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女子购买了一辆电动车,花了1600元,但是只骑了三天就被巡警扣押,理

运良说是非 2024-07-20 23:20:09

广东深圳,一女子购买了一辆电动车,花了1600元,但是只骑了三天就被巡警扣押,理由是她的电动车超标。女子再三解释说,厂家可以出售那就是合格的。但是巡警坚持不肯将电动车归还。女子无奈,只好用了9年的时间打官司。最后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案例来源:广东省高院) 张莉非常的沮丧,只好走路回到家,因为她新买的电动车被巡警扣押了,这辆电动车花了她1600元,是她一个多月的工资。 当时是2009年,张莉是湖南人,来到深圳电子厂打工。 由于工厂的住宿条件太差了,张莉宁愿多花一点钱在外面租了一个房子,因为张莉对自己的生活有追求。 由于上班的地方和住宿的地方有很长一段的距离,为了通勤方便,张莉咬咬牙,省吃俭用,花了16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 前两天,张莉骑着自己的电动车来到工厂上班,引起了众多工友的羡慕,张莉得意了好一会儿。 然而人还是不能太高调,第三天,张莉就碰到了巡警。 第三天,张莉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不料路上却碰到了几名便衣,便衣将张莉拦下。 刚开始张莉吓坏了,以为路上遇到了拦路抢劫的,但听说他们是巡警后,张莉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然而几名便衣的话,彻底的让张莉心情跌入冰窖,因为几名便衣说张莉购买的电动车超标了。 张莉急忙的解释说,自己是在正规的商店里购买的,有正规的发票。 可是几名巡警不听张莉的解释,不由分说将张莉的电动车拖走了,张莉人单势薄,只好听之任之。 没有了电动车的张莉,只好步行的回到出租屋,心情非常的沮丧,所以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张莉越想越生气,电动车只骑了三天,花了1600元,足足是自己一个多月的工资,自己每天辛苦的上班,没有了代步工具,以后怎么办呢? 所以张莉事后又多次来到公安局,希望他们能够高抬贵手,将自己的电动车归还。 可是每次张莉都是乘兴而来,失望而归,每次都遭到了他们的拒绝,他们硬生生的将张莉的电动车扣押。 他们的理由是张莉的电动车超标了,可张莉却反驳道,既然超标了,为何店家可以明目张胆的出售?为何生产商家还可以生产?为何这样的错误要由自己来承担呢? 可不论张莉怎么解释,怎么据理力争,他们就是不肯归还。 忍无可忍的张莉只好一纸诉状,将公安局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撤销扣押电动车的行政处罚。 可从2010年到2014年,张莉每次的起诉都败诉了,她的电动车依然被扣押在公安局。 是放弃还是继续维权呢?张莉考虑再三,决定死磕到底。 所以张莉又向高院申请再审,高院同意开庭审理。 张莉和当地的公安局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1、张莉是这样说的: 第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张莉说,自己是在正规的车行里购买的电动车,车行老板提供了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据。 自己作为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车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就算不符合国家标准,那为什么车行还可以继续出售这种品牌的电动车呢? 第二,行政处罚法第55条规定: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张莉说,当时几名巡警穿的是便衣,没有出示执法证件,程序违法。况且处理交通违法属于交警的范畴,巡警无权管辖。 2、公安机关是这样说的: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由于这是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为此公安机关是如此反驳的: 公安机关提供了电动车生产厂家负责人的证言,这名负责人说,他们生产的电动车超过了国家的标准。 公安机关正是根据这份证言,对张莉的电动车进行扣押。 而且公安机关事后对张莉的电动车进行了称重,发现果然超过了国家的标准。 公安机关辩驳说,巡警是有执法权的,巡警可以对车辆进行扣押。 所以对张莉的处罚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高院是这样认定的: 第一,高院审理后认为,电动车生产厂家的负责人的证言并不可信,因为他没有生产厂家的背书,反之,张莉却有正规的手续和发票。 第二,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高院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在事后对张莉的电动车称重,属于事后收集证据,而且当事人张莉又不在现场,所以不可信。 最后高院采信了张莉的证词,认定公安机关当年扣押张莉的电动车违法,应当对此予以撤销。 由于张莉的电动车早已不见了,所以法院让公安机关赔偿张莉1600元。 从2009年到2018年,张莉经过多年多次的诉讼,终于为自己讨回了公道,但维权成本也过高。 不过在张莉看来,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她为自己争了一口气,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正义。(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张莉的做法值得效仿吗? 不可不知法律常识

0 阅读:319
评论列表
  • 2024-07-20 23:42

    就是认定你无法维权,即使你死磕到底也是你一败独伤,别人啥损失没有,甚至不用他们自己掏钱。我前段时间在一家新开的超市买了一桶白酒,5L装55块钱,我知道是廉价白酒,但买回来一喝一股子刺鼻的塑胶味,根本没法下咽,但是又能怎样呢,如何维权?去跑一趟都不划算,人家还说你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