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女子在一家羊肉店喝羊汤,喝得满头大汗,当她拿纸巾擦脖子上的汗水时,突然

晓瑞聊社 2024-07-19 20:47:53

山东滨州,女子在一家羊肉店喝羊汤,喝得满头大汗,当她拿纸巾擦脖子上的汗水时,突然心里一惊,脖子上戴着的价值15913元的千足金吊坠不见了,事发后,女子找到捡到吊坠的男子,可对方却说:我以为是假的,已经扔掉! (·裁判文书网) 这天中午,谭女士外出吃午饭,驾车经过一家羊肉店时,见店里的羊肉非常新鲜,顿时胃口大开,随后,她把车停靠在路边,准备好好的吃上一顿。 下车时,谭女士脖子上戴着的一条千足金吊坠掉落在地上,可由于走得匆忙,她丝毫没有察觉,而是径直的走进了羊肉店。 在店员的推荐下,谭女士点了一份大碗的羊杂汤,羊杂酥烂绵软,咸中得味,让人吃得美味可口,不过,羊杂汤辛辣热麻,谭女士喝得可是满头大汗。 之后,她只好拿起纸巾擦干额头、脖子上的汗水,可这一擦脖子,谭女士顿时心里一惊,低头看到脖子四周空空如也,这才发现自己戴的千足金吊坠居然不翼而飞。 要知道,那可是一条价值15913元的吊坠,是在结婚时丈夫亲手送给她的信物,谭女士慌了神,急忙在羊肉店内四处寻找,无果后报警求助。 警察调取了羊肉店门口的监控记录才发现,谭女士的千足金吊坠是在下车时掉的,但后被路过的一名男子捡走。 男子名叫何某,在附近一家工厂上班,随后,谭女士在警察的陪同下来到小何的出租屋,询问对方是否捡到她的千足金吊坠。 何某很坦诚,他说自己的确捡到过一条千足金吊坠,做工精细,放在手里头掂了掂还挺有份量的,让人爱不释手。 听了这话,谭女士悬着的心总算落地,她称赞何某是助人为乐,若是被别人捡走,后果不堪设想,她请求将吊坠返还。 怎料何某表示:我以为那吊坠是假的,只是一个普通的装饰品而已,身边的朋友也都这么说,后来就扔掉了! 谭女士顿时傻眼,吊坠明明真品,还是千足金,何某怎能当假货扔掉呢?她指责何某的行为不负责任,如果不能分辨千足金吊坠的真假,在捡到的第一时间就应当交给警察,等待失主认领,而不是丢弃。 谭女士怀疑何某将千足金吊坠占为己有,想要私吞,何某却急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他说吊坠真的是被扔掉,但这是无心之失。 况且,贵重物品掉在路边,谭女士却没有第一时间发觉,现在将责任推卸给他人,何某表示不能接受。 谭女士要求何某要么归还吊坠,要么赔偿15913元,但遭到何某拒绝。一怒之下,谭女士将何某告上法庭。 1、何某捡到千足金吊坠并占有已有,构成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何某捡到千足金吊坠后,应当第一时间交给警察处理才是正确做法。然而他却将贵重物品占为己有,因此其构成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法庭上,谭女士出示了千足金吊坠999的标识和重量30.72克说明书、购买时的发票、照片等,另外还有羊肉店提供的监控视频,足以证明何某捡到了她的千足金吊坠,对方拒绝返还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2、何某对遗失物没有妥善保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316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何某捡到千足金吊坠,在谭女士未认领之前,就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责任,可其却当成是假货给扔掉,致使遗失物灭失,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3、何某拒绝返还千足金吊坠,构成侵占罪。 《民法典》第312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千足金吊坠重约30.72克,普通的装饰品不可能达到这个重量,何某作为一个成年人,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说当成假货给扔掉,这不符合逻辑,也不能让人信服。 司法实践中,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将构成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5年有期徒刑。 何某说千足金吊坠已经扔掉,可羊肉店的监控视频却显示,其在捡到吊坠时,毫不犹豫就放进口袋里,并迅速离开现场,根本没有辨别过真伪。 口说无凭,何某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证实自己的主张,法院最后判处其赔偿谭女士15000元。 何某不服,随即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判决得当,驳回其一切诉求。 这起案件提醒大家:在捡到遗失物时,不管贵重与否,都不能占为己有,也不能随意丢弃,将遗失物交给有关部门或者妥善保管,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否则等失主找上门,又不能归还,那就只能坐等赔偿,实在是得不偿失。 对此,您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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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无涯 34
    2024-07-20 07:33

    判少了,金价一直在涨

  • 2024-07-20 16:07

    自己丢东西了,还要别人赔,也不是什么好鸟

    听说 回复:
    凭本事捡的凭什么还?
    专怼美分二鬼华为黑 回复:
    不是你的东西据为己有只字不提
  • 2024-07-21 15:23

    这件事提醒大家:千万别惹成精的女人。还有,温馨提示:以会捡到贵重物品,务必要假装向远方扬下手,表示已将物品抛弃,自己并没有据为己有,至于谁又捡走了,那可不关我事。

  • 石头 10
    2024-07-21 15:44

    不捡是正确的

  • 2024-07-21 15:22

    之前写的是项链,这回变成千足金吊坠?AI速成

  • 2024-07-21 11:28

    借的都不一定,还况且是捡的[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 2024-07-21 18:49

    瞎编吧,啥时候能买到15913这个连元都不抹了的坠子。

  • 2024-07-21 18:23

    捡都别捡

  • 2024-07-21 19:56

    还好有监控

  • 2024-07-21 13:08

    个人认为应由失主提供拾者捡到之物确是失主的证椐。

    根据规定 回复:
    怎么证明那不是假的吊坠。和疯狂的石头一样真真假假,专门扔吊坠诈骗呢?[晕]
    专怼美分二鬼华为黑 回复: 根据规定
    别人有发票,有证书,常理来说完成举证责任。你非要杠不是同一条,那就请举证,谁叫你扔了
  • 2024-07-22 17:25

    又一改编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