愤怒到红了,同在一个村里,李明浩光明正大地和他妻子在一起,搞得村里人尽皆知,他一回到村里,头上那顶绿帽子,就让他抬不起头来。
可他很清楚,上了李明浩的车,免不了一顿打斗,李明浩牛高马大,他肯定会吃亏的。
而罗艳红也明确跟他说了,以后为了两个孩子,会跟他好好过日子,所以罗海文不想把此事闹大。
他转身就回家,可一路上他心里真不是滋味,说起妻子和李明浩之间的事情,他真的越想越气。
一开始,罗海文并不知道这件事情,直到李明浩的妻子,得知他和罗艳红早就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她气得马上和李明浩离了婚。
李明浩的姐姐看着这么好的弟媳就这样走了,父亲因为这件事情,气得病了一场,自理不了。
李明浩的姐姐认为这都是罗艳红不自爱,不顾世俗所见,竟然和同村男子好在一起,所以她到罗艳红家大闹一场,他们的事很快人尽皆知。
罗海文一家人因为这件事,根本不敢出门,本来罗海文也想和罗艳红离婚。
可他看着自己两个孩子实在可怜,没有妈妈,将会影响他们的一生,他原谅了罗艳红,罗艳红表面上也表示不再和李明浩联系。
可实际上他们俩藕断丝连,李明浩常常发信息给罗艳红,两人还是不清不楚的。
罗海文回家之后,看着罗艳红又是一顿气,同时他又知道李明浩不会善罢甘休。
果然,李明浩看到罗海文不理他,他喝了一顿酒,就发信息给罗艳红,要她做个决定,到底要丈夫还是要她。
罗艳红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她也想了好久,觉得为了两个孩子,也应该回归家庭,她没有回复。
毕竟他俩的事情,成为村里人的谈资,让罗家人抬不起头来,她多少也有些惭愧,毕竟因为这件事情两家人高兴已经闹僵了,李明浩也多次上门打架。
罗家人也多次报警,警告李明浩不能再上门骚扰他们一家人的生活。
可事情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罗艳红看着李明浩发来了那一堆信息,心里有些不舍,也有些忐忑不安。
她的丈夫和公公婆婆在门口守着了,就担心李明浩在上门闹起来。
果然到了晚上,李明浩来了。
一开始是罗海文听到了家门外有声音,罗艳红也知道李明浩来了,就赶紧大喊,让李明浩赶紧离开。
可是李明浩根本不听劝告,竟然快步踏入罗家,罗海文的父母看见了,就赶紧阻拦。
可这个李明浩力气实在太大了,当时就把两个老人推倒在地,老人顺便也把他拉扯到地。
就在这时,罗海文的父亲竟然发现李明浩手里拿着一把刀,他大惊失色,害怕一家人受到伤害,他就赶紧把刀抢了过来。
李明浩一看对方的动作,瞬间恼怒,于是就扑了过来,结果刘海文的父亲举起刀,刀正好对中了李明浩身体的重要部位,他为此失去了生命。
事情发生后,李家人要求罗家人赔偿167万元,并要求罗海文的父亲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看待此事呢?
一、罗艳红和李明浩都是有孩子的,有另一半的,并且两人还是同一个村,他们竟然还公然在一起,他们的行为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由于两个人不顾一切在一起,伤害了两个家庭,他们是有过错的。
二、李明浩霸占罗海文的妻子,还拿刀硬闯罗家,他存在重大过错,罗海文的父亲对不法侵入住宅的进行必要的防卫,他的行为是有防卫性质的。
至于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要对两者进行区分。
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这些条件些条件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防卫过当是指在面对非法侵害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情况。
三、具体到本案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罗海文的父亲只是阻拦李明浩伤害家人,主观上并没有故意要剥夺李明浩的生命。
而且当时李明浩的不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正在进行,所以罗海文父亲的行为有防卫性质,但当时已经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法院判决,罗海文的父亲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且赔偿4.9万余元。
对此,你有何看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为民除害,应该重奖!
这也同时说明了,老人的儿子是个软蛋,所以才会让人欺负,人都打上门来了,拒敌守门的不应该是年轻的罗海文吗?他藏在后边,倒让老爷子吃了官司。唉😔,这应当是正当防卫!不该判刑。
不应该判防卫过当,应该是正当防卫,为民除害,应该学习国外进去私人家庭可以直接击毙。
什么乌烟瘴气的烂事 颠倒逆乱的判决 🤮
这法官应该移交纪委审查!!!
老人在自己家挆刀杀人,这是正当防卫,不然助长了坏人的气势
老人无罪,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
持刀入室还防卫过当?谁死谁有理何时休
法律正当应该把“防卫过当”这四个死字改了(应该是正当防卫)!拿刀威胁,私抢民宅,不能防卫吗?
1、刀是死者的,行凶的动机是死者;2、如果是死者拿着刀,说不定被杀害的是老者及他的家人,危害程度更重。建议像类似案件量刑时,在已定性为正当防卫情况下,如果被防卫者拿着凶器造成危害更大的话,应当给正当防卫者免刑或减刑,理由是避免造成更大的伤亡。
什么判决。应该正当防卫
多次警告无果?后果不应该自负吗?而且带凶器私闯民宅。
这个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法规!不是谁死谁有理。建议把法官判刑!
扯蛋,捅死这类赖痞恶棍该发奖金
死者死有余辜,死者家属也有罪过,难道他们不知死者的行为吗,劝过几次,同罪
糊涂法官
真正的欺男霸女。
冤死了。这叫什么法官?
2022年3月27日昆山龙哥反杀案被定性正当防卫,和本案一模一样的,本案可上诉到最高院翻案!
罗海文的父亲没有错,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更不应该赔偿!!!!
这种事美丽国做得比较好,私闯民宅,格杀勿论。现在人抢老婆都闯到家里了,还带着刀来,竟然是防卫过当,这法官这水平应该是吃泔水长大的
持刀闯入,应当无限防卫
别人家拿着刀杀上门,他抢过刀自卫,一个老头对一个壮年,这也犯法?
应该判无罪,应该奖励。
具体到这个案例,应该是有无限防卫权!
什么狗屁判罚,正当防卫又除害有功,不奖赏还倒打一耙!
这和昆山哥毙命有何区别?为何判决天壤之别。
拿着刀强闯民宅,非要等他杀了人才能杀他吗?
法官讲的不是法,是人情世故
就是个正当防卫,赔哪门子钱
应该把罗海文活刮了畜生一个
都带刀硬闯入家里面了还不是正当防卫吗?怎么就防卫过当了?美国人其他的咱不说就一点硬闯私宅可以直接开枪这一点我国可以引进
好一部大理丽光反杀案,所不同的是丽江的是女军人,罗父是普通百姓
带刀私闯民宅,还威胁霸占人家媳妇,这天下还有没有法可言
这个法官不行,要撤职,带刀入室,反抗被杀。应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判罪。
这法官很坏
看看法官的女儿长得怎么样,或者他老婆长得怎么样,要求法官让出来,不让就打上门
无罪自卫
卧槽!不应该是正当防卫吗?还被判6年,赔偿4.9万?这还是正义吗?
到底是谁在助纣为虐?
应该把刀还给他,等到家中有人伤亡了再好还击,这是什么时候啊?凶手带刀上门,在失去刀后,还想夺回去,这个时候造成的伤害能怪谁呢?
带刀上门就应该诛杀也是无罪的
在自己的家里。正当防卫必须重奖!
都拿刀上门了还说什么防卫过当,难道要等他把人杀了再杀他才不过当么
不是,老头夺刀,恶徒扑上来被刺中要害身亡,老头有什么过错?难不成恶徒扑上来,立马扔下刀,抱头,让恶徒捡起刀砍自己,才能还手?!
个人认为正当防卫,而且对方私闯民宅还带刀,老人为了保护全屋的人而防止死者进一步伤害博杀,
持刀入宅,这打死算是自卫吧?
防卫过当!法院判故意伤害罪是乱来,。
世界上没有女人了吗?
应属于正当防卫
喝了酒的状态,难道不存在自己撞到刀子上去。所以建议家里按监控。让实事说话
宰了它,一分不赔
法官也是法肓,入侵住宅行凶,应判无罪,何判六年,还罚4.9万元先,大错特错🏀。
就这种判决应该建立抗法基金为那些不合理判罚受害人给予帮助
都提刀上门了,还有防卫过当这一说法?
上提刀上门杀人该死,老人反杀,正当防卫,应判无罪,死者家属属勒索。
法律不会支持正义,只会限制行为。法律没有同情心,不会同情弱者。法律不分对错,更不会和你讲道理,它要的是你绝对的服从,不然只要你触犯了它,它就会制裁你,即便你是对的,即便你是受了委屈,所以“法不容情”!!!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拉偏架
又是狗屁!
拿着刀都闯进家门了,还防卫过当?!
自古奸情出人命。
为民除害必须无罪释放
于情于法都不会是这个结果,依据是什么,坚决上诉
这法官水平和南京、唐山的有的一拼
小编会写不,携带管制刀具,强入民宅,意图不轨,正当防卫知道不
建议对拿刀上门犯罪的,可以直接干掉,并且奖励。在农村弱者受欺负太常见了。
私闯民宅,直接打死就应该正当防卫,这个法官水平底下不适合当法官,应该下岗处理
什么法院啊。刀还是被害人的,持刀上门抢别人家的媳妇。什么道理。
正当防卫,为民除害,应予以奖励!
法官判的有问题。
属于正当防卫,对于私闯民宅,夺取侵害人的凶器,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对不法侵害人实施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人的杀人行为和避免侵害人对自己及家人杀人后果的发生,所采取合法正当防卫的行为,何罪之有?!
应该重奖正当防卫的老人!
罗海文的妻子身体己经脏了,很难洗得干净的。即便是晚上,罗海文趴在她身上时,脑海里也会不自觉地想到:曾经也有过这么一个男人,也是这个样子趴在她的身上喘息::
标准的正当防卫!何来防卫过当!
如果这故事情节属实,法官判老人入刑及赔偿款是不应该!本来死者就有重大过错,又持凶器入窒行凶而被反杀,老人是保家卫道的英雄,法官判案不公或法官和死者有关系,或法官是神经病,或法官不是吃米谷之人。
父爱如山
李明皓羁占别人的妻子,应该是重大过错,而罗海文父亲是正当防卫致人死亡,他不被弄死,那李明皓也要弄他们死,让法律决定。
这个法官有问题,强盗都杀到家里了还得按法律去抵抗。所谓的法律就是法官的一张嘴巴怎么说都行!
法官八成受贿了,好好查查!
正当防卫,不应该判刑,更不应该判罚款,判六年不合理!
法院判的不公,应判无罪
自古奸情出人命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你问西门庆!
法院判决不公!应判正当防卫!
这法律判错了,如果在欧美日韩澳等等国家,应该是为民除害,给予奖励
老人家为民除害,应该嘉奖!
上门如果主人不欢迎被杀都应该视为正当,被打也一样!
正当防卫,为民除害!应该判无罪,表彰扫黑除恶奖!
只想知道,作为罪魁祸首那贱人有任何实质性的处罚没有?
聊城的法官和南京那个是什么关系。
入室就是红线,绝对正当防卫
你拿刀还非法进入家,打死也是正当防上,上诉!
既然是自卫!为什么还判刑,看看奥大利亚,中国女孩压死几个飞车党,被判无罪
这案件的详细情况有几个疑点:死者刚进门,罗艳红为什么喊赶快离开?唯一的解释是罗家早有准备。死者牛高马大,老人是怎么轻而易举就把刀抢过来的?死者没了刀扑过来正好扑到刀上?……不过死者是个泼皮无赖,咎由自取,死不足惜!
我的看法就是:富法院就是个大笑话!
人物关系搞清楚了吗?
赔钱不该,判的有点重!为民除害,正确的说是为社会,为家人除害
本村出现过两起奸杀案,一起是本村一个退休医生,在一个集散地开诊所,勾搭了一个当地女人,被双双割了萝卜。扔山冲里,现在都没有找到凶手。另外一起与本案件相似,但是被打死的却是公公。最后行凶的奸夫被人运作,只吃了八年牢饭。
如果这是防卫过当,那个杀人放火就该灭九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