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六旬老汉发现小区内停放一辆无主车多年,到交警部门找到车主信息。老汉要求给1

广瓦下州 2024-08-13 08:58:38

重庆,六旬老汉发现小区内停放一辆无主车多年,到交警部门找到车主信息。老汉要求给10000元才肯告诉车位置,车主答应。可车主赶到现场却只支付7000元,老汉不干,车主写协议保证支付尾款。可车提走后,钱却迟迟没有到账,老汉将车主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杨世龙退休后无事,每天都会下楼遛弯,经常看到小区内停放很多车辆,一辆较新的越野车停放多年,一直无人来开走,他就动了歪心思。 反正无事,杨世龙数次跑到交警部门投诉,交警给了杨世龙车主的联系方式,他就打电话给车主。 你是不是有一辆越野车找不着了? 接电话的是个女人,她惊讶的反问:您看到我的车了?这车丢了好多年了,一直都没找到,您在哪,我马上去提车。 杨世龙不慌不忙的说:不急不急,这车就停在我家小区里,好得很,但我要是告诉你车的位置,可不能白告诉吧? 对方明白杨世龙的意思,也没拐弯抹角,直接回道:您说个数,咱好商量。 杨世龙一听有戏,提高音量稳稳的说道:我看你这车不便宜,咋也得有几十万吧,我把车的位置告诉你,你给我拿1万块钱,咋样? 杨世龙就怕对方拒绝,岂料对方很爽快就答应了。 但对方有个要求: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要是没有车怎么办,这钱我不能现在给你,咱可以当面付款,你看咋样? 杨世龙一想也对,但他还是想先拿到钱,说道:我能有你的联系方式,也是交警部门给我的,我为了你这事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你怎么着也得先给点定钱吧? 对方还是那个意思,见车给钱,要不然免谈。 杨世龙怕到手的鸭子飞了,赶紧答应下来,就等着对方来提车,他就可以挣到1万块钱了! 前来提车的是个女人,看起来30多岁的样子,脚踩高跟鞋,哒哒作响。 杨世龙把人引到车辆停放的地方,指着越野车说:这是你的车吧?车也见到了,该给钱了吧? 车主小程看到自己的爱车破败不堪,心疼坏了,当即就转给杨世龙7000元,但因为余额不足,只能给7000元。 杨世龙当即翻脸,说好的1万,怎么还能少了3000元呢? 小程表示,是真的没钱了,等有钱了再给。 杨世龙不干,这人把车提走了再也找不着了怎么办,阻拦小程提车。 小程没有办法,马上写了一份协议书,保证会把剩下的3000元补上,还在协议书上按了手印。 杨世龙拿到了协议书,这才放心,让小程叫拖车把车拉走了。 可几天过去了,3000元尾款却迟迟没有到账,杨世龙打过去电话质问。 小程回道:我都问过了,你那个小区也没有物业看管,给7000元足够了。 杨世龙说小程说话不算话,要是不给就拿着协议书去告她。 小程直接挂断电话,再打就不接了。杨世龙倔脾气也上来了,还真的把小程告上了法院。 1、 杨世龙表示,小程答应给1万元,他才把车的位置告诉了她,可车提走后,小程却不愿支付尾款,要法院判小程继续支付剩余的3000元。 根据《民法典》第57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杨世龙拿出小程当时签写的协议书,上面写着: 今收到户主丢失车辆信息费,经协商支付壹万元整有偿金,由于户主缺资金,先向提供信息人支付柒仟元整,下欠叁仟元,于2022年5月底前支付信息费完毕,如车主违约造成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提供信息者来过路费等由车主承担。 杨世龙认为小程应该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尾款3000元,但小程却拒绝支付。 小程在电话里是这样说的:小区不收物业费,杨世龙用不着要这么多钱。 杨世龙为了小程车辆的事情,跑腿五次。三次去交警部门询问,一次协助小程将车拖到4S店,一次帮小程到车管所询问车辆能不能年审。 小程既然答应给付1万元费用,就应该全部支付,要求法院判决小程继续支付尾款3000元。 2、 小程并未到庭答辩,法院这样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314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杨世龙发现小程遗失的车辆后,应该告知小程归还车辆。小程答应给信息费1万元,是出自于对杨世龙的感谢。 但是由于小程没有带够资金,仅支付了7000元后就签写了保证协议,说会支付尾款3000元。 虽然杨世龙为了小程的车辆多次跑腿,但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信息费价值1万元。 根据《民法典》第8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杨世龙以不给钱就不告诉车辆位置为由,索要1万元信息费,违背公序良俗。 小程不再继续支付不构成违约,因此法院判决,驳回杨世龙的诉讼请求。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10947
评论列表
  • 2024-08-13 17:34

  • momo 47
    2024-08-13 21:34

    我妈前几天捡了个手机,过了1个多小时失主打电话来要手机,当时说好给300元,到了约好的地方,失主只给50元,我妈什么都没说就给了。我回来后问我妈怎么不要300元,我75岁且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妈妈说,人家是拿回丢的东西,给多给少我拿着都是亏心,我又不是卖手机,给50我都是赚的。

    当代 回复:
    小人一个,你一辈子吃不起四个菜!
    超级空格 回复:
    应该让对面直接转账,然后把手机送到最近的一家派出所,最后退回五十让对方打车去派出所取手机。
  • 2024-08-13 22:33

    两个都不是好鸟,一个落井下石,一个毫无信誉,如果社会都是这样的人,法官都得被骂死

  • 2024-08-13 19:44

    言而无信

  • 2024-08-14 05:48

    小编真会编

    Duck 回复:
    这个是真事
  • 阿立 12
    2024-08-13 21:17

    言而无信

  • 2024-08-14 08:40

    这个车主苯猪

  • 2024-08-14 08:36

    太假了,首先车主不可能不知道车的位置,其次这个破车都不值一万块了,车主还出一万块信息费,有毛病吧

  • 2024-08-14 08:10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这编的图都不一样。车辆三年不审验强制报废,还买回来干嘛?

  • 2024-08-14 09:08

    还好,法官没有判决收回老头到手的7000元。

  • 2024-08-14 06:54

    告它个敲诈勒索

  • 2024-08-14 07:29

    我认为法判决不合适,杨为找到车主付出的劳动和费用,支付信息费是应该的,几十万的年付一万元也是.合理范围,不要用道德绑架别人,如果这样没有人做好事了!

    风林火山 回复:
    别认为了,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