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沦丧!”四川,14岁女孩处女膜完整,可女医生为收取200块刮宫费,竟故意说

槿论看社会 2024-08-19 12:08:30

“医德沦丧!”四川,14岁女孩处女膜完整,可女医生为收取200块刮宫费,竟故意说女孩“怀孕”,女孩信以为真,担心被别人笑话,给父母留下遗书喝药身亡。事后,家属找女医生讨要说法,结局让人气到抓狂!

(案例来源:西瓜视频)

14岁的王雪是一个初中生,性格内向。这天,她一个多月没来“大姨妈”,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病,便去乡卫生院检查。

女医生姚梅一听说王雪月事不稳定,当即就询问她有没有男朋友? 王雪羞红着脸回答没有,可姚梅压根就不信。

随后,她给王雪开了一系列的检查清单。

半个小时后,姚梅一脸沉重地告诉王雪,尿检显示是阳性,看起来像是怀孕的症状。这可把王雪吓得不轻。

姚梅安慰道,也有可能是搞错了,你不要担心,一个星期之后再来一趟医院复查吧!

王雪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家,她不敢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一遍又一遍在心里默默祈祷自己没怀孕。

可当她第二次去医院,尿检显示还是阳性,随后姚梅又给王雪做了B超,姚梅十分肯定以及确定地说,王雪就是怀孕了。

王雪不思不解,自己从没跟哪个男生有过亲密行为,怎么会怀孕呢? 姚梅又建议王雪检查处女膜有没有破裂,最终的结果毫无悬念,王雪的处女膜也破了。

面对不知道如何是好的王雪,姚梅柔声细语安慰,你现在刚怀孕别人看不出来,做个刮宫手术没有人会知道此事,你放心,我会替你保密。

最后,姚梅向王雪要了10块封口费,还让她交200块刮宫手术费。 那是发生在2007年的事,200块对一个农村的初中生来说,那也是一笔巨款。

王雪身上没带这么多钱,只能先回家。

发生这么大的事,她不知道该如何向父母开口,王雪只知道她这么小就怀孕,是一件很丢人的事,那段时间她既要为医药费发愁,又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父母。

承受巨大压力的王雪,最终做出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一 个月后她给父母留下了一封遗书,医生说她怀孕了,没脸见人。同时,她又一个疑惑不解,为什么自己只跟男同学掰过一次手劲,就会怀孕。

希望父母能够帮她找姚医生问清楚是怎么回事。家人发现及时,将喝下农药的王雪送到医院抢救,在抢救的过程中,王雪将整件对父母和盘托出。

为了弄清楚女儿究竟有没有怀孕,家属在另一家医院重新帮王雪做了检查,结果无论是B超还是尿检,王雪都没有怀孕的迹象,处女膜也是完整的。

不幸的是,2007年9月25号,王雪在医院抢救一个月后离开人世。

家属痛心疾首,拿着第三人民医院的诊断报告找那家乡卫生院讨说法,姚梅以及所在卫生院院长,却坚持说她们没有诊断错误。

家属让他们做尸检自证清白,院长认为此事跟他们无关,怎么也不愿意配合做尸检。

面对记者的采访,姚梅还厚着脸皮说,自己并没有检查错,她当初也是做好事,帮王雪保密,却没想到全世界都是骂她。

给王雪做B超的赵医生,选择了正义和良知,她不顾院长施压说出真相,她帮王雪做B超并没显示怀孕。

而这姚梅为了收取200块刮宫费,竟无中生有撒下这个弥天大谎。家属本以为有第三人民法院的诊断结果,姚梅就无话可说。

可当王雪火化之后,姚梅跟院长又立马翻脸不认账,说大医生检查的尿液以及B超单都不是王雪本人,反而要求家属提供证明。

事实是什么,其实大家都已经心知肚明。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

1、姚梅为了牟利,故意说小女孩怀孕,没有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7条规定: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姚梅作为一名医生,本该就死扶伤,替患者排忧解难,可她却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给患者制造焦虑,糊弄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以此达到非法收取患者财物的手段,这样的行为令人不齿。

而最终,姚梅的下场是被医院开除。

不仅如此,家属还可以向姚梅以及她所在的医院提起民事赔偿。

2、王雪的死跟姚梅故意误诊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雪检查并没有怀孕,可姚梅却非说她怀孕,就因为姚梅的这番话,导致王雪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最终选择轻生。

姚梅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应该意识到编造这样一个谎言,会对一个孩子伤害性有多大,存在主观故意。

所以,姚梅需要为王雪的死承担一定的责任。

3、《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家属要想证明姚梅是误诊,就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家属手里有第三方人民医院的检查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姚梅不认可这份报告的真实性,她就要拿出有力的证据推翻。

另外,家属还有一个关键性人证,证明王雪第一次拍B超时并没怀孕。

综合以上这些,家属可以走法律程序为孩子讨回一个公道,具体结果是什么,很抱歉我也不知道。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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