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互殴!山东青岛,男子刚打开门,就被醉酒邻居迎面打了一拳。邻居一直将男子打的头破血流,并企图袭击男子的老婆孩子。男子抄起酒瓶砸向对方的脑袋,经过搏斗双方均达到轻伤以上,男子住院治疗花了20多万,事后,警方认定双方为互殴。男子:再不还击,一家人有可能会被打死!
(案例来源,爱青岛。)
刘强刚一打开门,就被李大勇一拳打倒在地,刘强妻子姜红怀里抱着孩子,被这一幕吓得大声惊叫。
刘强身体瘦弱,而李大勇非常强壮,刘强被打的血肉模糊。
李大勇发现姜红正在录像,放开刘强去追打姜红。
刘强为了保护老婆孩子,顺手抄起桌上的一只酒瓶,照李大勇的脑袋狠狠砸去!
两人扭打在一起,均受了伤不轻,屋里满地鲜血。
民警赶到后,认定双方为互殴。
姜红哭诉:李大勇都打上门来了,我们无处躲藏,不还击可能会被打死!
那天,刘强突然听到有人在骂人,他拉开窗户往下看,原来是楼下的邻居李大勇正在骂他,称被他家的声音吵到了。
之前,两家曾因为噪音问题而发生过矛盾。
张强因为自家孩子小,有时也确实会妨碍到邻居,给李大勇道了歉。
事后,他也对自家改造了一番,地板上铺了地毯,窗户做了隔音窗帘。
但是,这次李大勇骂得非常难听,还问候了他的父母。
刘强冲着李大勇喊了一句:大过年的,有话不能好好说吗!
随后,他关上了窗户继续干活。
不一会,家里的门被拍的啪啪响,刘强不知是谁这么用力的拍打门,赶紧上前打开了门。
然而,就在开门儿的一瞬间,对方迎面一拳打在刘强的脸上。
刘强被对方这一拳打的朝后退了半步,倒在地上。
姜红怀里正抱着孩子,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大声惊叫。
而这一切,似乎刺激的李大勇更加暴怒,他不停的殴打着刘强,拳头雨点般的落在他的身上头上。
刘强被打的头破血流,姜红见状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后,她打开手机开始录像。
而李大勇发现姜红在录像,就追过来,企图袭击姜红和孩子。
刘强终于被逼急了,他顺手抄起桌上的酒瓶,照准李大勇的脑袋就是一下。
李大勇被砸破了头,但仍然和刘强扭打在一起。
姜红抱着孩子吓得满屋乱跑,李大勇经这么一闹,似乎酒醒了。
此时,刘强家里满屋鲜血,双方都受了伤,李大勇随后回家了。
姜红看到丈夫被打的血肉模糊,赶紧的把丈夫送去医院。
刘强被送到医院救治,嘴被缝了12针,眼眶两处骨折,需要填充人工骨板才能修复,另外还有脑震荡,住院费花了20多万。
而让人无法相信的是,民警却认定双方为互殴,建议双方和解。
姜红不能接受,对方打进家里,将丈夫打的伤势严重还要和解。
但民警却称,如果不接受调解,双方定为互殴,李大勇和刘强都要拘留。
姜红无法理解,自己一家是受害者,丈夫是正当防卫。
民警称,因为刘立强还手了,所以定为互殴!
姜红急哭了,李大勇砸门进入自家殴打丈夫,我们还有孩子,不还手只有死路一条。
民警回复,你们可以逃,可以躲,但还手就是互殴!
姜红表示,李大勇都打到我们家里了,我们还有孩子,能躲到哪里去呢?
姜红认为,丈夫是为了保护她和孩子才被迫动手,应该是正当防卫。
而民警解释:李大勇被刘强用酒瓶打伤头部,被鉴定为轻伤2级。
而刘强被李大勇打伤,属于轻伤1级。
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以上,以涉及刑事案件。
如果他们不想让事情变得更严重,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和解。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如何定性这件事呢?
1、刘强为保护老婆孩子将对方打伤,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
《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第7条,被害人出现伤害反击造成打人者轻伤,公安机关应避免唯结果论,和谁受伤谁有理。
第9条,要准确区分互殴与正当防卫,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本案中,首先是李大勇醉酒后上门殴打刘强,很明显,李大勇属于过错一方。
李大勇在殴打刘强之后,还企图袭击刘强的老婆孩子,刘强反击出于无奈。
这种情况下造成对方轻伤,刘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时对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面对邻居突然打上门来,刘强不可能丢下老婆孩子逃走,反击,是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最可能做到的。
因此,刘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刘强因在防卫过程中使用了酒瓶打伤李大勇,因此也触犯了法律。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刘强用酒瓶砸伤李大勇,导致其轻伤二级,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刘强主动认罪、认罚,并取得李大勇的谅解,可以减轻处罚。
所以,双方和解,应该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文中人为化名)
对于这个案件,你认为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该民警必须判10年以上徒刑!
打到家里来还得躲,TMD怎么躲跳楼躲呗
这样的办案民警还是人吗?懂点法吗?如果不懂不要占着茅坑!
类似的事情我评论过很多次了,特别是对互偶,我一直认为他是最愚蠢的认定,最愚蠢的认知!是无能的体现!为什么?我前面分析过很多次了?这里不想说了,因为意难平啦……
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法官?
收钱了吧?!
警察可以开除,并判刑。严重渎职
必须正当防卫。[微笑][微笑]
互殴是哪个鸟人发明的!不还手任人家打死吗!!!
这不简单,天天去他家互殴,要么打死我,要么搬家
如果一个警察这么被打是不是也要判互殴?
必须开除这样的民警!怪不得那么多人。动不动就打人。原来民警都是以还手就是互欧。太恐怖了!这样民警不分主次!不还手,让对方打死吗?这样民警业务水平差。不适合做警察,开除吧
这样判,最不用担责任
正当防卫
如果是真的,严查这个警察!!!
青岛警方,出来说几句。@青岛公安
感觉这写的东西有点假 第一、把事情经过描写的很容易让读者把感情带入涉事一方,尤其是感觉是被侵害一方,这是写文章的手法,更容易引人入境; 第二、为什么只写了事件经过,没有写结果,从作者的写作角度来看(还加入了人物内心分析),要么是亲身经历了,要么是看法治专题纪律片了一样,那既然这样,为啥没有结果,亲身经历也好,看法治专题记录片了也好,肯定会知道结果的,而且,结果无论是处罚还是调解,都是纸质版文书啊,咋不写呢; 所以,我感觉,这文章应该是只说了一部分,为了引起读者的兴趣,博取流量,并非完全的事情真相。
这个世道变了。都打到你家门了,请问警察如果有人打到了警局你怎么办?请发到网上,让我们都学学。拜托了。
给这个民警十个嘴巴,他若还手就是互殴,问他服不服
因为互殴双方调解一下就行,正当防卫要调查很多东西的
没天理
直接打到帽子家里去,也是互殴
明显是不想作为?嫌麻烦?
看关系!
有正规法院吗
那个女公诉人就说过:他打你你为什么要还手…所以你为什么要还手
青岛厉害,哈哈
特么的小编,你以为大家没看过这个新闻吗?掐头去尾算什么?酒鬼敲门,你开门跟别人吵架,互殴没打过,拿酒瓶爆人头,然后报警双方都处理,你去诉求赔偿,这是法院的事。就事论事你拘留几天,对方够得上坐牢的就坐牢,难道还要警察帮你要赔偿?你该做的正确的就是关起门报警让警察把人带走,如对方破门而入,你揍他只要不过分基本没事。
编故事能不能有点常识?知道什么是法律上的轻伤么?到达这种程度就不存在什么和解了,还互殴?互殴属于治安处罚条例,正当防卫属于刑事,适用的范围都不一样,天天扯到一起谈?
民警会这样说吗?
别人来我家打我以及妻小,我应该等帽子叔来还是应该直接跟人拼命?
警察肯定收到了好处,先打警察然后对打,看他们怎么说?
哪个警校毕业的?敢说吗?
葫芦僧当的好啊
具体什么伤情忘了,但告诉你一个常识问题,轻伤二级以上就刑拘,也就是基本坐牢了,说什么和解?就是互殴,打完了还想对方赔你钱,你一点责任也不担当,想什么好事?
私人住宅,不可侵犯!
个人认为,互殴只适合警察之间打架
到家了还他妈互殴!开除
这案件之前看到报道过 上门的说他是进去协商 进去后对方不讲理双方争执后对方先动手 而房主则说是他开门时就被袭击 被迫还手 是正当防卫 警方在走访后 发现附近没有监控 附近住户也不清楚只知道发生了争吵 警方无法判定双方谁在说真话 只能先建议双方协商 根本不是知道对方上门袭击房主正当防卫还判互殴
都打进家里来!,还TM怎么躲?
民警主要负责治安处理和调解,如果希望得到对方赔偿可以起诉
提高公安干警的分辨是非的能力,不能伤了广大群众的心,让全国人民放心。
真的?都入室了,性质变了刑事案
这民警必须开除
现在就是鼓励主动打人,打人可以打,没啥事,最多拘留,但绝对不能还手,如果想申冤那就被活活打死,这样变成鬼就能报仇了,否则敢自卫那就是互殴,所以大家遇到纠纷还是要主动出手打人,否则就非常被动吃亏了
打到门上了,为什么要躲?
如此民警,我相信是个别的,本来警察应保护受害公民,在如此情况下,说什么互殴,反而加深伤害公民,真无法理解!
正当防卫!
法律应该偏罚挑事者,不能谁伤重就对。
不奇怪,跟中国互殴的国家多的是。
民警不称职,停职培训
正当防卫!
哪个法官处理的?我也喝醉酒去骚扰他家人,看他敢不敢打我?
不懂就问,为什么每次都让调解?能调解的话还报警做什么?酒驾被查了能调解不?抢银行被抓了能调解不?反复让双方进行调解的目的是什么?是减少案件率?显得一方平安假象?
为何不把歹徒送到阎王殿审判!
不分青红皂白。
打到家门口不把你打死算你命大
各位有所不知,基层派出所和法院跟上一级部门根本就不在一个世界,在人家眼里只有坏人没有对错,
下次直接去那个警察家里打他家人,看看他怎么躲
死条子
这个警察执法草率,也可以说不认真分析事件的细节,处理结果不对,涉嫌渎职应追究该警察的法律责任。
在逆境中勇敢坚强,在顺境中清醒警惕。
那个警察得处理,这不叫互殴也不叫防卫过当,这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怎么学的法律?
新就业岗位,朱紫青绿斗殴,不和解[大笑][大笑][大笑]
氟尿嘧啶片
知道 饭抗了 泽莫半
楼下的也不是什么好鸟。肯定是平时搔扰份了,楼下的攒着一肚子怨气,借酒上门闹事,归根到底还是楼下有错在先。
警察是坏人的帮凶吗?
能死直接告入室抢劫
帮律师拉生意?
这个民警是上门行凶者的亲儿子吗?公然包庇凶犯?
楼主到底懂不懂法,酒砰是凶器么?昆山龙哥被凶跟反杀,为什么免责
奇葩问题 这以后该怎么处理问题 还要法律干嘛
呵呵了
法律该改改了
什么时候的案件,新自卫法出台以前的吧?
在自己家里能怎么躲?
所有说:最近有个女法官被杀,几乎没有什么声音是谴责凶手的;百因必有果!
此文是故意煽动读者情绪吧,让大家对法律和警察产生不信任和误解
果然考警察只要一百多分!智商都低!
能不能申请保护
开头看了一段,气坏了,写评论时确认一下法院怎么判的,结果严重怀疑这是一个编造的案例!只一句“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如何定性这件事呢?”作者就放飞自我了,而且最后第3条和第2条自相矛盾,无处置或判罚过程,怀疑全是编的,不光是名!
狗屁互殴
按下葫芦浮起了瓢!
李大勇后台可以啊!
正当防卫,必须是正当防卫。欺负上门了,打死活该
这个警察有大问题
就是互殴,建议不调解,抽机会把那边做了自己身上再弄点伤,还是互殴,完美
不经房主同意闯进屋里 就是入侵 房主任何举动都应该属于自卫
胡编乱造,N年前的事
如果此类事件一直这样处理,往后的爆力事件越来越多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什么玩意儿?!
去TM的互殴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只要双方动手,就是互殴。看来大家都得去少林学几招,在对方动手瞬间制敌并一秒内反杀,否则只能等着被对方打残或打死,因为你一还手自卫,性质就变了。别说第二十条,就是再加二百条,定性还是帽子叔说了算[哭笑不得]
警察应普法
扯旦,找这出警的家人,打一下,看还手不,估计,就不会是这种处理
发明互殴这个词的人,真他娘的是个天才[哭笑不得]
现在只要是打架,公安都认定互殴…
因该找正经的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