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啥世道?”广西,女子在医院生完孩子,丈夫忙着给她办理出院时,蹊跷的是,她竟然从医院翻越栏杆,直接从楼上跳下去当场摔死了。丈夫不干了,把医院和施工方告上法庭,索赔110万,法院判决医院赔偿5.7万,丈夫觉得赔的太少,又提起上诉,二审的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西瓜视频)
王铮抱着粉嘟嘟的小婴儿,那种初人人父的喜悦溢于言表。
妻子罗静疲惫的躺在产床上,虽然是顺产,但就在刚才,她承受了剥离之痛,就像在鬼门关走了一圈,让她虚弱的不堪一击,但她浑身都散发着母性的光辉。
因为是顺产,观察了一天,第二天上午,医生就让出院了。
王铮收拾好用品,让罗静在病房里休息一会,他去办理出院手续。罗静笑着点头,目送丈夫离开病房。
可正在王铮办理出院手续时,医院发生了一阵骚动,有人大喊“不好了,有人跳楼了!”
王铮没有当回事,还是不慌不忙办理手续,在他看来,应该是被确诊绝症的患者,一时万念俱灰,所以选择走了绝路。
这个世界,每天有人生,就有人死,生老病死,这就是生活,不足为奇。
他本想着,办完手续再去看一下热闹,可很快,传来噩耗,跳楼的那个人,竟然是他的妻子罗静。
王铮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他差点晕厥过去,他绝不相信妻子会跳楼,她刚初为人母,孩子还嗷嗷待哺,他们的幸福才刚开始,她怎么可能这么想不开?
至于妻子明明在产房等他,怎么会跑到医院施工的工地,他不得而知,他认为,一定是妻子觉得太闷了,出来走走。
所以,罗静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间,她来到了医院正在施工的工地。
因为工地没有防护措施,导致罗静不慎坠楼,根本不是她想跳楼。
防护栏上挂着醒目的“禁止翻越”警示牌,罗静怎么可能去翻越呢?她一定是失足坠楼,那么,医院和施工方是有责任的。
王铮的世界崩塌了,他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孩子刚出生就没妈妈了,他们这个家破裂了。
如果工地做好防护,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
但医院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罗静应该是得了产后抑郁症。
否则,她作为一个成年人,怎么可能把孩子放在病房,自己去到处溜达,还去了工地,在工地有警示标志的情况下,翻越护栏跳了楼?如果她不一心求死,根本解释不通。
再说了,王铮也是有责任的,他没发现妻子情绪不对,也没尽到监管义务,让她从病房去了工地,是他一个丈夫的失职。
不能你死在了医院,就把责任推给医院,这样不讲道理。
王铮不管这些,他要求医院和施工方赔偿110万。
他一口咬定,如果医院和施工方能更加严格地管理,设置更加完善的防护措施,这场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于是,他们一纸诉状将医院和施工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10万。
一般来说,正常人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施工工地,那里没有什么好看的,即使医院没有警示,也不应该去那,因为工地就预示着危险,这是明摆着的事理,何况医院已经做了示警。所以医院没有什么责任。
关键是都出院了,她自己要去工地上要,明明是自己故意所为,那为什么还要医院索赔?事情就是一清二楚的!
这是啥社会?啥世道?世态炎凉人心歹?讹天讹地讹空气?讹世间万事万物!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医院应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责任确保患者及其家属在其管理区域内的安全。
如果医院未能设置足够的警示标志,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患者发生意外,医院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罗静的死,医院和施工方存在过错,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医院或施工方存在过错,如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等,导致罗静坠楼身亡,那么医院和施工方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也需要考虑罗静本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是否故意翻越栏杆等。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法院在一审中判决中,认为医院和施工方,在安全保障义务方面存在一定的过失,但并未完全认定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一审判决医院赔偿王铮5.7万元。 王铮认为赔偿过少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将综合考虑各方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更深入的审理和判决。但二审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一分不赔,成年人有分辫是非的能力,死者家诈骗。
如果在道路上摔倒了。是不是应该找土地爷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这个应当适当赔偿,没有证据证明是产后抑郁,施工的地方应当做好隔离防护及醒目标识,这也是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硬性要求,没有标识没有隔离就应当适当赔偿
不管病人有没有病,医院和工地方都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果由于安全防护措施没做到位,出了安全事故,工地方和医院都有侵权责任。
这种情况医院也抑郁啊![捂脸哭]
产后抑郁?
真是有没有都挖一锄头
坚决不赔,必须打到底!
无理取闹!已警示不能翻越了还要翻故意为之,一分都不应该赔。相反应该补偿给医院造成的麻烦!死者为大的说法会纵容无理取闹!
产后抑郁症,有诊断吗?如果有,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医院方面肯定是有责任的。
胡编乱造,哪有产后要出院了,丈夫办手续,产妇一个人在病房的?新生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呢?
应该是受老公刺激了,想不开吧!好死不如赖活着嘛!何必呢,何况还有孩子
不管怎样,人死为大,出于人道主义赔几万块是应该的。医院的鬼魂多。
一个人要自杀,哪里都可以啊,关键是要认定她是自杀
医院赔了5.7万不亏!普通人都知道有产后抑郁这个病。住院期间应该重视及时发现并给与积极治疗。
明明赔了5.7万 你那个一分不赔是什么意思?脑残了?
医院有时也很弱势,我们这一医院,一农村女人诊断绝症,不知是家属还是同村的劝它在医院自杀讹钱,医生查觉让护士看紧点,这人后来趁人不备,从楼道窗户跳下身亡。家属又是一番常规折腾操作,最后医院还是得赔点,这能赖得着医院吗。
这种事医院只能出于人道出点钱,要是担责的话,从此以后,只要是想不开的,都会去医院跳楼自杀!
哪位专业人士来解释一下,产后抑郁是咋回事?
无论怎样,病人在医院出了事儿,医院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二审法官身上很明显没着天秤装。
小编产后抑郁和社会,世道有啥关系,胡写乱写!
生小孩太不容易了!这么就走了,留下呱呱坠地地婴儿怎么活,怎么去面对未来漫长的没有母爱的一生?
产后抑郁 医院要调查病史
可笑是瞎编!
现在就是这样,不管什么原因,死在你这了,你就得赔,有点不合理
到底是因为什么,没有确定的说法,所以,法院最后的判决,也算公正,也只能如此了。
产后抑郁吧
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去跳楼,肯定有原因!!!
产后抑郁,家属陪伴关注不够,忽视产妇负有责任
肯定是意外,医院赔太少了。
广西奇葩事很多
医院有责任,病人未康复就让出院,而且没保障好病人的安全
我分析可能是不满意嫁错人了,老公一个事跑前跑后,没有其他人关心女人,气极而寻短!
醫院怎么防,?難到安上電网,埋上地雷,裝上十米高的護攔,佩俻五千保安,十个保安釘一个,嚴防死守,不行在産房四周再挖條護城河,這不行,万一往河里跳呢?怎么都不行,唯一的辦法就是取消産房,愛那生那生。
产后抑郁症。
我老婆当年在医院生了个女儿,当时她问我生了个女儿不高兴么。结果我一贫嘴回了句你这不争气的,然后她记了十多年,估计也是生了个女儿男方不高兴了。
警告标语是用来防止意外发生,不是用来防止故意发生。逻辑要搞清楚。超市阿姨告知你千万别拿刀子捅向自己心脏,你非得拿刀子捅向自己的心脏。
(因为是顺产,观察了一天,第二天上午,医生就让出院了)(但医院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罗静应该是得了产后抑郁症。 否则,她作为一个成年人,怎么可能把孩子放在病房,自己去到处溜达,还去了工地,在工地有警示标志的情况下,翻越护栏跳了楼?如果她不一心求死,根本解释不通。) 既然医院预测判定产后抑郁症,不立即继续治疗还让患者出院,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和过失,患者产后抑郁症 医院干涉治疗,根本不会发生跳楼事件,医院有明显不负责任不作为的责任, 产后抑郁症没得到治疗,跳楼发生跳楼事件医院的全部责任, 必须赔偿。
路上摔倒了看什么情况,正常走路不稳自己摔了,那肯定不用赔,但是你在路上扔了好多石头又挖了很多坑,导致路人摔伤,那就另当别论
是从施工没有防护措施跌下,医院施工包工头有重大责任!
为什么刚生完孩子就要出院!是她老公还是她本人意愿?这肯定有问题!
施工现场不是一块警告标语就可以解决安全问题的,最关键的是安全保障措施必须到位,除了警告标语,安全护拦封闭,安全员值守均应到位。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难于逃脱。
若有监控证实罪魁祸首是他丈夫,反控告它治罪!!
我外婆,经常住院,走的前几年,很多次看见各种人在楼梯走廊里漂~~这产妇我猜她身体不强,虚的很
医院有责任的!施工地点不是孤立分割的地方!和医院连在一起的,应该有人看守!
产妇做出了神马,老公觉得不可能抑郁一直如常啊,孩子抑郁了家里人说不对啊没有任何异常,这是最可怕的
感觉就是小编胡编故事,逻辑思维紊乱, 就一个躺地女的照片就在那胡编故事。
刚生小孩产后抑郁不存在吧又不是带孩子带烦了。产后抑郁
这个…?会不会有其他隐情?建议对孩子和这个孩子的父亲做个亲子鉴定…
狗咬狗说不清啊
女人生啥小孩
抑郁是借口!只因生了个女的,婆媳关系决裂才是重点!
在中国医院和银行都是“弱势单位”你敢“讹诈”?
怎么舍得离开女儿?
🙏🙏🙏
这肯定又是内心不舒服了,怎么就不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呢,死了白死。
为什么现在的人讹天讹地讹空气,因为只要闹多少都能捞一点,越老实的越吃亏,越无赖的越占便宜
自己跳了还告医院,什么叫成年人。严厉打击敲诈。
通篇废话,到底死因如何?
[祈祷][祈祷][祈祷]
抑郁症是什么鬼我没搞懂,生了孩子不应该开开心心的吗?什么鬼毛病
法官任用不应该只测试记忆力,认为只要记住法律条款就够了,我觉得法官的逻辑能力更重要,或许让理科人任法官更合适,文科一直是人类的垃圾
不管什么抑郁,得了后后果不可预测。
查看监控到底是怎么回事
医院应该赔偿,未尽到义务
中国人的思维太搞笑了,现实中很多类似这种事,很惊奇,大部分人都觉得该赔,就好像一群不道德的人天天给你讲道德一样恶心。所有的防护不到位都必须建立在不慎发生事故的前提下,所有自杀行为本质上已经超出这个前提了
产后抑郁症,我以前一个女同事也是这样无缘无故从家里跳楼了。
可怜的孩子
这个金额是无良馿狮提出来的,现在无良馿狮什么案子都代理,当然你赔的多,也意味要给馿狮多一点分成
逻辑都不对的文章。最近太多这样文章。想用这个方式引起社会矛盾
可怜了孩子[静静吃瓜]
刚生完孩子就出院,哪有这样的。不是要待几天吗?
土地爷只有孙悟空能叫出来……
AI普法文章
应该爬上银行的楼上跳下去,赔偿应很多
我认为这事和她老公有关
还是医院有钱💰,棺坊背后支持,你普通人想赢是不可能的!
一审不是判医院赔偿5.7万元吗?二审,维持“原判”,一分钱不用赔… 到底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在国内,总要判一个道义上的赔偿[裂开]
人道主义精神赔偿一点好了
被谋杀了,破不了案,医院必须赔偿,
自杀还没让他家人赔钱呢,把人家地方整条人命。
产后抑郁症
这个不支持赔偿,大河没加盖子是否找河道管理?
应该是出于人道,不是赔,应该是适当给点丧葬费。三万左右较适宜。
真就应证一孕傻三年?
假的吧,真的工地施工方绝对要赔钱
应该赔偿
一个小偷到别人鱼塘偷鱼淹死了都要鱼塘主负责赔偿,一个产妇在医院出事了活该?是何道理?!
现在的人丢掉的东西太多了,比如脸。
人类的世界说到底还是弱智的世界。
完全是有钱就是道理,这法院也判得奇葩了
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单位大有责任
大粗心大意,身边无任何人倍护,她父母应该到场,平时男人对她怎么样,也有一个原因引发这种心态!
办理出院手续过程中,证明死的时候还在住院,产后抑郁,医院是专业机构,你提前告知家属了吗?
什么他妈的逻辑:丈夫有责任……让她从医院走到工地。
写的乱七八槽,什么一分不赔,什么诈骗。法院会这么写吗?
农村人走到哪里讹到哪里
想死怎么防都防不住
医院本来就是绝望之人最多的地方,自杀就让医院赔,医院也够惨的
在医院得了产后抑郁就得在医院治疗啊?出什么院,医生不知道吗?
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