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副嘴脸也是无敌了!”女子去给儿子理发,让理发师给剪短点,省得儿子头发长的快,还得浪费钱。可剪完后,儿子嫌短,气哭了,女子在理发店揍了儿子20多分钟,竟然不给钱,还跟理发店要医药费,气的理发店报了警。警察:你打孩子是你的事。
(案例来源:首页新闻)
夏雨在小区外,开了家理发店,同时,她也是一位手艺精湛的理发师。
她的小店虽不起眼,却因她手艺好,价格也不贵,在邻里间赢得了不错的口碑,很受周边居民的欢迎。
这天,张丽觉得儿子小杰头发有些长了,尤其一觉醒来,头发就像个草窝,她就带着儿子去夏雨那里理发。她在夏雨这里办了卡,这样便宜一些。
理发前,张丽嘱咐夏雨,给她儿子剪短点,长的太快了,没多久就要理发,太浪费钱,剪一次就得25元,不办卡的时候30元。
夏雨笑着说没问题,她拿起剪刀,手法娴熟地开始修剪。她一边剪,一边不时询问小杰的意见,生怕剪得不合他心意。孩子虽然小,也有自己的想法。
可张丽在一旁不停地催促:“再短点,再短点,越短越好。”夏雨虽有犹豫,但最终还是尊重了顾客的要求。
等剪完后,小杰看着镜中的自己,顿时黑了脸,因为头发太短,把他的脸衬的大得很突兀,就跟一个大头娃娃一样。
他愣了愣,随即眼眶泛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妈妈,我不喜欢,太短了!”小杰的声音带着哭腔。
张丽脸色一沉,她没想到儿子会如此反应,竟然敢反抗。
她突然怒火中烧,觉得儿子的哭闹让丢脸。她一把拉起小杰,不由分说地就在店内开始了责骂,甚至动手打儿子。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我还不是为了你好!”张丽叫嚣着,脸都扭曲了。
夏雨看在眼里,赶紧劝张丽冷静,孩子冷丁不太习惯短发,慢慢来,别把孩子吓坏了。
然而,张丽的情绪已经失控,她非但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一直打了20分钟。
随后,张丽竟然把矛头指向夏雨,她嘴巴一歪,说夏雨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就剪了这么短的头发。
她要求理发店全额退款,并赔偿她因打孩子而可能产生的医药费。
夏雨倒吸一口凉气,张丽简直是无理取闹。
她不顾儿子的反对,告诉自己剪短点,自己照做了,她又胡搅蛮缠,她算看出来了,张丽就是不想给钱。还想讹钱。
她耐心地向张丽解释,她办的卡已经用了多次了,退款也是剩多少退多少,不能全额退,但张丽不答应。
夏雨气愤的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很快赶到,了解了情况后,对张丽进行了批评教育:“教育孩子要讲究方式方法,打骂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至于你打孩子,这是你自己的事,凭啥跟人家理发店要医药费?”
面对警察的介入,张丽的情绪逐渐平复,但还是要求退款。
谁家家门不幸,遇了这么一个女人?敲诈带着孩子受罪,警察都看不下去了,她本来可以抢的,竟然打了小孩儿一顿。虐待孩子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这要是在银行里把小孩打残废了,那银行不都要赔给它啊。这年头什么东西都有?谁的邻居看好了别让它进入你家。
可以想象一下作为她的孩子,心里阴影有多大,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长大,以后多多少少都会有点问题!娃到底做错了什么?
难怪实体店越来越少了,本来生意就难做,还老能碰到一些不讲理的,不亏钱都亏心情,真叫人气爆肝。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家长禁止虐待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张丽在理发店内,长时间殴打儿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
张丽有责任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和健康的成长环境,其暴力行为不仅违法,也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2、张丽没有理由要求全额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张丽在夏雨的理发店办卡,并接受服务,双方之间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
夏雨按照张丽的要求,完成了理发服务,已履行了合同义务。
张丽以不满意结果为由要求全额退款,并不符合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
如果张丽坚持要求退款,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消费情况,进行剩余金额的退还,而非全额退款。
3、张丽要求理发店赔偿打孩子产生的医药费,没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例中,张丽要求理发店赔偿其打孩子的医药费,这一要求显然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理发店并非侵权行为的实施者,也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