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3岁的张女士背部疼痛,于是到一家美容店做背部按摩,去结账时却被店员告知需要支付19.8万元的服务费,张女士指责店家有欺诈行为,三名男子站在她的身旁。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先交钱,先行离开美容店,之后报警求助。 这天,23岁的张女士参加一个应酬,期间与客户喝了一点红酒,在回家的路上突感不适,于是来到一家美容店做背部理疗。 在技师的推荐下,张女士选择了一个388元的按摩项目,随后进入包厢,接受技师的服务。 过了10分钟,一女店员送来一杯柠檬茶和一包苏打饼干,张女士喝了一口柠檬茶,顿时神清气爽,酒醒了不少。 一个小时后,按摩结束,张女士的疼痛有所缓解,她对技师竖起大拇指,赞赏对方手艺不错,并表示下次还要来消费。 哪知,当走到收银台结账时,店员却告知她需要支付19.8万元的服务费。话音刚落,张女士赶紧掏了掏耳朵,她以为是自己没听清楚,让店员再说一遍。 "小姐,请您支付本次服务费19.8万元" 店员大声的说道,张女士感到不可思议,前后只按摩了一个小时,顶多就喝了一杯柠檬茶,苏打饼还没吃,怎么就要收取19.8万元,这不摆明是在欺诈顾客吗? 店员没有过多解释,只是简单敷衍一句:"本店收费价格合理,有依有据,为你服务的技师付出了辛勤的汗水,这一点不容置疑。" 张女士愤怒的驳斥,技师纯手工按摩,期间也没有额外提供服务,即便有,也应该有一张具体的服务清单,列明消费细节以及服务项目。 什么优质服务都没有,就开价19.8万元,这与抢劫有啥区别?张女士不愿支付这笔钱,只支付了668元原先定制的服务项目,就转身准备离开。 店员沉默,却全程保持微笑,或许这种事在她看来,早已司空见惯。 果不其然,三名壮汉男子突然从门外走了过来,站在张女士的身旁,一个个凶神恶煞,并撂下狠话,不把这钱结算清楚,张女士就甭想轻易离开。 好女不吃眼前亏,迫于对方的威胁,张女士向店员支付了19.8万元后,才得以离开内容店。 之前,不知有多少消费者,遭到美容店这般欺诈?越想越气的张女士,急忙拨通了大哥张先生的电话,告知自己在美容店的遭遇。 张先生非常愤怒,认为美容店实在是欺人太甚,随即让妹妹报警求助,他则向工商部门投诉,以及找来媒体曝光这家美容店的非法经营。 经查:店内营业执照齐全,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是一家有资质的美容店,可她们的收费为何如此昂贵,接下来,又会接受怎样的处罚呢? 为张女士按摩一个小时,价格就从668元变成19.8万元,这明显构成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 如果美容店被警方确定存在欺诈行为,其不仅要退回张女士支付的费用,还要退一赔三,做出相应赔偿。 由于涉及金额较大,美容店的诈骗行为已经不是触及到民事纠纷这么简单了。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起事件中,美容店诈骗的涉及金额已达到19.8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将对其负责人处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围困张女士的那三名陌生男子,涉嫌威胁. 恐吓张女士的人身安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迫于警方和舆论的压力,美容店负责人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回张女士支付的19.8万元。 ··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近年来,美容店欺诈消费者的新闻,却屡见不鲜,归根结底,是缺乏机制对这个行业进行有效监管。 所幸,张女士亲身经历告诫了大家:在面对商家欺诈和侵权行为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和克制,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报警求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再以合理合法手段,让不法之徒接受应有的惩罚。
故事
傻子也不会敲诈这么多钱,以为绑架呢!只要放走必报警,二十万得踩缝纫机10年了。
放屁的文章。河南人出门随身带快2o万元?
黑河南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