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一名男子酒后对妻子施暴,妻子恐惧到失禁,尿液洒满了地板。却不料,男子追打时不慎踩到尿液滑倒,为了自保,妻子一跃而上,用尽全力勒住男子的脖子长达50多分钟,最终导致男子窒息身亡。法院最终作出了令人深思的判决。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2021-12-23 --- 云南女子被家暴至尿裤子,丈夫踩尿滑倒,女子掐脖30分钟致其死亡)
李美由于家境贫寒,她在初中毕业后就选择了辍学南下打工,几年后,积累了一些积蓄的李美回到家乡,开始经营小本生意,同时也希望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在亲友的介绍下,李美认识了比她大几岁的张强,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不久后便步入婚姻殿堂。李美相夫教子,先后生了两个孩子,家庭看起来其乐融融。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这个看似完美的家庭逐渐露出了裂痕。张强的生意每况愈下,家庭经济压力与日俱增。面对困境,张强开始借酒消愁,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
酒后的张强仿佛变了一个人,经常对李美拳脚相加,起初,李美选择忍耐,以为丈夫只是一时失控。然而,暴力却成为了一种可怕的循环,张强的家暴行为愈演愈烈。
李美多次想要离开,但现实的压力让她举步维艰,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还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她似乎陷入了一个无法逃脱的困境。
每次遭受暴力后,张强都会痛哭流涕地道歉,发誓再也不会犯错。然而,这样的承诺总是在下一次酒后被轻易打破。
2021年4月的一个夜晚,这个家庭的命运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当晚,张强又一次醉酒归来。看到丈夫踉跄的脚步,李美的心再次被恐惧笼罩,果不其然,张强很快就对李美大打出手。
这一次的暴力格外残忍,张强不仅拳打脚踢,还用各种随手可及的物品猛砸李美。在极度的痛苦和恐惧中,李美失禁了,尿液洒满了地板。
正当张强准备继续施暴时,他踩到了地上的尿液,重重地摔倒在地。多年积累的怨恨和恐惧在这一刻彻底爆发,她骑在张强背上,用尽全身力气掐住了他的脖子。
在长达半小时的挣扎中,张强最终停止了呼吸,然而,多年的恐惧经历让李美无法相信这个噩梦真的结束了。她又找来一条围巾,再次勒住张强的脖子长达20分钟,直到自己筋疲力尽。
当理智稍稍恢复时,李美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多么严重的错误,她颤抖着拿起电话,拨通了报警电话。
警方到达现场后,虽然尝试抢救,但张强已经无法挽回生命,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李美身上确实有多处轻微伤,符合长期遭受家暴的特征,而张强的死因则是机械性窒息。
案件很快进入司法程序,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美提起公诉,经过慎重考虑,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李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这个判决既考虑了案件的严重性,也体现了对家暴受害者的同情和理解。
这个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判决过轻,认为故意杀人罪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也有人表示理解李美的处境,认为她是不得已的自卫行为。
无论如何,这个案件的结局,对于李美和她的孩子们来说,无疑是悲剧性的。虽然她逃脱了牢狱之灾,但失去丈夫、背负罪名的阴影将会伴随她们一生。
我们期待看到一个没有暴力、充满爱与理解的家庭环境,这需要每个人的努力,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
应该是正当防卫,法律是制裁暴力的,那就意味着应该向防卫方倾斜。只要是防卫性行为,过一些也保护!这样才能震慑住暴力行为
都已经被吓得尿失禁了,可见当时已处于崩溃的状态,根本没办法冷静和理智的处理事情,类似于精神病人发病的状态了,那这种情况下还能把她当正常人来审吗
真正是不是冤家不聚首,法官判其故意杀人不确,实属止暴防卫过当,究其前因后果,应无罪释放,因常被家暴打,惶恐而止暴,并无杀人之意,判故意杀人,应叫法官自身去试尝经常被暴打之滋味,再来判此案,此妇实属冤枉!
想想那个带粪兜的女孩吧。正当防卫!
这妥妥的正当防卫啊。他喝了酒施暴,而且是拿到什么就往身上打,从妻子来说,那完全可能将她打死的,为了阻止侵害,她趁机将他压在身下,并卡住脖子,基于长期并施暴,而且这次更厉害,那为了确保安全,必须弄死他。如果中途停止,那死的可能就是妻子了。你不能要求弱者把握住刚好的尺度,杀人又不是她的专业。
这样的男人死不足惜。
这种情况女方应有无限防卫权!应判无罪!
如果不死,想想后果。
死了活该
女人遭家暴除了自卫还能做些什么?你们教教她。
打死一个少一个,就那种人渣死光了才好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刑期不变三年,不要缓刑
看亲戚及邻居对他们平时关系的说法,经常家暴属实这个判决没问题,毕竟还有孩子要抚养
纯属正当防卫
我不打女人,没本事的才打
最讨厌酒疯子
这是为民除害,何罪之有
正当防卫!家庭暴力行为在发达国家都是可以直接击毙的!
家暴都是无能的表现。
纯属正当防卫,不存在什么过当[点赞]
这明明就是正当防卫,都尿失禁了,她还有两个孩子,应该判的更轻一些,毕竟要照顾孩子啊
判的还是有点重了,这个男人该死
男人该死!
人家父母辛辛苦苦养大的人,凭什么让你随意殴打?该死
云南法官[点赞][点赞][点赞]
毫无疑问符合第二十条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
无论如何,也比每天生活在恐惧中强一万倍!
对于家暴的男人死有余古,没什么同情,也不判死刑,法官英明,他死了以后解脱了,要自已放鞭炮庆祝七天七夜都不为,从此不用担心受怕[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
令其尿泡中颈息气绝
大小便失禁
这种男人是最无能的,女人也是可惜了,前面30分钟后直接报警和打120,是不会被判刑的,被判刑的是那后面的20分钟!
不杀死等男人醒来死的就是女人!
死无对证。现在关键是如何证明女人说的话。
家暴有第一次就有无数次,早该离了!可怜的女人…
未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每天一则恐婚小故事
有人认为判得过轻,哪个站出来!
为什么还要判 男的不死女的就要死
女人喜欢渣男,这点算什么。
这男的根本没想杀人,就是打女人手欠。不过也没想到女的要掐死他,没想到女的下死手不停[滑稽笑]
这个应该是正当防卫。如果男的没死,恢复过来后肯定把女的打死了
遇到家暴能反抗杀人还不如早点鼓起勇气离婚,千万别因为什么压力和借口把自己的人身安全交给对方,这次的判罚还算中肯,基本不用坐牢。
典型的正当防卫啊
判决有误!正当防卫里的过失杀人,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女方在防卫男方侵害的过程中失手杀人了,是不存在过失一说的!女方在体能力量上根本不是男方对手,不倾尽全力无法制止男方施暴,反而会遭至反杀的,所以正当防卫一要看正当性,二要考虑正当防卫时,男女性别,在体能力量上的悬殊性!这个判决是有和稀泥的成分的,对女方不公!女方可以再上诉!!!
这个判决挺好~良心的
为什么结婚后,大多是这样的日子呢?
为这个女人叫好!杀的好!这个混蛋玩意早就该死!
判得好!
懂不懂什么叫故意杀人罪?蠢货。
判得很得当
女方要判他没罪,他是防卫,该死是男方。
有期三年缓刑五年什么意思?抓起来关三年以后没变好就抓回去关五年?
男人们,老婆一生为家,其实除了老公是她的什么都没有,这个免费的辈子工,绝对不能打,可以的话越多越好。
即使作为一个男人,我也觉得,这个都不算正当防卫,还有天理吗???永远都只能被动挨打???
这肯定是正当防卫,在不反抗就被打死了,难道等被打死变成鬼才有权利索命吗?
不就是正当防卫吗?法律应该家暴,就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酒后不等于不是杀人或者伤害,区别是故意和不故意,应该有习惯性或者定期伤害这种犯罪说辞,就不应该有家暴这个说法
酒桌见人品
这个男人是火🔥命,被水克死了
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男子丧失行为能力,长期家暴用作量刑减刑轻判。
这样的人为啥能有老婆,还有有暴力倾向的为啥还结婚。婚前应该都有察觉吧,只能说女人的心思难猜啊
这不是正当防卫吗????
不结婚就不会被家暴,不会被伤害了,我就是这么想的,虽然鸵鸟了些,但是我爸就是家暴男,不仅家暴我妈,老头子还出轨,现在还不消停,真的恶心至极,从小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真的对婚姻没有半点期待,也完全不想结婚。
大老婆的恶毒男人就该死[点赞][点赞][点赞]
越穷的男人越没本事越没本事,就越他妈心理变态!
都被打的失禁了,是不是可以认为家暴致使女方神经或者精神受损做出失常判断,从而进行精神坚定。
如果这样女子判不是正当防卫还有罪,那真的吓得我们尿失禁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自己选的,结婚只看条件,不看人品的下场
唉,法官也难断
活该
这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
女方应该在被弄死的前一秒奋起反击,一招必杀,这就是正当防卫了。要是不理解,可以请法官在弥留之际演示一下
该死,死不足惜
正当防卫
败于一趴尿
这个社会如果有极度贫困户,一般都是残疾人家或者家里人有病,一般不会贫穷,只要能吃苦耐劳,不能大富大贵,一般的生活还是有保障的,
给法官点赞👍
这种人渣就该全社会抵制!你又怎么知道自己的亲人会不会摊上这么个不要脸的玩意
都吓的尿失禁了,多年的积怨喷发了,连卡带勒死了也就完结了。 若卡半死再救过来,这女的还有活路吗?法律的判决很公正[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死无对证,咋说都行。。。。。
判决故意杀人就要一命抵一命
后面用围巾勒脖子就是故意杀人罪!不过判刑三年,缓刑五年也还合适!
有些女人就是要经常打,不然她会上天!
判三缓五这判罚可以,缓期五年内不违法这三年就免了,唯一就是案底会对孩子有影响
社会对男女的包容度说不一样的,责任感也不一样,很多时候不敢反抗容忍到最后要么说自己吃大亏,要么犯更大的错 ,你说离婚难确实,但是脚长在自己身上,惹不起躲不起吗?所以差的还是勇气罢了。
第二十条
死不足惜!
第二十条不管用了?这属于正当防卫吧
绝对是正当防卫,这个男人极度可恶
尿的好!否则,被打死了。
法院为了不挨抚养两个小孩子才判缓刑!要是孩子已经十八岁了,李美就坐牢或死[点赞]
判三缓五,这次法官比较公正!
正当防卫说的没错[玫瑰][玫瑰]
这个判罚好像在说“你有罪但没有错”。但是这明明是“正当防卫”啊!
绝对是正当防卫!!!生命可能受到威胁了!只有经历了,才能感同身受!
判轻了!
家暴不对,这应该算防卫过当吧或者过失杀人罪,因为你勒他的50分钟他十多分钟已经失去抵抗能力了,这个时候你放手算正当防卫,你明知道他已经无力反抗却还一直勒到他死性质就变了。
得了吧 故意杀人能这么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