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70岁老人,对年轻保姆说:“你和我假结婚,我不碰你,还把100万和3套房全留给你,不孝子一分也别想要!”岂料老人去世后,儿子和保姆闹到法院,当法官质问儿子,为何10几年都不管父亲时,儿子却语出惊人! (来源:天津和平区法院)
张大强和李春花是一对平凡的农村夫妻,张大强组建起了一支建筑队伍,在外打拼,而李春花,则操持小家,抚养着他们的独子李晓东。
随着工程队的规模日益壮大,钱袋子鼓了,老张的心态也悄然生变,开始看不上糟糠之妻,对她十分不满意。
他觉得妻子上不了台面,慢慢的,冷漠与偶尔的暴力,像阴霾一般笼罩在这个家。
一天夜里,张大强又开始对李春花谩骂,岂料,李春花一气之下心脏病突然犯了,等送到医院已经没了气息。
“妈!”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15岁的张晓东眼睁睁看着母亲,在父亲言语的暴力下倒下永远的离开。
张晓东自幼由母亲抚养长大,对那个总在外工作的父亲情感上本就疏离。
他认为母亲的死是父亲造成的,他开始憎恨父亲张大强。大学毕业后,张晓东毅然选择留在外地工作,读大学时,张晓东偶尔还回趟家。
等到工作后,他便拒绝回家,也不再回去看父亲,父子关系几乎成了一刀两断的状态。
岁月如梭,张大强的建筑队已发展成为一家建筑公司。然而,物质的富足并未填补他内心的空虚,没有家人的温暖,儿子更是与他形同陌路,让他愈发感到孤独无比。
张大强年纪大了,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有朋友劝他:“老张啊,你不如找个保姆照顾你的生活起居,还有人陪你说说话,万一有疼有病的也有人帮你叫救护车。”
张大强觉得言之有理,便聘请了中年妇女——50岁的周慧当保姆,周慧性格开朗,勤劳且细心,把张大强的生活照料得无微不至。
张大强感受到了久违的家庭温暖,慢慢的对周慧产生了感情。直到有一次,张大强因高血压昏倒,被紧急送到医院后,虽然被抢救过来,但落得个生活不能自理。
即便这样,张晓东也只是匆匆赶回来看了一眼,然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周慧则不离不弃在病床前照顾。
这让张大强感到些许温暖,终于张大强敞开心扉,对周慧说道:“小慧,咱们结婚吧!”
周慧吓了一跳:“张大哥,我…我只是个保姆。”
张大强急忙说:“你是不是嫌我年纪大啊?我不图你什么,我只想有个伴,有个家。”
“张大哥,你是个好人,你一个大老板……还有个儿子……”周慧低着头,小声说。
张大强无奈的说:“这个不孝子对我怨恨太深,10几年了没看过我一次,我想好了,咱俩假结婚,我们还是主仆相处,我也不碰你,等我百年之后,我的房产与积蓄,全都归你。”
几天后,两人领了证。在后来的日子里,张大强信守承诺,留了遗嘱,还做了公证,而周慧也尽心尽力伺候张大强。
可好景不长,两年后,张大强突发恶疾,生命戛然而止,张晓东匆匆赶回,为父亲办理后事。
可就在张晓东操办完丧事后发现,父亲不仅与保姆秘密结婚,还将100万存款和3套房悉数赠予了她。
张晓东异常愤怒,认为周慧欺骗了自己的父亲,把属于他的遗产通通骗走,一怒之下将周慧告上法庭。
1、张晓东认为,周慧的行为是诈骗,遗嘱也无效。
张晓东,周慧手中的遗嘱并非他父亲真实意思的表达,父亲在高血压中风后,口齿不清晰,行动不便,周慧利用父亲意识不清醒时立下的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张晓东认为,周慧作为父亲的保姆,与父亲是工作上的关系,两人结为夫妻,违背了职业道德和公序良俗,遗嘱应当无效,父亲的遗产应当按法定继承来继承。
2、周慧拿出证据,证明遗嘱是有效的。
周慧拿出了遗嘱公证书,还有张大强在立下遗嘱时的视频,以及公证人员及社区见证员,均证明张大强在立下遗嘱时意识清醒,并没有任何受到胁迫的情形。
周慧还表示,虽然她是保姆,但张大强的妻子早已去世,她嫁给他天经地义,并没有违反公序良俗。
对于张晓东的种种行为,周慧也颇有微词,作为子女,张晓东没有尽过赡养义务,在张大强人生晚年,他也没有进行关怀和照顾,也是张大强将遗产留给她的原因。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遗嘱优于法定继承,因此,她应当继承张大强的全部遗产。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慧手中的遗嘱,经过公证处公证,而且有三方证人予以证明,具备法律效力。
当法院质问张晓东为何10几年不看望父亲时,张晓东竟表示他对父亲害得母亲病亡一直耿耿于怀,因此拒绝与父亲见面。
法院认为,遗嘱有法律效力,继承应当按遗嘱来办理,也就是,存款和3套房均应当归保姆周慧所有。
不过,周慧却表示,虽然她继承了所有财产,但她愿意将最大的一套房以及100万分给张晓东,她留下两套小的,毕竟张大强和张晓东是亲生父子。
最后,在法院调解下,100万和大房子归张晓东,两套小房子归周慧。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