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的悲哀!漯河年轻女法官被原告残忍杀害,评论区竟然有人支持,甚至有人叫好,这不是丧心病狂是什么?即便你认为案件判得不公,就可以肆无忌惮害人性命吗?这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更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对于此等恶人,必须依法严惩,否则国将不国。
据网传消息称,可能是原告因为一万多元纠纷起诉,法院判决对方偿付9000,于是原告心生不满,便尾随女法官到了停车库,伺机对其痛下杀手。如果真的是因为这一千元的差距,你还能同情杀人者吗?
为了区区一千元就害人性命,这又是何等的暴虐啊?而且,原告只是诉讼程序上的主体称谓,并不是谁是原告谁就一定有理。司法实践中狮子大开口,虚假诉讼难道还少吗?
女法官未必有错,即使真的有失误,那也不至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吧?请记住,她也是一个女儿,妻子和年有孩子的母亲,也有生命安全和尊严得到保障的权利
对于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不是你乱判,你为什么被杀?法律只有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法官才能更安全。如果老百姓看不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就会导致此类悲剧发生。
也有人认为,一万块本身也不多,既然打官司,肯定就是要争一口气。这种该还多少就多少,怎么还能和稀泥打九折呢?
还有人认为,助长为恶的人比恶人更坏!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说,不杀为恶的人反而杀了法官。但是不是正确的做法,不知情由不能胡乱评说。
目前,具体案情及作案动机和缘由尚不清楚。但就此事而言,无非有以下几种可能:
其一,证据不足无法全部支持。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要对自己的主张举证,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就要承担相应的败诉责任。假设原告起诉要对方给付1万,却只有9000元的证据,法院也无法全部支持。
其二,如果是侵权索赔案件,可能存在按过错大小划分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比如说,原告因身体或财产受到被告的侵害,其损失计算为人民币1万元,但是法院认定原告自身亦有一定过错,需要承担10%的责任,那判9000元也没错。
其三,适用法律时理解错误,导致判决结果有偏差。
比如说民间借贷合同有约定利息的,在合同存续期间债务人的还款是冲抵本金还是利息,对案件结果也有较大影响。如果视作是本金,那么总额就会变小。
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还款优先冲抵利息。所以,如果法官判决将还款优先冲抵本金,也会导致结果有差异。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杀害女法官的凶手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凶手因为对案件审判结果不满,而将女法官杀害,这就是典型的故意杀人罪,而且是有预谋的犯罪,理应依法严惩。
其次,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完全可以通过上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很明显,该案是基层法院判决的,即使真的有错判或者漏判,完全可以通过上诉程序来解决,而不是挥刀相向。
钱是被告欠的,原告却将女法官杀害,只能说是他的戾气太重。当然,也不排除其心中有气,感觉到冤屈,但这都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为了一千元就杀人,那是害人害己啊。
据说女法官是独生女,而且一路走来都非常优秀,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实在令人痛心。传闻原告竟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案发后已自杀身亡。实际情况如何,仍应以官方的权威通报为准。
但从众多网友的评论里,司法机关还是应当慎重听取合理建议,确保人民群众在没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愿天下无讼,悲剧不再!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区区一千元?对穷人来说可是一笔大钱!
对对,不是杀人的理由,只能乖乖接受。或者你还会说,应该走那个不存在的正当途径,争取不存在的正义结局
轻轻一句判决,废人一生,是不是更加的丧心病狂,人性尽丧?
有样学样,都是和法官学的,你没错判,为啥杀你!
所以做人公道点
无法认同小篇的观点
真正的侠义之士在扭曲的法治面前就是罪犯,在公德面前就是在伸张正义。
事故科早就判定肇事方的责任,为啥法官要擅自重新划分事故责任的比例??
“何等的暴虐”?是否夸大其词?杀人犯法应予制裁,但是否事出有因呢?判决有无不公呢???
别说9000元,200块钱我都能刀了故意坑我的家伙,我的底限我决定不是你决定
后14天,绝不可抹去的,按二天折抵一天算也行,病例显示后14天同样是住院,是生效的。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
有钱人一千元和穷人一千元的价值观是不一样的
不清楚的事不评论。
索赔一万八,保险公司同意一万二,法官判的九千,所以就这样了
看到大家都在骂你,我就放心了, 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让子弹飞一会儿,相信会真相大白!
给小编立个牌坊
什么区区一千元,是一万八,少赔了九千!
不了解不评论
真不要脸,一万八千多叫一万零几毛,起诉的原因是保险公司同意赔12000原告不同意。最后法官以住院天数不够的原因赔了一半的。还有那个上诉知道不知道普通人上诉有多难不请律师基本输定了,请律师那点钱不知道够不够律师费
我怎么看管你屁事啊
少生孩子多种树。。社会总会变好[哭笑不得]
哪有钱去上诉,你脱离实际情况也好多年了。
公平公正难道群众会不爱戴吗?
要相信,信,信,信法,法律,法,法,法律。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法院难道不是谁钱多谁权大就羸的吗
事出必有因。受害人为什么不杀撞人司机,不杀保险公司。偏偏要杀这个法官,
这个案件主要是在:医生建议29天,实际住院15天,后出院14天回家修养……没有处理好。回家休养14天,为什么不应该给予补助和赔偿?不住院就代表全部好了吗?全部恢复了吗?不需要修养了吗?摸着良心说,有些需要几个月休养,有的甚至需要休养几年的都有……还是那句话,如果被撞的是官太太,我可以99%的说不会法官现在判的这个结果,当然,也可能在保险公司赔付,那里已经解决问题了……摸着你们的良心,根据当下社会的社会真实状况来分析,来发言!
生不如死和死了哪个更残忍
你明明知道事实清楚,你还要把老实人拿捏起来,那就不要怪别人心狠,不蒸馒头,争口气。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有些人对事物有自己认识和判断,且执着于此。当自己的判断与社会道德国家法律相冲突时就会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并实施极端行为。这就是典型的反社会性人格的反应。
小编又成功的骗流量成功了。
区区 是啥意思?
具体情况来看,这个法官大概率是碰到狠人了!官方说法肯定是家属情绪稳定,建议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权利
对于一个了解法律的人来说一样的两个案子因为你懂法可以获得赔偿,不懂法可能只会得到少量赔偿或不予受理,需要法官去了解案情,现在法官手里那么多案件哪有时间下去了解
这个社会,暴躁人多得去了
职业不分贵贱,法官被杀和农民工死亡一样。
不是冤假错案?别人为什么情愿搭上性命都要杀了你?
有些枉判的,画个大饼:让走一些根本走不通的正当途径,有些人失去了耐性,不会体会到无固定收入人的艰辛…
穷人可以为几百块而做任何事
医院住院费如果是老人垫付的,那后面的14天老人无钱住院就得按医院证明作为证据,法官无权推翻,何况她是立案庭副庭长,没有审判权,这是重点。
对自己不利的判决,个个都认为自己是冤枉的,都认为法官是乱判,然后就杀人?
优秀优秀优秀医生被残害为啥封的这么快
律师坑自己的雇主,换谁不恶从胆边生。
公道自在人心!
本来就不是对等的,强势压倒,于是乎。事出必有因果。那个开车的心有余悸了吧,主责。“万幸没找到我头上”法官就是个倒霉鬼。
杀人是最大的罪。没什么可说的"不支持精神赔偿或很少也是普遍存在的!隐藏的道道是:你被伤害𣎴值钱!意难平!
很多人跟这个老头一个心理,欺凌弱小,不然他为什么不去刀了全责的司机?仗着在网上不用负责随便喷,就跟虐猫虐狗的人一样
大话谁都会说,但没钱活一天都难,没办法和谁去慢慢撕扯论理。
小辫,你竟说屁话,还没睡醒吧
人家都已实施自杀了,你还在这说什么故意杀人罪?莫经他人苦,莫议他人非!
没看文章,[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不知道就不要乱说,九千元好吧,直接砍了一半
你可能是个有权理的人,法理掌握在你手上。
让全国人民公审
并不是大家支持凶手,而是大家对于如此草率和不专业的判决,从而激化矛盾造成如此一场惨剧而感到愤慨!
必须严惩不贷
乱七八糟的写了什么啊?区区1千元,区区9千元,在马老板眼中1千万都是区区的,真特么搞笑
法官与保险公司有了利益关系办案就会存存偏差,法律成了保护雇佣方的工具!都不利于人民大众,
理智让老汉选择了上法庭, 上法庭让老汉丧失了理智。-网友王子依。
王浩,李占平,郭美美,这些都不是事,现在这事出人命了,才是大事。还是看人民日报吧
杀人了
胡说八道
想想为啥吧
网上搞认知战
那个老人的公道就不是公道了?
看图说话
呵呵
放你娘的屁,一看就是没在社会上待过不知底层人民尤其农民的难处!还他妈未必有错?!用脚趾头猜也是觉得农民没有文化没有背景好欺可欺!!!!
希望人间多点爱
别欺负老实人
玛德不是差了快1万怎么变成一千了。?
走的夜路多难免碰到鬼!
1000元对于有钱人来说相当于1块钱或十块钱,一包烟一歺饭钱,对于普通农民来说就是一年收入或几年收入?
你活得太高高在上了
小编我是来看别人是怎么评价你的。你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真让楼主给人一百都要他命
那个老人的公道就不是公道了?
别人的一生与你的一生无差别
你也去阎王那里教育一下那对法律无望所谓的凶手吧,快点吧!
为了热度讨论这个,没底线
司法成本对老汉太重了
死的应该是车主。为什么要撞人。
主播说的都对,有句话适合你,未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让它们去求教判官怎么判案!这还不足警醒你们?还要洗?
背书谁不会,证据不足吗?她是法官,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为啥否认医院证明。
谁neng想到是这样的结局,谁又愿意看到这样多结局。用玄学来说可能就是命数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有因必有果
当一个人被社会剥夺去幸福,家庭,健康,尊严,只剩下生命的时候,就别怪他去跟你拼命。
如果老头真的是暴戾之人,那就不是只解决这个法官大人了,恐怕太会一路尾随到房门口再下手,然后敲门,老小不留一锅端了,人家抱着必死之心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