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狂了!山东青岛,70多岁的大爷在公园摆摊卖雪糕,一外地男子买一支雪糕花了2块钱。到手一看,包装上写有建议零售价1元,男子认为老人是赚黑心钱,找到大爷质问。大爷开了句玩笑,没想到惹恼了男子,他抡起凳子砸了大爷的雪糕摊子!
(案例来源:爆料视频)
王大爷在景点附近的公园摆了个小摊卖雪糕,外地游客陈大壮买了一支雪糕,王大爷收了他2块钱。
陈大壮打开包装正要吃,发现包装上印着“建议零售价1元”。
他认为,王大爷这么大年纪了还赚黑心钱,真是坏人变老了!
王大爷不乐意,雪糕是我从山下背上来的,再说,我卖2块钱也是良心价。
牛大壮认为,写了1块钱,你就要卖一块,多卖了一倍的钱,你良心不痛吗?
王大爷开玩笑说:这只是建议,再说,1元后面又没写着是1元人民币。
这句话惹恼了陈大壮,他和同伴认为,王大爷是欺负外地游客,双方吵了起来。
陈大壮怒从心头起,拿起小板凳就把王大爷的摊子砸了,他的同伴一脚把雪糕踢得老远。
原来王大爷没有退休金,平时就靠摆个小摊卖雪糕,挣点零花钱。
在市区卖雪糕的摊子太多了,他摆一天摊,赚的钱也就只够一日三餐。
有人给他出主意,让他去景区附近摆摊,那里人多卖雪糕的少。
但是景点是在山上,雪糕需要用人工背上去,但为了多挣点钱养老,王大爷还是接受了这个建议。
他在公园申请了一个摊位,每天起大早从市区批发了雪糕,用三轮车运到公园门口,自己再背到摊位。
事发当天,王大爷摊子前暂时没人,他坐在小凳子上闭目休息。
陈大壮和同伴在景区玩的又累又渴,发现了王大爷卖雪糕的摊子。
他来到摊前问价,王大爷说2块钱一支。
陈大壮平时不怎么买雪糕,听到2块钱一支感觉还挺便宜。
他给王大爷扫了2块钱,结果,却发现包装上印有“建议零售价1元”的图案。
陈大壮顿时觉得心里不痛快,这老头真黑,多赚了一倍的钱。
他质问王大爷:你是不是看我是外地的?
他的这句话把王大爷问愣了,这是从何说起?
陈大壮说:这种雪糕明明建议卖1块钱,你为啥卖给我加了一倍的钱?
王大爷笑着说:这只是建议价,又没写必须卖一块。
陈大壮较起真儿来说:建议一块,就应该卖一块!
王大爷就开玩笑说:上面只写了1元,又没写1元就是人民币。
陈大壮对王大爷的态度非常不满。
他说:你在中国的公园,卖的是中国的雪糕,1元不就是人民币吗?
陈大壮的同伴也凑上前说:你牛啊,你干嘛不卖10块,那不更挣钱吗?
王大爷见两个年轻人围攻他,也来了气。
他说:我的雪糕我做主,我就卖两块,这些雪糕是我从山下背上来的,我的摊位费也要交钱,2块钱,我卖的是良心价!
陈大壮不但没有同情老人,反而觉得王大爷是在狡辩。
他的语气变得咄咄逼人,双方为了1块钱争吵起来。
随后陈大壮一时兴起,拿起一个小凳子,把王大爷的雪糕摊子砸了。
他的同伴也跟着起哄,一脚把雪糕踢出老远。
王大爷看着自己赖以谋生的摊子,被两个壮汉砸烂,欲哭无泪。
围观的群众劝解说:年轻人,你们火气也太大了,就因为1块钱,你把老人的摊子砸了,让一个老人怎么谋生?
有人指责陈大壮:欺负一个老人有意思吗?老人卖2块钱一支雪糕你砸摊子,超短裙的小姑娘卖50块钱的冰激凌,你咋不闹腾呢?人性的悲哀啊!
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大爷不按零售价卖雪糕,是否违法呢?
首先,在市场经营范围内,实际的经营成本是多样化的,比如租金和人工成本,是不尽相同的。
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6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但值得注意的是,明码标价,只是针对某些的商品来说。
雪糕这种东西是可以自主定价,而上面的“建议零售价1元”,只是一种市场指导价,并不是这雪糕就必须要卖1元。
王大爷作为终端销售者,在进行售卖时已经明确告知了价格,他的做法没有什么不妥。
2、陈大壮和同伴的行为,涉嫌损毁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
本案中,陈大壮觉得王大爷卖2元一支的雪糕贵,可以不买,但打砸老人的摊子毁坏他人财物,就已经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王大爷追究,陈大壮将会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王大爷有权向陈大壮主张,他打翻雪糕摊位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陈大壮打翻王大爷的摊子,造成了他的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王大爷的损失。
(文中人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这两B也是扯淡,在景区里买东西翻一翻已经是良心价了。
没同情心,没同理心,白读书,建议卖1块,不是一定要卖一块
2块钱的雪糕而已,这都要斤斤计较,无语了。就算它批发价5毛,大爷也只挣1块5,这在景区很正常,毕竟天气这么热,人家背着上山也不容易。
矿泉水有卖1元的。景区卖5元的或者10元的。你怎么看?
在南沙天后宫海边,一支冰棍5块。很正常的。在山上卖2块已经很良心了。
这不是你不能占我的便宜,便宜只能我来占的心态吗?
2球货,罚款拘留
只是想白吃 鸡蛋里挑骨头罢了
大街上一块钱的冰棍倒是有,但是一块钱的雪糕好多年没见过了,更不用说是在景区。
原来只是2块钱,现在得出2W了
当你让别人无路可走时,你正在走的可能也是绝路!
吃不起可以不吃但是你不能砸老人赖以生存的摊位和商品!就这德行还出门旅游?如果遇到我我让他余生在轮椅上度过!什么东西啊!
老大爷一月不用出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