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大妈的行为确实让人瞠目结舌。广东某超市发生了一件令人愤怒的事情:一位大妈在超市购物时,试吃了一个小蛋糕。被营业员看到后,营业员好心提醒她不能试吃,不料大妈一听顿时发火,开始撒泼。她把货架上的饼干和各种零食物品全部撒到地上,场面一度失控。 周围的顾客看到这一幕,都被吓得目瞪口呆。满地的物品和凌乱的货架,令人无语。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超市财产的损害,也是对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 这种撒泼打滚的行为在公共场合极其不文明,显示了个人素质的缺失。每个人在公共场合都应该遵守基本的礼仪和规则,尊重他人的劳动和公共财产。对于大妈的这种行为,超市有权要求她赔偿损失,并可以报警处理。 这样的事件也提醒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中都应该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尊重他人。超市作为公共场所,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和管理措施来预防和处理类似的行为。希望大家在购物时都能保持理智和礼貌,共同营造和谐的购物环境。
关一头半个月就会老实了。
报警有用的话这种事能一直不停的发生吗
幼稚得像个孩子,赔钱还是拘留?
这大生意来了,别拉着,让她砸,一天一个礼拜的任务都完成了
这母的疯狗一样
如果超市不追究只收丁点赔偿就和解的话,那么纵容犯罪就活该这个老板
这种人就不应存活在世界
报警没?后续怎么处理?
面包可以试吃,奶油小蛋糕确实不能试吃,想吃买下来不就行了
这下赔钱加吃公家饭。
支持大妈,应该多一些这样的大妈,法律才会真正起作用。
你这种空洞的屁话,别写别发
爽了 大单来了
更年期真可怕![哈哈笑]
任性总要付出代价的!不管老少
就是吃得太饱了,平时真正饿肚子的不敢这么做
支持大妈,应该多一些这样的大妈,法律才会真正起作用。
地上的全卖给她
然后就溜了?
这些好了,起码半个月的营业额有了。
恶性循环啊
这个超市真可怜,不一会儿功夫,让一个少妇和一个大妈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因为同一原因连砸两次[狗头]
进去座十几天,什么毛病都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