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男子立下协议,和父母断绝关系,几乎不往来。多年后,父母去世,留下两套400万的房产,女儿一直掌控着。男子多次向妹妹提出分割父母遗产的事情,都被拒绝了。最终双方闹上法庭,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田薇和弟弟田家勋在家附近的小酒馆里,借着酒劲儿,把大哥田家明骂了个狗血淋头。
田薇跟弟弟说:他不配当田家老大。
原本田薇的日子很平静,这现在被田家明搅和的一塌糊涂。
一切都要从2021年母亲去世说起。
龙大娘和田大爷一辈子生养了4个儿女。老大田家明,老二田薇,老三田荷,老四田家强。
老大田家明从小不老实,上学也不好好上,早早就出来混社会,犯了不少事儿。
龙大娘和田大爷,没少跟着田家明操心,人还没老呢,就把头发熬白了。
田大爷管不住老大,都说棍棒底下出孝子,可家里的棍儿都打断了两个了,田家明也没学乖。
为了挣脱父母的管教,二十来岁的田家明,扬言要和父母断绝关系,还写下了协议,签了字,画了押。
打那儿起,田家明就离家出走了,再也没管过父母。
也是打那儿起,田薇成了家里的大姐,照顾弟弟妹妹,帮助父母打理家务。
田家明离家出走没几年,父亲去世了,据田薇说,田家明离家后,父亲就患上了心脏病,父亲年纪轻轻的就去世了,跟田家明有很大关系,父亲去世时,是2003年。
也因为此,田娟很痛恨这个大哥。
父亲走后,名下留有一套房产,田薇出钱重新翻修了一遍,租了出去。租金用于母亲的日常生活。
母亲名下也有一套房,父亲走后的第六年,母亲将她名下的房子卖了,卖了200万。
这笔买房款在田薇手里攥着。
田薇认为,她现在是家里的大姐,又是照顾父母最多的那个人,这个钱理所应当她拿,母亲也没意见。
不过田薇也没有独占这200万,2018年妹妹田荷去世时,田薇将这200万分了。
给了田强50万,给了田荷的独生女儿50万,剩下的100万,田薇说一半是她的,一半给母亲养老。
2021年,母亲去世,田家明得知消息后,跑回到了老家,给母亲奔丧。
母亲过了头七后,田家三兄妹就闹了起来。
田家明向田薇索要父母的遗产。
田家明要求依法分割母亲名下房产的售房款以及父亲名下房产的份额以及租金收益。
田薇大骂:让你回来跪在咱妈遗像前叩头,已是给你面子了,你别给脸不要脸?这么多年,你死哪儿去了?爸妈生病住院的时候,你人呢?担责任的时候,你这个大哥就不见人了,分遗产的时候,就跑来了!我告诉你,田家明,爸妈的遗产你休想拿到一分钱,当年要不是你惹事儿,爸也不会走的那么早,妈也不会孤苦伶仃过了这么多年。
田家明自知在这个家,没地位,也是活该,谁让他年轻时犯浑,如今妹妹也能指着鼻子骂他了。
可他不管,他这次回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钱,不给钱,他才不罢休。
于是,田家明将田薇,田家强和田荷的女儿丁甜甜告上了法院,要求重新分割父母的遗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庭审时,田薇拿出了田家明当年签字画押的断绝父子关系的证明。
《民法典》第143条、第153条规定:
公民享有人格权、身份权,人身权“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人身权利非经法定程序不能被剥夺,也不能被放弃。
另外,田家明表示,他也会偶尔去母亲的住处探望母亲,跟弟弟妹妹比,肯定没他们关照母亲的多,但也不能没尽一点赡养责任。
血缘关系是客观事实,不是一份协议就能改变的,法律上也不承认这种断绝父子关系的证明。
所以,这份证明无效。
2、田大爷和龙大娘去世时,没有立遗嘱,所以应当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说,田家明作为田大爷和龙大娘的儿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从法律角度讲,田家兄妹不给田家明分遗产,是不合法理的。
3、但从情理角度讲,田家明确实对父母没尽到孝道,这种情况,就不应该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由田薇,田家强,丁甜甜对田家明补偿一定的财产数额,此案调解结案。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分遗产时就要讲法,要依法办事,照顾父母时为啥不讲法,不依法要求照顾父母?这些法官只知道照本宣科,而不懂人情世故,估计他们和文中的老大是一路货色
真有脸!不孝之徒
这些吃干饭的,和事佬调解员,牛!死的都给说成生的
变相鼓励不孝子
如果他的父母留下400多万元债务,这个不孝顺的儿子会不会来承担还债义务?
先追究大儿子遗弃罪
一分不给
让大儿子补足赡养费!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些和事佬和调解员就该直接打死!恶心人的!
我是法官判原告不但没有钱分再拿两百万出来,罚款50万,再闹抓起来送监狱
论提前订立遗嘱的重要性
糊涂法官判糊涂案
不应该分。孝道没尽到。反而有遗产想分钱。如果父母是欠债呢,他会回来帮忙还债吗?法律要不给没有孝道的人分钱。不然会鼓励孩子不尽孝道。
请问怎么才能符合法理的断绝关系呢?
现在的人为了点钱脸都不要了
法官是同类,不分青红皂白
人不要脸,百事可为,为了金钱,六亲不认
成年人签的协议,应遵守,血缘关系真实不可割离,但权利义务可以分割,也应看着是权利义务的割离协议。
历史上这种事根本不用法官判,早打出家族了
没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这些法官没有道德。
法庭判决不公,法盲法官判案,法官没有契约精神观念!继承财产应该是谁赡养谁继承!
你什么的狗屁法理,人家都白字黑字表达已经没有关系!你横插一脚,算啥?你要遵重人家的双方的意愿!生理冲动有那么重要吗?
这法官恐怕也不是啥好人……
白吃白喝白穿孝
养了这种儿子,是人生最大的不幸!
奶奶!瞎编也得把人名固定下吧?说是有4个孩子,只看了一段就有6个名字了!田家明,田薇,田荷,田家勋,那田家强,田娟又是谁?看不下去了
先定个遗弃罪丢监狱里改造几年了再来谈遗产问题。这样才公正!
哎
不要脸,要硬气就硬气到底,丢人
有脸回来分家产,你也算人吗,
是真的也是少数
就不该分給老大 成向征性分一点
和事佬没有正义感,欺软怕硬,谁吵的凶谁占便宜
老二大公无私
于法讲,能分;于理讲,不分;该法官是调解结的案,于法于理还是可以的。
应该一分不给。
有法无德
就像(早些年前那个法官说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
出证明时就遗产分配给整清楚
多少给点意思一下,再怎么也是亲姊妹关系!就当捐款做善事了
哈哈哈
这法官也是混球,没有一点人情世故!变相支持不孝!!!
补偿一定数额是多少啊
有些事,人的本性是天生的,断绝关系其实也减少了家人很多麻烦
白白花钱养大了,没得到他一点回馈,到头来还要分遗产给他,他父母这是上辈子欠他?
人民是公正的,公正自在心间,有些是良心坏透了,不闻不出臭味[赞][赞][赞][作揖][作揖][作揖][作揖]
就是因为有这样的调解员,法官,所以才有这么多的不孝子。
法官判的就是不赡养老人也对。
你都断绝关系了,还有什么脸回来分家产那?
补赡养费,追究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