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同居不领证的下场!贵州,女子跟男子同居生活十几年,并生下一个女儿,但他们一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7-24 12:40:11

这就是同居不领证的下场!贵州,女子跟男子同居生活十几年,并生下一个女儿,但他们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子突然离世,留下17万元遗产,男子80多岁的父母站出来表示:没领证,你就不是我家人,这钱,你一分也别想。女子委屈极了:跟了他十几年,不是老婆我是啥?

(案例来源:贵州开阳县法院)

兰建强的突然离世,让王梅心如刀绞,看着年幼的女儿小怡,她更是泪如雨下。

人死不能复生,当务之急是将兰建强安葬,她带着女儿匆匆赶回老家,去送他最后一程。

院子里,兰建强80岁的老母亲瘫坐在地上泣不成声,王梅一阵鼻酸,她知道,婆婆不喜欢她,所以没过去,只是让小怡去搀奶奶起来。

泪眼婆娑的奶奶看到可怜的孙女,一把揽在怀里,哭得更撕心裂肺了。

就这样,一家人强忍着悲痛料理了兰建强的后事,但心里的悲伤还没退去,矛盾就发生了,这次是为了钱。

原来,兰建强的卡里有16.97万元,这些钱怎么分,成了大问题。

按照常理,兰大爷就兰建强一个儿子,兰建强就小怡一个孩子,这笔钱的分配是很明确的,该给老人的给老人,该给配偶和孩子的,给配偶和孩子。

但让人想不到的是,王梅虽然和兰建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十几年,感情很好,也生了女儿,但他们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原来,十几年前,他们两个人打工时相识,慢慢产生了感情,就开始租房在外面生活。

很快,王梅便怀孕了,那时他们两个都没有到达法定的结婚年龄,没有办法办理结婚登记,但又不忍心打掉孩子,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生下了。

王梅未婚先孕,在外面偷偷生下孩子,家里人嫌她丢人,跟她断绝了来往。

好在兰建强是个负责的丈夫和父亲,他悉心照顾王梅和孩子,一家三口虽然过得不富裕,但其乐融融。

因为他们一直在外面打工,一年最多回去一两次,再开始王梅和家里闹僵,户口本拿不出来,所以他们后来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刚开始王梅还介意,但后来她也想通了,那张纸并不能保证自己的幸福,没有结婚证,他们也生活的很好。

他们一起奋斗,攒钱,准备买房子,还计划带女儿去看海,万万没想到,这些愿望还没有实现,兰建强竟突然离世了。

兰大爷和老伴认为,王梅虽然和他儿搭伙过了十几年,但没领结婚证,就不算他们老兰家的媳妇,所以她没资格分儿子的钱。

小怡那就不一样了,她身上可流着他们兰家的血,儿子的钱分给小怡是理所当然。

这话让王梅非常委屈,她一把鼻涕一把泪质问老两口:“我和兰建强过了十几年,我们孩子都那么大了,你说不认就不认吗?再说,那17万里,有一半是我挣的,凭什么没我的份!”

但兰大爷态度坚决,没领证就是不认。

双方谁也不让谁,最终闹上法庭。

毕竟是一家人,法官先进行了调解。

通过调查得知,兰大爷和老伴都已经80多岁,他们就兰建强一个儿子,现在兰建强出事了,养老都成了问题。

而且,兰建强的安葬费都是问别人借的,还没钱还。

此外,兰大爷还有个顾虑,就是怕这笔钱给了孙女,王梅把钱拿上跑了,那他们家可真就人财两空了。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首先,从继承角度而言,王梅确实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王梅没有领取结婚证,法律角度而言并不属于配偶,所以,算不上第一顺位继承人。

按照法定继承角度考虑,兰建强的遗产应该归他父母和小怡三个人平分。

但是,王梅扶养了兰建强十几年,形同夫妻,可以给她适当分配部分财产。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王梅和兰建强只是没领取结婚证,但是她对兰建强尽到了扶养义务,所以,可以酌情考虑分些财产,但绝对不是平分。

最后,民事行为重在协商一致,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可。

《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考虑到种种情况,调解员各个协商,最终达成一致:

先从中拿出25000元,偿还安葬费;兰大爷和老伴放弃这笔钱的继承权,都留给孙女小怡,只从中拿出10000元做养老金;王梅也放弃继承,全部留给女儿小怡,她代为保管,直到女儿成年。

此外,王梅还主动提出,将会照顾兰大爷和老伴的晚年生活,为他们养老送终。

经过调解,解决了纠纷,也没有伤了和气,一家人才能更加和睦。

(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2280
评论列表
  • 2024-07-24 13:08

    法律到底咋规定的?生活了那么多年还生了孩子,不是事实夫妻吗?

    光光 回复:
    前一篇文章我才看到同居分遗产呢,所以到底为什么你想想看。
    奋斗不息的岁月 回复:
    法律是让你遵从的,不是为你考虑的!有法律你不遵从,吃了亏那就是自己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