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不要脸,老天也难管!”山东青岛一名男子花12.8万买了个车位,他去外地工作4年,回来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一对夫妻用了4年,他要求对方腾车位,万万没想到,夫妻俩却说:让我们挪车也可以,你要不给我们买一个车位,要么给我们租一个,否则没门。男子心里一万个草泥马在奔腾,他直接做了一件事,让夫妻俩彻底傻眼。网友:恶人自有恶人磨。
陈家明经常加班,晚上回来就没有车位了。
他只能停在路边,被贴了好几次条,他一咬牙花12.8万,在小区买了个车位。
可没想到,车位刚买,公司一纸调令,就把他调到外地分公司工作去了。
陈家明很懊恼,如果早知道这样,自己的车位就暂时不买了。
他在业主群里,想把车位租出去,哪怕收个管理费也行,可压根没人租,他忙于工作,也就把这茬事忘在脑后了。
他哪里知道,从他走后,他家车位就没闲着,被杜芸夫妻俩占用了。
而且,每次他们回来晚了,这个车位被其他人占了,他们就以车位主人之名,理直气壮给人打电话要求对方挪车。
久而久之,大家都以为车位是杜芸家的,不但如此,时间长了,就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车位是自己的了。
一晃4年过去了,陈家明工作调回来了,他把车开到车位准备停车,发现被占了。
陈家明没觉得有什么,车位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方便邻里了,但现在他回来了,自己要用,就得通知邻居腾车位了。
陈家明联系上杜芸,和她丈夫赵大海,对方却认为他是冒充的,一口咬定车位是他们花真金白银买的。
无奈,陈家明拿出自己的车位合同,本以为夫妻俩看到合同就会无话可说,然后乖乖腾车位。
可不料,赵大海却恬不知耻的说:让我们腾车位可以,你要么给我们买一个,要么给我们租一个,我们都停了4年了,你停了了,让我们去哪儿停?
陈家明听了,气的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他花了12.8万买的车位,他们免费停了4年,对他不感恩不戴德,反而耍起无赖。
他的三观都被震碎了,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这么不讲理的夫妻,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陈家明耐着性子,多次和赵大海夫妻俩沟通,可他们就是不挪车。
这天,杜芸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声色俱厉的要求她挪车,如果不挪车后果自负。
等杜芸觉得不对劲,赶紧跑到车位一看,自己的车被砸的稀巴烂,上面扔满了垃圾。
气的杜芸直接联系了媒体,想给自己讨个公道。
记者联系了陈家明,他一口咬定车位是自己的,杜芸夫妻不挪车,但他没有采取过激行为,车不是他砸的垃圾也不是他扔的,如果杜芸硬说自己干的,那就拿出证据来。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觉得杜芸家的车被砸活该,恶人自有恶人磨。
杜芸去物业调取监控,好巧不巧,监控竟然坏了,什么都没拍到。
她又报了警,可警察经过一系列调查,也没拿到证据。
杜芸夫妻气的不行,明知道是陈家明干的,可他们拿不出任何证据,只能自己去修车。
有人说,派出所的民警来了,为什么不处理无理乱占车位一事,让正义得不到伸张?现在人怎么了?坏人理直气壮,好人遍体鳞伤。该咂?
还有人说,占人车位四年,理应有所补偿,其不但不感谢,还提无理要求,这种恶人就该恶法治,真解气!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杜芸夫妻侵犯了陈家明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陈家明通过购买方式,获得了车位的使用权,并签订了车位合同。
这意味着该车位属于陈家明的私有财产,他依法享有对该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杜芸夫妻未经陈家明同意,擅自占用其车位长达四年,显然侵犯了陈家明的车位使用权。
2、陈家明有权要求杜芸夫妻返还车位。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鉴于陈家明是车位的合法所有者,他有权要求杜芸夫妻返还被非法占用的车位。
杜芸夫妻的无权占有行为,使陈家明无法正常使用自己的车位,因此陈家明可以依据此条款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占并返还车位。
3、如果杜芸家的车是陈家明砸的,那么,陈家明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陈家明否认自己直接参与,但如果最终查明与陈家明有关,他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陈家明所为,因此杜芸夫妻需通过合法途径追究责任。
该案例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尊重他人的财产权益,避免因一时之便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怎么看着车还挺完整的?应该直接干报废,我就说,没吃饭别干力气活。
使用他人停车位不应该给钱吗,
起诉它们要4年的停车费
公平正义!警察应该要4年的停车费并巨额罚款补偿受伤人
砌上墙,四面封死
菲律宾的故事!
爽
在美国占人车位会被人崩了,非法入侵直接判死刑了
应该要立法,如果停别人车位,不挪随便处理,这样就没人敢乱停了
移花接木式的假文章。
如果立法,占别人车位的,别人可以任意处置还不违法。看谁还敢乱占别人车位。
这种文章是故意带坏社会秩序的目的,在中国几千年的儒家教育中是不可能发生这种事的。
既然没监控赵大海一家会不会砸车主车?![捂脸哭]
说说哪个小区让网友都长长眼,这个小区不好惹,恶人扎推
写文章动动脑子,停了4年了,干吗砸车,报警处理让他出钱
编什么故事??这年代还有这柚稚的故事???
这世界真的有这样的恶人,我遇到过
这老赖 你跟他讲法律,估计还要免费停不知多少年,除非立即强制执行,但是不走完那几审的程序,咋执行[哭笑不得]
没卖废铁算仁慈,又没有监控,一个晚上时间绝对够
不可能的事
四周用水泥砖封起来,往里面灌水泥,让他车和水泥在一起
占别人的地还有理了,你以为你是犹太人啊
真服了,没有最恶心的只有更恶心的,什么玩意…
瞎编乱造文章,现在这些作者已经无底线了,如果是真的,把新闻五要素都提现出来,明显是把平台上已经发布过的文章东拼西凑而出。
占人车位,就是盗人钱财,应以盗窃明抢定罪
在路上经常看到主驾驶位侧边玻璃窗贴着“停得真好”的字条,还刮不掉。
是不是他们故意侵占车位,或者说我自己的车位上的车就是我的,
我感觉应该没有这么不要脸的人,直接起诉
不作不会死!
砸烂活该!该砸!对这种无赖就该这样整治!
真不要脸!
物业无能
小编良心坏了,编这些断章取义的事来骗流量,缺德!
都无耻到了极点。砸的好!支持!
居然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两口子[无奈吐舌]
索要四年停车费
这事得找物业,车位管理费收了不管吗
教人不要脸
活该啊!这对烂夫妻,拿着错误当真理!
真有这样的人么
坏人天生是坏人
看眼睛就是鼠辈!
人无耻,则无敌!
物业不作为
有理就找警察,无理就找记者
所以买了车位就要加地锁,还是有必要的
只能说干得漂亮!
交着管理费,车被砸了,物业不用赔偿吗?
这是给警察脸上抹黑。
有时社会还是需要黑社会存在的,对这种人就是找黑社会的人臭揍一顿,直到直到打服
该物业有喘气的吗
难道这种事警察,法院都不管吗?
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