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残忍!”湖北襄阳一名女子带着丈夫回娘家,而丈夫醉酒后强行与女子发生了关系,但按照娘家习俗,夫妻回娘家是不能同房的。不料,女子认为不吉利,趁着丈夫睡着,用剪刀将丈夫的下体剪断来救赎。事后,警方未立刑事案,只是对女子处行政拘留10天及罚款200元。网友直呼:没搞错吧,处罚这么轻! 张明(化名)是个大学生,在大学时期,和妻子杨慧(化名)是同学,两人因经常一起去图书馆看书结缘,确定恋爱关系。 毕业后,和别人不同,张明和杨慧去了同一家公司,两人继续延续恋情,感情还不错,就商定结了婚。 结婚后,张明和杨慧的关系也还不错,两人商量后,决定每年过年轮流在男方或女方家。 这一年,轮到去杨慧娘家过年,张明买好了年货,陪同妻子杨慧去了娘家。 吃饭时,家人都很是高兴,张明在老丈人的劝说下,喝了些酒,但不胜酒力,没喝几杯,就有些醉意了。 散席后,杨慧将张明扶进房间休息,自己则准备去隔壁和妹妹一起睡,刚想走,就被张明拉住了。 张明在酒精作用下,突然抱住杨慧,开始抚摸和亲吻,意思很明确,想和杨慧温存一下。 杨慧有些排斥,因为父母告诉她,女孩子回娘家绝对不能和丈夫同房,不然会影响家里的运气。 杨慧执拗不过张明,渐渐失去了抵抗,和张明云雨了一番。 结束后,杨慧耿耿于怀,认为家里人可能因此就受影响,甚至老天会惩罚。突然,杨慧脑子里想到一个解决办法来救赎。 杨慧从厨房找了一把剪刀,折返房间,叫了张明两句,但张明没有任何动静,而且呼呼大睡。 杨慧走上前,将张明的裤子褪去,拿起剪刀,对准后,直接“咔嚓”一剪子,将张明的下体给剪断了。 张明疼的惨叫,杨慧家人听到声音,赶来查看情况,看到现场鲜血淋淋,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张明送医治疗。 经过抢救,张明止住了血,做了修复,是否会导致功能丧失,还待日后再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与此同时,张明还报了警,杨慧被警方带回调查。 几天后,警方以杨慧故意伤害为由,仅对杨慧处行政拘留及罚款,但并未对杨慧采取刑事措施。 对于这样的结果,张明以及杨慧家人都是没有想到的,但后面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还真不好说。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该如何评判呢? 1、张明与杨慧虽然是夫妻,但其在酒精作用下,强行与妻子杨慧发生关系,或涉嫌QJ罪。 所谓QJ罪,结合《刑法》第236条规定,指的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迫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构成该罪的,依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本案而言,杨慧虽然是张明的妻子,但也是妇女,其发生关系的意志也受到法律保护,除非其自愿发生,任何人包括丈夫张明,都不得强迫。 杨慧当晚是不愿意发生关系的,从其后续不惜伤害丈夫张明可以看出,受到夫妻回娘家不得同房的影响,态度是坚决的。但张明借着酒精作用,不顾杨慧反抗,发生了关系,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对于婚内发生的QJ行为,认定为犯罪通常比较严格,且处罚标准会相对宽松。 2、杨慧持剪刀剪丈夫张明的下体剪断,除了行政处罚外,后续或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合司法解释,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受害人身体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以上级别。 而《人体损伤鉴定标准》规定,下体缺失及功能丧失情况,决定了损伤级别,轻伤二级至重伤一级不等。 在本案中,张明的下体被妻子杨慧剪断,存在缺失以及功能丧失的情况,经司法鉴定后,损伤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将被追究最高10年有期徒刑。 如张明出具谅解书,这妻子杨慧的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甚至可能争取缓刑。 3、张明是否有权以张慧行为起诉离婚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79条等规定,对于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而无过错方也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本案中,杨慧仅因为迷信,对丈夫张明实施了犯罪,严重侵害了其人身权益。在这样情况下,夫妻感情完全可以认定为确已破裂,即便杨慧不同意,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而杨慧有严重过错,造成离婚结果的,张某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差不多,在家从来和我睡,在娘家从来不和我睡[并不简单]
不知道哪来的风俗,我们回丈母娘家住十天半个月天天睡一起,夫妻生活正常过
还是大学生,如此愚昧无知,赶紧离了
这招一劳永逸啊,避免了男的出轨,也没了意外怀孕的烦恼,就是提早进入更年期
迷信,害人不浅!
命根子都赶下手,这个婆娘心狠手辣。最好还是离婚吧,避免以后造成更大的伤害。
一句不吉利就把它给剪了,一句不高兴,是不是可以把他给嘎了?
落后风俗害死人啊
湖北习俗受不了,不能同房,只能同姐夫睡,两个男人睡一起不习惯。
确实!男方若在女方娘家与女方行淫邪,娘家气场必会减弱,姑爷内心就已把女方娘家人全踩地上当狗了,姑爷气盛,则女方气场就会低微,女方就会底气变弱,自会受闷气受暗欺,娘家人血脉相连心感相通,看在眼里也会跟着憋屈并担忧,时久气运就乱了,父母兄妹中必有多愁善感者,身心受影响会更无形!所以姑爷不可娘家同房,说的就是保持娘家的威势与尊严,好比国与国只有威势,才能相制衡,保持相对和平稳定[裂开][裂开][裂开]
这都啥年代了还信这玩意
现在还分婆家娘家吗?真蠢。独生子女还讲究
我去农村媳妇家还没结婚呢,她妈妈就腾出一间房让我们两个睡一起。听她们胡说不能同房。
襄樊没有这个风俗习惯,我就是襄樊隔壁新野的,襄樊有没有这种风俗我还能不知道???我都活了几十年了,我怎么不知道???
小编真会编,没故事就不写干嘛老骗人
不立刑事案件可以!40年内不准离婚,更不准出轨!自作自受!
小边的妈把小边爸机机剪了[捂脸哭]
一看这个女人像,不知道外面有多少男人,这是想换老公了又怕老公不愿意离婚才找这个理由的。
什么时代了,迷信到如此地步,宁愿相信迷信,也不相信人命,说剪就剪,真的三八。
胡说八道!
处罚还有一条,永远不能离婚[哭笑不得]
婚后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你们定义为犯罪,这样杀人你们行政处罚?
黄蜂尾后针天下最毒妇人心
河南,湖北都有这习俗,女儿女婿属于客人,我也觉得在老丈人家做这事还是不妥,又不是急不可待,非得在人家家里做吗,憋两天会死?你两个弄一起制造出啥声音不妥的,说不定还要洗床单,不尴尬吗
从此以后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我们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了吗?你们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了吗?你们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了吗?你们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了吗?
这也太狠了吧
我老婆广西那个地方也有这习俗!
很多地方都是这规矩,真的是科技发达改不了封建思想。
故事任你编,我信算你赢
上门的呢,去那里搞
回娘家后不是应该更刺激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湖北,确实有这个习俗,我有一个朋友是武汉的,两夫妻去娘家从来不住一个房间,去另外的亲戚家也是这样,分开睡,我老家(浙江)在我小时候也是有这个习俗,我姐和姐夫回来也是分开睡,大概三十年前这个习俗慢慢改了
人在做,天在看,夫妻俩,很正常,在哪玩?都方便,无知者,必遭殃
封建迷信,既然那么迷信就不要在娘家过夜
估计功能没有了就离婚了
这是当代烈女,巾帼英豪,三八剪刀手,当赐予贞节牌坊,时代楷模,获凶章一枚佩戴,
好,真好,非常好!
现在知道为什么很多大学生毕业就失业了吧,看看什么货色都能混进去,读了四年还是个蠢货
和以前的女朋友去黔南州,发现她们那里父母都是分开睡得,回家也不能和女朋友同房
事实证明在娘家办事的确音响运气。最少医药费很多。。。[开怀大笑]
愚蠢的女人加上愚昧无知的行为等于自毀人生,
房事是一家之主的象征,女儿回家为客,自然不能影响娘家的气运,娘家无男丁便无此一说。
一番云雨无人晓,咔嚓一声天下知!
回娘家是探望岳父母的,不是办灯的!
应该是造!
上门女婿在丈母娘家不能和妻子睡吗,太迷信了,愚蠢
为什么只有婚内有强奸一说,没有婚内抢劫啊,哈哈哈
这是强奸,当时剪就是自卫?可能没事?
看吧,影响运势了吧?[并不简单]
贞洁烈妇啊,在古代要不要立个牌坊
智商是个好东西,怪不得这大学生没有。
自古以来的风俗有其合理之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你们干这种事之后还会到处说吗
现在变成爱离离不得,爱合合不能,若离了谁人还肯嫁太监,若是合终身无感情
这种不应该是死刑吗?拘留十日罚200,你给我闹着玩呢。偷偷的挖个地瓜都比这判的时间久。
我们广西钦州市的,老家也有这个说法[得瑟]
这么愚昧的人怎么活过来的?
入乡随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狗血剧本
回娘家我都和老婆睡的,都一家人
这个女人你说她精明吧又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来;你说她脑子进水了吧,她又不拿剪刀剪她自己的。
瞎搞就剁了
看着好疼!
这样人口不下滑才怪[抠鼻]
两个大学生干的事,骗鬼吗?
我们这里是家里没儿子的女儿女婿可以睡一起,因为反正都绝后了就没那么多讲究了。评论区赞成去丈母娘家睡一起的应该都是男人吧!这不是迷信,是习俗!
宁停丧,不停双
夫妻强奸判刑是你家法律?放屁!
这件事我们襄阳很多人都知道。剪是真的,但为什么剪是编的。[无奈吐舌]
婚内强奸,扯平了
还说不愿意 最后还不是你自己主动 人家都醉瘫了 明明是你上他下来的 见自己得不到满足 不爽才剪的 各位看官 我分析的怎么样
剪的好,省得你活不干,整天想看那事
湖北没这习俗。
大学白读了,无知
这女的脑回路奇特
真能编!
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嘿!
结婚后,两人关系还不错?说动剪刀就直接咔嚓,如果关系不好的话,那就不是剪断命根子了,那就得剪断脖子了吧[滑稽笑]
这智商透逗了,太可怕
这婆娘心够狠,好些人连鸡都不敢杀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断送自己的幸福
有两个荔枝嘎掉一个就可以了,为什么把命根子都剪了?太过分了。
哪有这么信球的媳妇
大学生都这么无知
有些东西不是信不信 得守规矩 你要是不服 去兰州面馆吃猪蹄子试下
果然不吉利,
这个婆娘不能要。
这么假也有这么多人信?举报➕屏蔽一波
趁着离了吧
这个估计最多也就算10级伤残[静静吃瓜]
其实早就想把那个玩意给剪了,只是没找着机会而已。这次这么好的机会。岂能错过?
谁也管不着,爱在哪睡在哪睡
就这还大学生??
这个风俗全国都一样,,,😀
呵呵,还有这种事。毒妇啊!
封建迷信
我信你个鬼。要真是他老婆,除非是嫌小了,想给他换个大的。
真是个狠人!
如果对于强奸犯这样处罚的话,估计社会会少很多强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