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街道办临聘人员,在联合执法中,查扣22岁女子电动车,遭对方激烈抵抗,在控制女子过程中,该临聘男子竟故意抓女子胸部,还将其按压在地!女子大怒,当即报警,警方以猥亵他人为由,将男子拘留20天!男子不服,认为他是职务行为,还将公安局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 (来源:广州铁路运输中院)
22岁的何小莉骑着电动车,正在街上跑,突然,被一名辅警和3名戴着袖章的辅助人员拦住。
这3名辅助人员是街道办临时聘请的临时工,50来岁的林国强就是其中一员,今天跟着辅警联合执法,在街道上清理改装、报废的电动车或摩托车等五类车。
辅警说道:“小姑娘,你的电动车没牌照,还涉嫌违法改装,按规定,我们要进行处理哦!”
何小莉是外地来打工的,性格十分泼辣,她对辅警喊道:“什么违法改装,我自己的电动车,想怎么整就怎么整!”
辅警则说道:“按规定,我们要查扣你的电动车,希望你配合!”
这下碰触了何小莉的逆鳞,她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电动车就准备走,而辅警和林国强等4人则将其拦住。
双方开始发生争执,何小莉骑着车就要强行离开,见4人阻拦,便开始撕打4人。
林国强等4人见何小莉反抗激烈,只得暂时将她控制,还用约束带将何小莉捆了起来。
路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纷纷跑过来围观,何小莉又气又怒,等带子被解开后,她对着林国强大骂:“你这个老流氓,抓我胸占我便宜,我要报警!”
说完,何小莉当即打电话报了警,而民警赶到后,就将几人带到了派出所。
经过调查和问询,警方认为林国强不仅非法限制他人自由,还涉嫌猥亵他人,因此对林国强处以20天的行政拘留,罚款500元!
事后,林国强又气又怒,他认为自己是在帮警方执法,反倒被拘留20天,这是典型的过河拆桥!
林国强气不过,一怒之下将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对他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6318.8元。
1、 法庭上,林国强认为他是职务行为,对他进行处罚没有依据。
林国强表示,当天是辅警带着他们3人联合执法,这也是街道办和派出所的联合行动,无论是着装上,还是上级指令上来说,都可以证明他是以街道办辅助人员的身份在执法。
林国强表示,虽然辅警和他们4人均没有强制执法权,但因为辅警的指示,他不得不参与对何小莉的强行控制行动中,况且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个人行动。
至于说对何小莉猥亵,林国强表示,在对她进行强行控制时,何小莉激烈反抗,双方有身体上的接触十分正常,警方以此来认定他猥亵他人,很明显不当,应当依法撤销处罚。
2、 警方则认为,对林国强的处罚并无不当。
警方拿出了辅警和其他2名临聘人员的供词,3人均表示,林国强率先将何小莉按在了地上,并用约束带将她进行了捆绑。
警方认为,林国强没有执法权,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icon》第四十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到1000元罚款
现场目击群众留有视频和照片,都证明林国强在控制何小莉的过程中,本来可以避免触碰对方敏感部位,但依旧故意进行抓胸等动作,猥亵他人的行为证据确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因此,警方对林国强的处罚并无不当。
3、 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无论是辅警还是3名临聘人员,都没有限制他人自由的执法权,虽然林国强声称是收到了辅警的指示,但林国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临聘人员的职权。
因此,法院认定林国强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事实清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至于猥亵何小莉,法院认为,林国强在派出所供词上,亲口承认了他在控制何小莉时,用力抓她胸部的事实。
与此同时,何小莉也表示,她被林国强按在地上,被其抓了胸部,何小莉为了反抗,还抓伤了林国强的手臂。
经过警方对林国强的手臂进行查验,发现了一条很明显的抓痕,可以证明林国强猥亵何小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因此,法院认为警方对林国强的处罚并无不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林国强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为什么要有辅警岗位?警察不够,招聘呀
一审判轻了,二审应该加刑,
铺警没有执法权!更不要说这种街道办的临时工!拿着鸡毛当令箭!
辅警有执法权吗?
对待这种人就应该砍了他的咸猪手
辅警带队,辅警升级了?
应该判刑二十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手着鸡毛当令箭的后果
是街道办吗,有权查摩托车吗?
忘本的家伙,忘记了自己也是老百姓,也会有机会骑电动车的,忘记了自己,等于背叛。
想捞点外快,被蛇吃了
老流亡,判太轻了
协警要招退伍军人为主,解决退伍军人就业,素质也比较高
应当给街道办和派出所提出司法建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给坏人机会,他们可以犯下滔天罪行,十恶不赦
多少大学生没有工作?
不怕流氓有文化,最怕流氓来执法
难道骋请它的单位没有责任吗?
应该判刑!
应该全部取消辅警
是有哪条法律授权,职务行为就可以触犯法律的?
辅警没有执法权呀!
这货是以执法的名义故意耍流氓。
我也是临时工,那次与国家工出勤,国家工差点被被打,我也只是在一旁看着,干吗?大家都是揾口饭吃啫,何必咁搏?
判得好公平公正,
支持警方抓好色辅警,为社会清除败类。
无法无天
为什么查扣电动自行车?这是合法低速交通工具!
现在街道办工员可以同去拦车了,请问交警是否在场?
只想问一句辅警后来怎么了
应该判三年!赔偿精神损失费五万元!
干脏活也得看看能不能干啊
辅警能带队执法吗
砍掉他的咸猪手
照这样说,人们看到有人犯罪也不能去制止了,因为没有执法权[捂脸哭][捂脸哭]
非法限制他人自由叛2年合理吧,按抓鸟的算10年起了。
应该判刑一年
狗咬狗一嘴毛
辅警本身就没有执法权。
交警这样查车执法合理吗?如果合理,女子不好好配合就是防碍公务啊!否则那会被强制。
这种应该加重处罚,,,食古不化
小小辅警想以权谋色,以为自己是毛奇[晕]
这货真以为临时工有执法权?
怎么有这么奇葩的事情?街道办的人竟然可以取代交警的执法工作!这本身就已经违法了,其它的事情还用得着说吗!这种人应该重罚!
老流氓
那个勤快干什么,抓不住就放了就好,又不是杀人犯
趁机搏懵
什么玩意,变态还有理由了,观众眼睛是雪亮的[大笑]。
五十岁的年纪了,还贼心不死?应该判刑三年。
连辅警都不是
这就是流氓无赖当街调戏妇女
哪里请人,这种好差事我也想做[哭着笑]
为什么要用辅警?警察人还少吗?
街道临聘就已有执法杈?
用最小的权利,使最大恶,造最大的孽。
辅警能单独执法吗?
街溜子摇身变辅警
应该将派辅警的人,辅警,所谓的协助人员,全部一同处理。
临时工就要不要管“闲事”了,“放权”给“别人”管。
判得好!开个电动车自行车好像做了通缉犯那样,为什么呢
那意思是说以后交警执法,如果只见辅警在现场,可以不理睬了?
还是女同志们适合当辅警😂
摸了不承认,警方也没证据,傻
没牌照,非法改装的事不提了?
枪毙
严惩这些违法犯罪
支持禁止电动车
辅警等各种协管人员都应该清退。一同工不同酬,二警察坐办公室。辅警出行执法存在无执法权等。
办的好
有权处理和审查电动车的只有正式交警,而辅警也要在交警在现场才有权帮交警处理交通,这事国家法律规定
警察少管不了那么多事情,工资又高舒服,辅警工资也不错,临时保安工资低,所以就招外面的人做事。
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辅警没有执法权,但又能怎么样?我亲自给公安局打过电话,他只问你是不是违法了,他意思只要你确实违法了辅警就可以处置你
我第一次知道辅警手下还有辅辅警。
全部枪毙好了
肢休冲突,女人抓男人的胸又怎样算?
我想知道关于骑车女子有没有处罚?按判定标准女子先动手,怎么着也有互殴成分吧!不配合辅警,且撕打也没事?那就是以后大家有样学样咯(如果是女的就更好了,直接说非礼就行了)
提高工作效率
街道办,就是天?
乱编! 拘留二十天! 你定的
一个辅警,三个带箍的,这个只能拿红绿旗挥挥,连查的机会都没有,还想扣车?
辅警也只是临聘工根本就没有执法权的,我们这边上路执法的必须是警察带着否则不能在路上设岗执法的。这些人是拿着鸡毛当令箭。
辅警是干警察叔叔想干但不能干的事!应从轻发落
判得非常的合情合理合法。
直接判刑
拘留还有二十天的吗
法正民安
[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静静吃瓜]没有执法权
锁外卖员脚那个保安呢
应该是还要判重一些!应用职权票流亡!损害国家名义。
又他娘的在瞎编
你一个辅警有什么全力扣车
过多手引了不管是谁都不放过!
呵呵
拿着鸡毛当令箭,还想趁机浑水摸鱼[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正式警察不带队可以上街执法??
辅警带三个辅助。这是啥意思?
一个“辅警”带着三个“辅辅警”,口头劝告就算了,还真当自己有执法权。
为什么将合同工非要叫临聘,你这样写的话,除了公务员和编制制,都是临聘,99%的工厂都是临时工
辅警让你干你就干?指引你行为的不应该是法律道德和良知吗?辅警让你杀人你干不干,为啥欺负女生就这么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