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舅舅给外甥介绍了一个长相漂亮,身材也很好的女子,一家人都很满意,欣然同

枚春桃 2024-07-19 20:47:39

湖南常德,舅舅给外甥介绍了一个长相漂亮,身材也很好的女子,一家人都很满意,欣然同意了20万的高价彩礼,把漂亮媳妇娶回了家,可就在婚礼前一晚,突然发现新媳妇精神可能有点问题!岳母经询问后却说,没事,一吃药就好! 黄某已经30岁了,还没有结婚,也没有合适的对象,可是把亲爹亲妈给急坏了。 突然有一天,黄某舅舅来到了家里,说自己给自己外甥可找了一个好姑娘,不仅身材高挑,还挺漂亮,还是个大学生。 这下可把黄某一家高兴坏了,赶紧托舅舅联系相亲。 第二天,黄某就和姑娘徐某见了面,见到徐某,直接让他亮瞎了眼,真漂亮啊,还是个大学生,虽然徐某比黄某还大3岁,但黄某还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黄某坦言,自己人不帅,也没上过大学,又不太会说话。可是徐某说她就喜欢老实的男生,她对黄某很有好感。 这次相亲很成功,双方当天就确定了恋爱关系,黄某母亲对这个漂亮未来儿媳妇也很是满意。 此后,黄某和徐某就和正常男女朋友一样,感情迅速升温。 徐某很是懂事,漂亮却不娇气。黄某去徐某家,聊聊天看看电视,最晚十点就回家;徐某要是来黄某家,一到八点,黄某就送徐某回家。两人之间彼此很尊重,从未越轨。 很快,两人认识仅21天后,在舅舅的一再催促下,黄某就和徐某去办理了结婚登记。 按照当地的行情,彩礼最高也就10万上下,可是黄某一家为了这个媳妇,没等别人报价,就自己涨价10万,凑了20万的彩礼送到徐家,有10万还是找黄某舅舅借的。 岳父母也是非常的满意,满心欢喜,但是提出一个要求,就是他们得签一个婚前协议,要明确,不论以后发生什么事,彩礼永不退还。 满心高兴的黄某立马就签了字。两家人开始计划婚礼的事情,就到婚礼前一晚,黄某一家开始布置新房。 这天布置新房一直到深夜,太晚了,徐某就没有回家。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直接让黄家人傻了眼。 怎么回事呢?黄某正在和母亲商量第二天的婚礼事宜,突然徐某目光呆滞的走了过来,一会儿傻笑,一会儿望着天空自言自语,笑的很瘆人。 看到这个场景,黄某立马问岳母,岳母却平静的说,没事,一吃药就好。 黄某母亲这想到四处找人打听徐某还有徐家的情况。 原来,徐家几乎没朋友,徐某的娘家有精神病史,徐某母亲也有病,徐某在念大学时就发病了,毕业后找了30多份工作,因为精神有问题,没一个能干的成的,多次就医效果也不明显。 黄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就想带徐某去医院做检查,如果真有病,就离婚并退还彩礼。 徐家表示,离婚可以,但按照婚前协议,退彩礼就别想了。 ··` · 1、徐某如果真的精神方面有问题,婚前协议效力怎么认定?黄家的权益应如何保障? 本事件中,徐家隐瞒了徐某精神不正常的事实,在具有认知优势的情况下,欺骗黄某签订了所谓的婚前协议,属于《民法典》中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按此条,该协议可撤销。 但是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后未同居的,彩礼可以诉请法院判决退回。该婚前协议约定,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许退还彩礼,属于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所以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虽然民法典并未明确重大疾病的范围,但司法实践中按照婚前检查应包括的疾病来把握,分别是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 如果徐某真的患有精神疾病,属于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重大疾病,徐家故意隐瞒,黄某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徐家是否应退还彩礼? 《民法典》第1042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黄某、徐某虽然登记结婚,但两人并未同居,因此,黄某有权要求徐家退还彩礼。 3、黄某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1054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事件中,如果徐家确实隐瞒了徐某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属于过错方,黄某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黄某表示,他将会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您怎么看? 留言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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