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漂亮女子住酒店,洗澡时发现洗发水没了,便让前台送一瓶,岂料,保安却刷开房门直接进来,恰好撞见赤身裸体的女子,足足看了她一分钟,事后,女子又羞又怒,要求酒店赔偿,而酒店反怼:保安吓出高血压了! (来源:首页新闻)
“你们酒店侵犯客人隐私权,必须进行赔偿,记者朋友,你们要帮我主持公道!”任晓莉在酒店大堂,对着同行的记者说道。
前台服务员见记者拿着话筒,还跟着摄影师,明显有些慌,便对记者说道:“我去叫一下我们大堂经理!”
很快,大堂经理赶到了大厅,记者见他过来,也不客气,当即质问道:“经理,关于任小姐在你们酒店被侵犯隐私的事情,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经理倒是挺诚恳,他对记者说道:“记者朋友,我先给你们讲一下前因后果,你们也评评理!”
任晓莉则抢话道:“我都给记者朋友讲过了,今天你们酒店必须给个说法!”
“您说吧,到底怎么回事?”记者对经理说道。
经理说道:“前几天,任小姐来住我们酒店,那天晚上,前台服务员突然接到任小姐的电话,说她房间浴室的洗发水没有了!”
“然后呢?”记者问道。
经理又说道:“本来女前台是要自己给任小姐去送的,但当时前台办理入住业务很忙,就只能吩咐保安老张去送一下!”
任晓莉接话道:“我是让你们送洗发水,但你们让一个男保安给女住客送洗发水合理吗?”
经理没回答,而是继续说道:“老张平时还挺老实,他拿了洗发水,就在任小姐的房门口敲了3次门,可任小姐的房间都毫无反应!”
“可能是老张怕任小姐在房间有什么意外,就刷卡进去了,结果撞见刚从浴室出来的任小姐……”经理颇有些尴尬地说道。
说到这里,任晓莉脸瞬间红了起来,她大声喊道:“你们酒店保安就这么不懂上的吗?随便进女客人的房间吗?不知道我在洗澡没穿衣服吗?他进来就在那发呆,足足…足足…盯着我看了一分钟!”
经理则做错抱歉的姿态,对任晓莉说道:“这个事情我们也非常抱歉,我承认酒店服务上是有一些漏洞,但我觉得事情只是个巧合,希望您能理解!”
“你们说得倒轻巧,那个保安把我看了个精光,必须给我个说法!”任晓莉喊道。
经理则显得有些无奈,对任晓莉说道:“保安也被你吓得不轻,你后来又骂他又投诉他,他高血压都犯了,已经辞职了!”
记者这时候过来帮腔,对经理说道:“保安辞职了,但他犯了错误,就是酒店的责任,酒店就没什么表示?”
经理想了想则回道:“这样,我们把保安一个月工资,赔给任小姐,我们也向任小姐道歉!”
可任晓莉不愿意,认为赔偿的太少,虽然记者在中间做调解,但没有成功。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
1、如何看待保安老张未经同意就进入任晓莉房间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也就是说,即便是宾馆酒店,如果有客人入住,其他任何人未经同意,就不得随意进入。
而老张在没有任晓莉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房间,已经侵犯了任晓莉的隐私权。
2、老张在此事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不管老张在从事中是有意还是无心,都侵犯了任晓莉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任晓莉可以向其主张精神赔偿。
3、老张已辞职,宾馆是否应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老张进入房间,侵犯了任晓莉的隐私权,不仅仅是他的个人行为,也是整个酒店管理上的疏忽,而且老张是职务行为,因此酒店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有网友认为,看了就看了,不要小题大做,况且女房客也有一定过错,保安混口饭吃也不容易,双方协商解决就行了。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为什么是事后才又羞又怒,当时应该破口大骂:你,你,你臭不要脸,你流氓,你,你是死鬼,你真讨厌啦,大郎,你来早了啦,奴家还没洗白白呢,,,,,哈哈哈哈,反转如何?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故意的
这么肥,难怪人家保安被吓出高血压😂……
保安不是吓的,是上头了
敲门没应答应该联系前台,打房间电话啊,直接刷卡进去太唐突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