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案子里,已知:
1,嫌疑人事故中无过错。
2,实际赔偿方是保险公司(因为没有击穿保额)。
3,保险公司调解时接受12000。
4,法官只判9000。
作为一个使用法援,又姓党的单身老人,他只住15天院的原因有可能是他没有钱住到彻底康复。记住填平原则,这个要求你自己垫付损失再去通过法律手段申索。那么这个填平原则是有利于富人还是穷人就很明显了。
综上我觉得法官自己不算毫无过错。我个人毫无根据的猜测不用18000,假如她把赔偿判在12000,至少有一半的可能不会死了。我完全不理解在保险公司都愿意接受12000的前提下,判9000是为了显示她懂法律?
我父亲开三蹦子也曾被车撞过,深有感触:法院不能按实报实消夹判案,因住院实误工等实际产生的费用没有凝问,但因他人过错产生的伤痛,不好的情绪无获得补偿确实不合理,法官的自由裁量就应该用在这些地方,说句实话,这个法官的心是冷的
不要欺负老实人!
就是自己作死,没住院难道就可以去工作了?按这种判法原告就相当于被白撞了,
保险公司赔钱一般都是越少越好,既然当初愿意接受12000,那就表示保险公司核算过,实际是超过这个数的,而法官居然判赔偿9000,是个人都不服啊
说白了。王法官脱离了实际。她不懂得底层百姓的艰辛。她不懂得几千块钱对底层百姓的重要性。这几千块钱,甚至几百块钱都可能导致原告或者被告走向极端
不同情法官
公告还特意把人家两轮车只有1800块钱写上,汽车却什么也没写,这是赤裸裸的歧视啊,应该是直接把人家当成碰瓷了
查查她和保险公司私下有没有联系
为了给保险公司表忠心
这个作者相对客观,判赔12000,百分之99不会死,赔9000,老头子绝对认为有黑幕,已经对法律失去了信任,正面硬刚不过,只能悄摸摸的干了
对方全责,你花了18000,法院判9000,你同意吗?
无辜被撞,疼得要死,不能工作,还得自己先花钱就医,吃喝,这些都要花钱,单就就医预估12000,没有其他赔偿,疼了自己忍着,最后大法官还要判少陪,医好了,陪9000全进医院,吃喝,朋友,子女请假来的开销,什么都没有,换你你不生气?人家5-60岁的人都气到忍不住报复,年轻人年轻气盛还得了?[裂开][裂开]
五六十的老光棍心里只有一个杀字,就看他本人按不按的住,毒贩子都不去惹这种人,心真他么的大,保险公司那么扣都愿意拿12000,咋想的你能给判成9000?说实话老头还是有点道德标准只是和你讲了个道理,要不然你满门都不会有活口。
俩人干仗,死的都是拉偏架的[并不简单]
有点明显偏向保险公司
伤筋动骨一百天,二十九天不多,没有讹人,挂床也是没钱垫付了吧,退一步,挂床14天,没治疗没用药花不了9000的,一万八大多数是前半个月住院的费用,保险公司愿出12000,法官判赔9000,明显有错
有什么样的人会为了9000多的差价,一命换一命,骗钱的会吗?
相差只有几千元,而且道理也模糊,出钱方还是大单位,结果没圆满处理,闹出了实际是两条人命,十分不值!
不作死,就不会死,该。
保险公司理赔看证据没那么严谨,比如住院时开了其他疾病的药品理赔员大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马马虎虎,但法院对证据的审查严格多了,这种大多会剔除!
刚看了个帖子,说已故法官是立案庭副庭长,并非民事法庭法官,她审案属于越俎代庖执法。若真这事更不好说了!
现在的法盲真多,已经写了29天住院时间有14天不在医院,就是挂床想多赖点钱的主,谁受伤谁就有理么,法官据实判案一点错也没有。
知道弱者冲天一怒的后果了吧[笑着哭]
真想不明白协商12000判9000吗?
穷人不打官司,不值得
法官太武断和强势叛决引来之祸不值得同情,
报应
从这些己知条件看,不能得出什么结论,但从为了九千元两条命的后果来看(虽自杀未隧),可以倒推真现情况!
无所谓对错啦。各自都照照镜子,从自身找原因吧。
在这里我就要讲一个笑话,真实的一点都不会瞎说,我父亲脑出血,到医院做微创手术影流,做了将近九天,出院那天开了好多药,将近一千多吧,去药房拿药要防所没有药,怎么找到了医生医生说回家吧,过个三天来复诊,过了三天我去复诊医生说蛮好把线一拆,说没事我就问医生了那天看了这么多药出狱的那天没有什么今天可以开药吗,医生说不用吃药我觉得很奇怪那天老师药房里有药我就要花一千多不吃药都没事给我里面的问题很大了
说到底3000元要了此女的命,[害羞][害羞][害羞]
女人心眼小。
反误了卿卿性命
别拿获得过的荣誉来说事。浙江女来俊臣比她荣誉多得多!
赔15天赔偿加住院费9千3,14天赔付居然有9千5?医院难道还到给住院费?
业务水平太低,审案能力太差,导致判案有误,引来杀身之祸。心里装着天平,天下才能太平。吃一堑长一智吧!
因果报应
法院不是法外之地
老头本意是要1.9万左右,告到法院是为了说明,只要1.9万左右是多么实在,心想法院判肯定会多给,结果赔偿9000多,弄的老头像是讹诈一样,心中不满
题目很棒,特意指出“依法办案”,这是直接盖棺定论。
社会会教会那些学艺不精的!
法官判案是要证据的,并不是她想判多少就是多少。
今天最嗨心就是看到一个社会毒瘤被清理
我是坐着看的
如果是法官她父亲被撞了,判决结果是什么情况?知道的说说……
这个是案例,估计以后再也没有案例呢
元芳怎么看?
一看就知道,小编是完全不懂法律的超级法盲。调解后为什么进入诉讼程序?因为杀人犯不认可12000才会进入诉讼。法官判案看什么,证据啊,你说18000就18000,那是不是他说100万也得赔100万?你实际损失多少,要考举证的。而且这种纠纷案件证据是非常好找的,举证不利还怪法官?
对于法官,万分之一的错值得称赞。但是,万分之一错的那件案,当事人却承受万分之万的错,冤枉、悲哀就是当事人的全部,没有之一。尊敬的法官们,万分之一的错,您们觉得冤么?
法官应接受教训,下次欺负岁数70+的[哭着笑]
她这么判是为了讨好保险公司
自以为是,高高在上
王法官是不是收了别人的好处呢
这种无过错方轻伤,确实按法规判赔标准,确实无法足够补偿给伤者产生的损失!
说明做法官有风险,判决须谨慎。
有猫腻
因果报应,谈不上冤不冤
办事不圆滑……没法,结局就有了。态度当时也不好吧!
最后一次判案了
老汉有十几天没住院是因为有个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无人照顾,单住院费医院也是按29天收的啊
保险公司在调解时已经愿意赔偿12000,不知法官出于什么心理给降低到9000,是不是再不同意就降到6000啊?
法官错了!车祸不应该是保险公司全理赔。而是车主或架驶员负全责。理应判:保险公司理赔9千,汽车架驶员赔老汉误工费,营养费,住院费,护工费。12000元。肇事司机才是责任人,而不是保险公司。肇事人居然一分钱不赔,法官对吗?车辆肇事全责,理应多出的部份由肇事司机负责。
公道在民心
HG
如果是老人掏了1万八给医院,那就是他掏出来的钱,这时候法官对无过错方的合理诉求为什么不予支持?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也许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头,没有感受到公平正义,反而感受到了铁石心肠,法律绝不应该是冰冷的,法律的公平正义,其中心意思和核心概念应该体现为保护弱者,强者反而需要约束,需要敲打,更需要自律,如此才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误工费,精神费这些都不用算的吗?我觉得18万还差不多。
民事诉讼不是可以调解么,保险公司都愿意赔,为啥还少判几千?
显示她牛逼!现在好了!很牛逼了!
①老头正常行驶无责,司机全责撞伤老头。②老头去医院自行垫付所有费用。③老头走法律程序和保险公司对簿公堂。④判决赔偿老头9000多。⑤老头的赔偿除去垫付费用等几乎无所剩余,大概率感觉自己被撞后没有得到足够的弥补,心里就会感到亏了。最后报复。简单一句话,自己被撞了之后却没有剩余钱,是个人就会觉得亏。
如果他知道为这九千块搭上命,她肯定不会这么判了,可惜没有如果
现在医院住院大多都有时间限制,而不是说你病没好就能一直住。法官至少需要按医院开具的住院单来判呸吧,医院开29天的住院单,那就说明医生判断需要这么长时间才能达到康复条件。除非医院证明是自己过度医疗了。至于说实际住院治疗14天,不知道是医院规定还是其他原因,这里要清楚的是患者是自己先行垫付的,医院到底收了多少钱?这些东西在所有的报道里我都没能清楚知道。到底是媒体没搞清楚还是什么原因不说清楚呢?如果都不搞清楚事实,那媒体这样发出来的报道就有失公允了。 其次,杀人者要求的18000多赔偿来看不像讹人的,所以我从这点来看他开始并无任何主官恶意,但最后做出这样的事,我从感情上同情他。老实人一般都是能忍就忍了,除非忍无可忍。
老实人无责要垫付医药费还要法院判决最后只能得到一半垫付的费用,欺负老实人的下场就是这样
命没了,留下的是讨论话题,有警示作用么?
以本人举个例子,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住院24天,主诊断左食指重度挤压挫裂伤,还有多处软组织挫裂伤,本人以手外伤后影响本职工作(医美外科个体手术医师)诉求赔偿误工费等3万元,因左食指增粗轻微活动障碍,索赔17万元,后续治疗费3万元。一审判决赔付共计8732.64元含后续自行支付的医疗费2973.72元。二审维持原判。现申请再审不知是否会立案,受伤至今以3年了。在我的眼里,法官是畸形的人,法理是他们的工具,不是说不过,是拧不过。保险公司才是他们的大客户。
天作孽犹可赎
为什么不杀别人,非要杀她?肯定她招惹别人了![打脸][打脸]
法院不公正法官没有认真核查!案子虽小但是事关民生!
住院的是哪家医院,医院开具的发票是多少?是否可以公开一下?
自己要作死!这种伤,一般前面几天才是最花钱的!真以为住院跟工作一样一天只赚200?
这个判罚有问题的
对方全责,1.8万赔9千,太少了吧,雇个照顾病人的全职保姆都不止9000,9000够吗?还不说伤者医疗和检查费用?把医疗诊断书也晒晒吧?看伤的怎么样? 强制险的强制又体现在哪里?强制垫付了吗!?[点赞]
指定的援助律师没钱收一般都福都很敷衍的
王冰冰
现在阎王判了。。。。
打酱油的路过!
心冷
遇到了一个杠精,就是灾难
尽信书不如无书!
名字是同字双写的女性都是极其轻佻、肤浅、自我、爱慕虚荣的,千万不要想象这样的女性在各个单位能秉公。
不亏
这个法官的天平没有用好,亏对天平秤标志。否则不会出这等大事。
保险公司都愿意赔偿了,她为什么要横插一杠,令人费解,是不相信理赔员的专业吗
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的法官才是好法官,而不是一年判得多就是好法官
不管是不是实际住院,要质疑可以自己举证去追诉医院。法院质疑医院不妥
调解的结果都是对索赔方有利的,保险公司同意一万二,那为什么还要开庭?肯定是因为诉方不同意。
被保险公司的律师忽悠傻了
援助律师不会认真的。要是帮有钱人打官司 那才会拿出12分干劲。这个只能走走过场
后15天属于放任扩大的损失,即使有凭有据,放任扩大部分确实不用赔的,否则交通事故都小题大做了。
你从哪儿看到保险公司接受12000的调解?你自己谣言吗?这通告明显看出来保险公司不认可原告的18000的要求,不接受调解才要法官判决。要是保险公司接受12000的调解,这法官可能按实际情况判决9000吗?这逻辑都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