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武德!广东汕头一名00后男子和女子喝酒后,一起回到了女子的出租屋,并强行与女

好大的瓜 2024-07-30 15:24:09

不讲武德!广东汕头一名00后男子和女子喝酒后,一起回到了女子的出租屋,并强行与女子发生关系。事后,女子让男子赶紧滚,她走进浴室去洗澡。谁知,男子竟打电话叫来朋友,和他一起分享,而自己躲到楼道等待。女子拼命反抗求救,房东前来查看,朋友才停止动作,匆匆逃走。事后,两人被警方抓获,结局却截然不同。

酒吧内,灯光迷离,音乐热烈,翁晴端起一杯冰镇啤酒,一饮而尽,她身边坐着一个年轻的男子,笑容满面。

这男子叫刘明,和她一样,刚刚二十出头,都是从外地来这里打工的,不久前,他们两个人偶然相识,一见如故。

在他乡能遇到一个和自己志趣相投的人还真是不容易,两个人频繁的聊天,一起相约吃饭喝酒,非常快活。

喝饱玩好后,两个人从酒吧走出来,当时已是半夜,翁晴本想打车自己回去,但刘明说不放心她一个人,要送她回去。

翁晴没有多想,便同意了,二十几分钟后,两个人便回到了翁晴的出租屋。

一进门,翁晴就觉得头重脚轻,倒头睡在了床上。喝醉的翁晴更加妩媚动人了,白皙的脸蛋泛着红光,那条大长腿更是无处安放。

刘明看得直咽口水,忽然他萌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直接扑上去将翁晴压到身下,开始撕扯翁晴的衣服。

这一下,翁晴的酒醒了一大半,她自然是不太情愿,挣扎了一番,但根本无济于事。

结束后,翁晴非常气愤,但看在朋友一场的份上,她不想把事情闹得太难看,便让刘明马上滚,然后,自己便进了浴室洗澡。

谁知,刘明竟没有离开,而是悄悄给朋友魏凡打去了电话,邀请他过来。

魏凡一听有这等好事,自然不会拒绝,马不停蹄赶到了翁晴的出租屋。

刚好,翁晴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刘明给魏凡使了个眼色,魏凡心领神会,开始对翁晴动手动脚。

翁晴吓坏了,质问怎么回事,谁知刘明假装与魏凡不认识,直接溜出房间在楼道等候,让他好兄弟好好享受。

魏凡在房间里强行与翁晴发生性关系,翁晴拼命反抗,大声喊救命,并拍打房屋墙壁,楼下的房东听见不对劲,赶紧上来敲门。

魏凡这才害怕了,赶紧停下动作,提着裤子跑出了房间,叫上在楼道等待的刘明匆匆逃离。

见坏人离开,翁晴马上报警,很快,警方就将刘明和魏凡带走,并立案侦查。

经过检察机关审查,认定两人涉嫌强奸罪,被依法移送法院起诉。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刘明第一次强行和翁晴发生关系,已经属于强奸,只是翁晴念在朋友一场的份上,没有追究而已。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翁晴如果第一次就报警,刘明的行为属于强奸,已经会受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这样的处罚相对而言还不是太严重。

但刘明还把好兄弟魏凡叫来,这一次,性质马上就变了。

2、刘明教唆好兄弟来犯罪,在第二次的强奸中,刘明属于共犯。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刘明看似没有直接参与,假装和魏凡不认识,其实这是他和魏凡的圈套,两人属于共同犯罪,刘明等于参与了两次犯罪。

魏凡对刘明之前的强奸行为并不知情,只是单独实施了强奸,至少会受到3至10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3、翁晴忍无可忍报警后,刘明的后果更加严重。

《刑法》第236条第3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魏凡只是强奸,刘明的行为已经构成轮奸,而且属于情节恶劣,所以,刘明的刑期要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考虑。

刘明这一冲动,不仅失去了翁晴这个朋友,还给她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更是毁掉了自己的人生。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15 阅读:533271
评论列表
  • 2024-07-30 15:46

    刘明真是讲义气的好朋友[静静吃瓜]

    万里 回复:
    看得出你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你应该把你家所有女人让出来给你的各个朋友方显你的义气。
    陪她闹i 回复:
    嘴巴要留点德,以免报应到自己头上
  • 2024-07-30 15:40

    我现在在沙发上坐着看!

    用户94xxx59 回复:
    你说的是你自己?真剑
    极地天堂 回复:
    佛印说,自己是屎,看别人也是屎!
  • 2024-07-30 16:39

    活该

  • 2024-07-30 17:49

    所以说,女人要洁身自好!不然害人又害己!洁身,首先就不要去某些场所,二是不能喝酒!

    用户12xxx96 回复:
    骗骗网友就得了,不要连自己也骗了。抠心自问一下,如果你是男人,你愿意娶那种去酒吧花钱酒地的女人吗。现在这个社会,就算那些表面上看起来乖乖女的都不一定是什么正经人,更何况经常去酒吧花钱酒地的女人。去酒吧的女人不一定都不是那种不洁身自好的,但那种不洁身自好的100%会去酒吧钓凯子。人家有钱人可比你这种普通的穷人精明多了,你还以为人家真的会去那种去酒吧花天酒地的女人啊,你想多了
    海王 回复:
    常去酒吧的女的。这是自陷风险。。说白了去钓凯子,只不过不随愿而已
  • 2024-08-02 12:03

    这个男的真的是蠢笨,自己免费吃了,应该和女子搞好关系,希望还有下次吗?怎么叫来同伴要同伴上呢?真的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真的活该坐十年八年牢。

    用户10xxx47 回复:
    就是都给上了,以后肯定也可以
    用户10xxx45 回复:
    还人情![微笑][微笑]
  • shulbo 68
    2024-07-30 17:37

    够意思,给朋友送进去了

    JC 回复: 书剑留香
    男的也不是啥好货啊
    书剑留香 回复:
    谁会娶这样的货色作老婆?
  • 2024-08-01 22:22

    都两人了,不是伦奸吗

  • 秋楓 40
    2024-07-30 17:10

    又是大和风情故事了

  • 2024-07-30 17:01

    那么问题来了,我是该选择跳槽跟他还是继续留在宇文将军帐下效命呢?

    用户15xxx10 回复:
    追随宇宙大将军侯景吧[静静吃瓜]
    用户10xxx86 回复:
    好!就这样定了!
  • 2024-08-01 23:29

    我正在看谁胡编乱造这无中生有的故事!

  • 2024-08-02 00:49

    朋友?都是有目的来的。

  • 2024-08-01 23:11

    好色没有错,错就错在不理智,嫖一次才多少钱啊?要多漂亮的女人都有!

    佐棠画 回复:
    你介绍个看看
  • 2024-07-30 18:05

    这三个人一看就是外地的,潮汕人不可能有翁晴这样善解人意的朋友

    用户14xxx16 回复:
    随便写的 下次换了地名就是另一篇文章了
  • 2024-08-01 21:50

    好兄弟,有福同享,有牢同坐

  • 2024-08-02 07:43

    00后开始排队吃牢饭了

  • 2024-08-02 01:45

    刘明最少10年,魏凡5年样子。

  • 2024-08-01 22:05

    编接着编,反正撑着也难爱

  • 2024-08-01 22:36

    阉割必须纳入刑罚,必须严格执行

    懦弱男 回复:
    是没收作案工具
  • 2024-08-02 06:55

    早二十年在广州钟村有个老家隔壁镇女的老乡才十六七岁,发育的很好,天天跟男的喝的烂醉,喝完就开火车,最多能干七八个。

  • 2024-07-30 18:09

    单身女一个人去酒吧干啥呢?

    俊秀的小虎牙猫猫 回复:
    勾引尊贵的男宝犯罪呗。小仙男。
  • 2024-08-02 03:11

    犯贱动不动跟别人出去喝酒

  • 2024-08-02 23:28

    该死的刘明,自己犯贱得手,女方念他朋友一场,放他一马,就算了,还邀人侵犯人身攻击,令女方防不胜防,该杀歪气。

  • 2024-07-30 18:28

    风流场所很多女的都不懂法,被人强上也大多自认倒霉!很少报警的!

    书剑留香 回复:
    人家本来就是去做生意的
    皮皮 回复:
    我老乡他老婆经常去酒吧,而且她又没工作,不知道哪有那么多钱泡酒吧
  • 2024-08-02 11:41

    没事,坐几年出来

  • didadi 12
    2024-08-02 08:05

    真是信球王八蛋呀。

  • 2024-08-02 09:27

    枪毙吧,

  • 2024-07-30 18:12

    应该重判…、严判……?

  • 2024-08-02 07:38

    这两个男人肯定不是广东人,花钱能做到的事干嘛去坐牢

  • 2024-08-02 12:33

    好兄弟[点赞]

  • 云的 11
    2024-08-02 09:38

    这样的煞笔!本身没事了,硬是把自己搞成强奸犯!进牢房!

  • 杜达 11
    2024-08-02 06:24

    会编

  • 2024-08-02 08:22

    不讲武德

  • 2024-08-02 14:47

    刘明仗义 懂得跟哥们分享 投票支持刘明[玫瑰]

  • 2024-07-30 18:03

    编故事也编得附🈴逻辑一点

  • 2024-07-30 18:30

    这个女的眼睛真瞎!你把人家当朋友,人家把你当便宜。

    用户11xxx74 回复:
    当尿桶更适当
  • 2024-08-01 23:58

    这才是真哥们有福同享,估计分享过不少艳遇。

  • 2024-08-02 10:22

    有福同享!

  • 2024-08-02 05:32

    十年牢狱之灾其路远兮,不作不死?女人也是你要碰就碰,

  • 2024-08-02 02:43

    一个字“爽″![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 2024-08-01 23:06

    你们羡慕刘明第一次干这龌龊事儿吗[静静吃瓜]

  • 2024-08-02 06:43

    对此您怎么看?我睁着眼看[哭笑不得]

  • 2024-07-30 17:42

    愚蠢的渣男,犯罪都敢

  • 2024-08-01 23:30

    这家伙坏透了自己做强奸犯就算了还叫朋友

  • 2024-08-02 08:32

    兄弟抱一下,说说心里话,几年就过去了

  • 2024-08-02 00:00

    嗯!你编的太好了,下次别再编了。

  • 123 8
    2024-08-02 07:55

    女的也不是啥好东西

  • 2024-08-02 15:29

    世面上华夏120多万艾滋携带者,还是隐身的,一旦认知失守,必将被动感染成为情感艾滋的牺牲品[墨镜]

  • 2024-08-02 15:14

    贪得无厌,得第一次没问题了,一个人享受还不得,还给朋友分享,应该判三十年才得

  • 2024-07-30 18:32

    女人遇酒就喝,头脑简单,肯定会出事

  • 2024-08-02 02:08

    开局一张图系列

  • 2024-07-30 18:23

    果然是兄弟,同捞同煲,一齐坐牢[开怀大笑]

  • 2024-07-30 17:59

    印度化?[doge]

  • 2024-07-30 17:41

    那种场合那就是十辈子不去照样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

  • 2024-08-02 15:53

    自己好活了就行了还叫别人,以后还能做朋友吗

  • 四字句,猪朋狗友,害人害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禽兽不如,说的就是这家伙。

  • 2024-07-30 17:38

    啥都别说了,哥们儿,交个朋友[滑稽笑]

  • 2024-08-03 01:22

    我拿着手机,躺着看。

  • 2024-08-03 11:24

    刘明冤啊!把朋友当朋友,把兄弟当兄弟,最后朋友兄弟都玩没了,还把自己赔进去了[捂脸哭]

  • 2024-08-03 00:54

    判的好

  • 2024-08-04 14:52

    有空搞这种垃圾ai文章,还不如去工厂打螺丝

  • 2024-07-30 18:05

    该枪毙!

  • 2024-08-02 07:19

    真正的铁哥们,有福同享,有缝纫机同踩[滑稽笑]

  • 2024-08-02 10:18

    三只坏鸟而已

  • 2024-08-02 13:20

    死老鼠,活该二十年。

  • 2024-08-02 20:34

    捡了便宜还要分享活该被抓

  • 2024-08-01 23:49

    打工人的命运是接受十年牢狱之灾 有钱人就不一样了 可以翻供 还是太年轻

  • 2024-08-02 17:11

    要是还钱了,他就不会报警。这女孩子一看就是出来卖的。就是两个人都想白嫖。

  • 2024-08-02 10:42

    个人观点。可能这两男子金币不足。如果有足够金币砸给这女人。应该不会出事。

  • 2024-08-02 06:26

    女生一定要自重自爱,在外不要乱喝酒

  • 2024-08-02 13:18

    这女的,交友不慎,自认吃亏吧!

  • 2024-08-02 08:17

    蠢货

  • 2024-08-02 08:05

    这个女的也不是好东西

  • 2024-08-02 09:10

    如果男人都是刘明这样的,那就是男人都还没有进化到人———就刘明这样的男人,也配有异性好朋友?

  • 2024-08-03 07:36

    女子也想男人,去哪个地方想法明确

  • 2024-08-03 09:04

    灯红酒绿的地方。呵呵,都懂的

  • 2024-08-03 16:13

    免费的东西最贵,花几百块舒舒服服,却想白嫖

  • 2024-08-03 22:21

    三个都不是好东西

  • 2024-08-04 00:11

    去酒吧的有几个是单纯为了喝酒的?

  • 2024-08-03 19:40

    够朋友 在里面有伴了

  • 2024-08-04 02:23

    第一次就应该报警,有些人就会得寸进尺

  • 2024-08-03 02:08

    他们那边的男人最好色,更是大男人主义,因为这个主义才最好色。他们可以问问自己是还是不是?

  • 2024-08-04 22:12

    刘明这个人的这种行为应该不是第一次了,所以不能认为他是傻。

  • 2024-08-04 20:50

    都不是好东西

  • 2024-08-03 00:08

    太多了

  • 2024-08-03 13:29

    朋友老楔大家砌

  • 2024-08-04 17:52

    真他妈蠢

  • 2024-08-03 12:50

    必须重罚

  • 2024-08-03 01:20

    流弊

  • 2024-08-04 17:42

    这异父异母的兄弟能处[红脸笑]

  • 2024-08-03 20:19

    贱永远都是贱

  • 2024-08-05 03:15

    色字头上一把刀

  • LIN 2
    2024-08-05 21:41

    这种也配称为人吗

  • 2024-08-06 10:51

    刘明外号是不是叫“火钳”[思考]

  • 2024-08-05 20:44

    有难同当

  • 2024-08-05 15:51

    人渣

  • 2024-08-06 10:08

    嗦嘎。搜得死乃。

  • 2024-08-05 21:52

    好兄弟,就该一起去踩缝纫机!

  • 2024-08-05 12:10

    两个渣男活该坐牢

  • 2024-08-06 08:16

    本来没事,现在是牢底坐穿

  • 2024-08-05 23:43

    爽歪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