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不活了!”重庆开州,31岁男子在微信上加了个美女,2人熟络后,美女突然问男子

晴澍聊社会 2024-08-03 15:33:17

“笑不活了!”重庆开州,31岁男子在微信上加了个美女,2人熟络后,美女突然问男子想不想玩点刺激的?男子求之不得。视频接通后,男子在美女的诱导下脱光了衣服,视频却突然被关了。美女发来男子一丝不挂的视频和照片,让他转账20000元,不转就发给男子的亲戚朋友。男子吓坏了,把自己全部积蓄分6次都转了出去,直到没钱,才报了警。

(案例来源:央广网)

廖强看着好友列表里新加的美女,不禁喜上眉梢。

他今年31岁,没车没房,也没啥存款。周围朋友都结婚成家了,他却迟迟还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

家里人为此愁坏了,但廖强却觉得,缘分肯定在后面呢,急啥!

这天,一名叫小纯的女子主动加了廖强的微信。

廖强点开对方头像,一看是个大美女,果断就同意了好友申请。

小纯一上来就说自己和廖强是老乡,感叹缘分真奇妙。廖强一听,那是一个亲切。

渐渐的,2人变得熟络,每天都会给对方分享各自的生活,这让廖强仿佛找到了久违的心灵慰藉。

直到某天晚上,小纯突然问廖强,都打字聊这么久了,想不想玩点更刺激的视频聊天?

面对小纯话语里的一丝挑逗意味,廖强不禁春心萌动,他倒要看看有多刺激。

接着,小纯发来一个链接,廖强没有犹豫,直接点了进去,还按照对方的指示注册了账号。

视频接通的那一刻,小纯的漂亮,让廖强心砰砰直跳。

随着对话的深入,小纯的话越来越暧昧,廖强也更加兴奋。

等到一切渐入佳境,小纯竟开始让廖强脱衣服。

此时的廖强精神恍惚,也没有理智了,乖乖按照小纯的要求,一层层脱光了衣服。

等廖强浑身光溜溜了,视频却突然中断,只剩他在屏幕这边一头雾水。

没一会,小纯发来接连发来消息,廖强一看,冷汗都下来了!

只见自己赤裸身体的视频和截图,都被小纯存了下来,对方还说,在廖强点链接的那一刻,她就掌握了廖强通讯录里所有人的联系方式。

如果现在不立马打钱,就把廖强的裸照挨个发给他的好友们。

此时的廖强才意识到,自己落入了对方早已布好的陷阱。

这照片视频要是流出了,自己该怎么做人?廖强觉得自己没有退路了,便按照小纯的要求,先后转帐6次,转了2万元。

对于并不富裕的廖强来说,这几乎是他全部的积蓄,可小纯却对此不满足,让他继续转钱。

直到廖强实在拿不出钱了,他才报了警,把这段不堪的经历和盘托出。

警方迅速行动,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2名嫌疑人,并远赴广东把他们一网打尽。

庆幸的是,廖强的2万元最终也被追回,他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

通过这件事,廖强也长了记性。网络虽好,却也暗藏危机,唯有保持警惕,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小纯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案例中,小纯通过虚构身份和诱导廖强进行视频聊天,进而利用裸照和通讯录信息进行威胁,要求廖强转账,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小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廖强的财物,且数额较大,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小纯的行为同时也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纯在获取廖强的裸照后,以此作为要挟,迫使廖强转账,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小纯利用廖强害怕裸照泄露的心理,以恶害相通告,使廖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3、如果小纯把廖强的裸照发给其好友,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本事件中直接追究小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可能略显间接(因为她主要是利用该信息作为敲诈勒索的手段),但她的行为确实涉及到了对廖强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和使用。

如果小纯在未经廖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其通讯录等个人信息,并用于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那么她的行为也触犯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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