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男子订婚前发现女友怀孕,还发现女友有100多次开房记录,他怀疑孩子不是

撒春艳 2024-07-22 13:47:49

湖南娄底,男子订婚前发现女友怀孕,还发现女友有100多次开房记录,他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毕竟两人才交往1个多月,于是坚决要求退婚,并取消已经预定好的婚宴,女方:我是清白的! 男子名叫周强,事发前2个月前,经朋友介绍认识蒋冰,女孩模样清秀、身材高挑,两人相谈甚欢,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在一起,感情一直很好。 由于双方年纪都不小,家长见面后,催促着两人结婚,双方还一起商定订婚日期,并通知亲朋好友赴宴,可就在订婚的前几天,蒋冰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 当得知怀孕后,蒋冰非常高兴,并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男友周强,然而周强却半天不说话,脸色也很难看,蒋冰似乎看出了周强的心思,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周强心里琢磨,这也太快了吧,双方才交往1个月左右,怎么会这么快就怀孕,其中不会有其他的情况吧,有没有可能孩子不是自己的? 于是接下来,周强便私下开始调查女友的过往,当得知蒋冰之前还交往过几个男朋友,并且住宿酒店更是家常便饭时,他更加确信了自己的猜测,深信自己成了接盘侠。 在订婚宴这天,或许是喝了几杯酒的缘故,周强借着酒劲,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疑虑,他当众指责蒋冰,称其之前交过好几个男友,感情阅历丰富,并质疑孩子并非自己的。 蒋冰反驳道,自己之前确实有过男友,因为是做生意的,所以两人经常出差住酒店,这也无可厚非,可自从自己与周强相恋后,两人便住在一起,对于孩子的身世,她百分百可以确定是周强的,坚称自己是清白的。 就这样双方大吵了一架,订婚宴也不欢而散,从此之后,双方的感情也一落千丈,并逐步发展到退婚的地步,周强更是直接劝蒋冰打掉这个孩子。 可蒋冰却认为,一切质疑都是因这个孩子而起,如果打掉孩子,就再也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且毕竟是一条无辜的生命,为此她执意要生下孩子,以洗清自己的冤屈。 就这样,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到了孩子出生的日子,然而周强却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来,更别说登门探望,忍无可忍的蒋冰决定,抱着孩子去找周强问个明白,然而周强却闭门不见。 后来双方终于见了面,周强指责蒋冰生下孩子,就是为了向他索取钱财,而蒋冰则认为,周强怀疑孩子非亲生,只是他想悔婚的借口而已,双方各执己见,再次不欢而散。 后来经中间人协调,双方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来确定孩子到底是不是周强亲生,但周强此时又提出新的要求,称为了保证真实性,必须在法院的主持下,才愿意进行亲子鉴定。 周强还表示,如果孩子是亲生的,自己会尽到抚养义务,于是双方来到法院,周强以孩子非亲生为由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退还彩礼,而蒋冰则坚持孩子是双方的,并要求周强支付抚养费。 之后经过法院委托鉴定,结果很快出来,鉴定报告显示:支持周强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看着报告的周强,此时终于羞愧地低下了头,然而经此波折,两人的感情再也回不到过去。 那么,接下来法院将如何处理这起纠纷呢? 第一、女方应当退还彩礼。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但彩礼作为传统习俗,无论是法理上,还是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完全杜绝,很多地方甚至还存在着居高不下的天价彩礼,这本无可厚非。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政策,现在周强、蒋冰二人恋爱期间,因为孩子问题引发纠纷,周强可以提出退婚,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和退还彩礼。 根据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彩礼的范围包括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和购买金器等开支。 第二、男方应当尽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如今经过司法鉴定,已经确定孩子和周强有血缘关系,虽然是非亲生子女,但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如果周强选择将孩子给蒋冰直接抚养,他应当负担抚养费,直至18周岁。 不管是恋人之间,还是夫妻之间,最宝贵的就是信任,信任是感情的基础,如果没有信任、无端猜疑,就会葬送自己的幸福。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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