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美女护士出轨男医生,丈夫发现后偷偷保存证据,制作PPT大幅宣扬,并到涉事医院送“奸夫淫妇”锦旗,引来大量群众围观,夫妻俩也当场打成一团,现场一片混乱。医院报警后,警方以寻衅滋事将男子带走,男子:我没错! ··新闻报道· 李先生和蒲女士是大学同学,两人上学时就谈起恋爱,毕业后仍旧保持较好的感情,在亲朋好友祝福下,携手步入婚姻殿堂。 结婚时,李先生支付蒲女士30万彩礼,婚后,李先生在一家企业上班,蒲女士则在一家公立医院当护士,两人很快生下一个女孩,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女儿刚出生时,蒲女士有产假,可以尽心尽力照顾女儿,但好景不长,由于工作原因,蒲女士经常三班倒,尤其是夜班,有时整晚都不回家。 即使是平时,蒲女士工作也很忙,经常加班到深夜,对此,李先生表示理解,主动包揽家务、照顾女儿,让妻子回家后可以休息。 夫妻关系一直不错,但最近1年,妻子对李先生却越来越冷淡,经常以家暴为由不回家住,一问就是在闺蜜家,就算偶尔回家,也不愿过正常的夫妻生活,每次理由都是工作太累。 李先生一开始能够理解,直到一件情趣内衣的出现,有天他在衣柜种,无意看到妻子的情趣内衣,还以为是妻子特意为自己准备。 当晚李先生兴致勃勃,却被妻子一盆冷水浇到头上,所有的兴奋烟消云散,根据种种迹象,李先生意识到,妻子很有可能有猫腻。 经过观察,李先生发现妻子经常使用手机,而且只要自己凑近看,她就会把手机收起来,还偷偷摸摸打电话,化妆得很漂亮才出门。 种种异常,让李先生断定妻子出轨,一次他趁妻子睡觉不注意,偷偷拿过她的手机,一看才发现,妻子与一名同事郑医生交往甚密。 两人手机里有大量聊天记录,有时候深夜,蒲女士还会穿着漂亮睡衣,发自拍照给郑医生,李先生如梦初醒,原来,妻子的睡衣,全是为郑医生所买。 看到这里,李先生怒不可遏,但他觉得手头证据还不够,便决定不动神色,偷偷搜集证据准备离婚,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李先生掌握到大量妻子出轨的证据。 李先生发现,妻子不仅早就和郑医生有染,而且两人关系非常密切,两人早在1年前,就在外租房同居,经常厮混在一起。 李先生甚至还拍下两人一起逛街买早餐的画面,两人动作亲昵、令人愤怒,蒲女士的闺蜜,还经常为她打掩护,有几次蒲女士没回来,都说是住在闺蜜家,如今真相昭然若揭。 两人还经常一起出入电影院,一起吃饭、外出旅游,在医院同意眼中,两人的关系已经接近半透明,和恋人无异,李先生搜集完证据后,决定与蒲女士离婚。 没想到蒲女士竟厚颜无耻要求分割财产,理由是自己曾因身体不好为丈夫流产,原来,两人婚后除了女儿,蒲女士还怀过孕,但却选择流产。 李先生如今想来,蒲女士之所以不愿生,是因为那根本不是他的种,但如今他也没有更多证据,他只想着尽快离婚,远离这个让他伤心的女人。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两人选择离婚,因蒲女士出轨,李先生有权多分共同财产,但需支付15万费用给蒲女士,还要将1辆奥迪车过户给对方。 离婚后,李先生越想越不忿,明明是蒲女士出轨,却还从自己处分得财产,气急败坏的他,决定公开曝光两人,让他们无地自容。 一番思索后,李先生精心制作主题PPT,详细列出蒲女士和郑医生的聊天记录、幽会照片等证据,并定制一张特殊锦旗,一切准备就绪后,李先生来到医院。 当着所有人的面,李先生拿出锦旗,上面写着“淫妻作乐,妙手回春”等32个大字,还附有一首28字小诗,迅速引来大量群众围观,李先生还把锦旗发给吃瓜群众。 蒲女士见状与李先生发生肢体冲突,现场的喧闹声,引来院方报警,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将李先生拘留,但此事很快在网络传播,医院名声扫地,蒲女士和郑医生也没脸做人!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蒲女士婚内出轨,李先生可以选择离婚并多分财产。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若存在与他人同居情节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李先生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且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李先生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李先生应多分财产,且取得女儿抚养权,这也符合道德标准和法律规定。 2.其次,李先生离婚后到医院闹事,涉嫌寻衅滋事。 刑法第293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蒲女士婚内出轨,固然令人十分愤怒,但李先生经过法院审理,已经与对方离婚,且两人就夫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一致。 在此前提下,李先生出于报复目的,到医院大闹一场,不仅让蒲女士和郑医生名声扫地,也给涉事医院带来很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先生有期徒刑3年。你怎么看?
法官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法官也一样找别人老婆
审查一下法官资产更好
现在出轨成本太低了
这是给女的制造便利!而且男方因刑事案件判刑,女方可以申请离婚。
那些灭门案原来是这样造成的
法官收了钱。。。
没事,出来后,再让医院死几个人来陪陪不就行了!像这种案件要不就做人沉默下去,要不就拉人头极端一点,死几个人陪葬
应该找郑医生老婆去闹才是上策
此女狠过潘金莲[赞]
这样的话领证做什么给彩礼的由头?
乱像频出!
法官也参与了这女人通奸!也是女护士的情夫!所以乱判!!!
奸夫淫妇
这法官吃了屎吧
这口气不出来,闷在心里也会得场大病,没出人命算是比较好的结果
赔了夫人又折兵!实属不易
如今的婚姻法已经起不到作用了,这个社会还是不结婚的好,结了婚未必就是你的,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人财两空
那女的本身就无舍财产,还有彩礼三十万要不会来,出轨了!离婚还在丈夫的财产分走了十几万同一辆车,基本赚翻了。男方夸嘛了!不补偿,男方那有什么补偿。
如果是按照古代的法律法规现在的人最起码有八成会被砍了脑袋!
看似没有问题,但感觉有点怪,男的,被带绿帽子,弄得最后还要坐牢,
给医院送锦旗!也是寻衅滋事? “ 蒲女士见状与李先生发生肢体冲突”!这是女方先动手,为什么能成寻衅滋事?最多打架斗殴,而且还是女方先动手,如果女的觉得李先生诬告她,可以请律师呀,为什么打人呢?这明显是欺负老实人呀
历史上这种人要游街示众的
这只是个名誉扫地,再来个抢杀奸夫淫妇就漂亮了,他应该找个机会,喝点酒当场抓奸,进去直接打残那男的,就说看见强奸老婆,情急之下,法律规定,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候,自卫救人是可以的,女人以后慢慢收拾
结婚只是合得来,不合则离之,夫妻又不是相互卖身,现代婚姻本就约定不合则离,还有如此多的人没有现代化。中国的落后可见落后在脑子,即使享受着现代生活也是没有开化的蠢人。
罪有应得
寻讯滋事被判3年……还不如直接把男的阉割、女的泼硫酸,被判个故意伤害罪。然后好好表现减刑。
法官得了癌症马上快死了,给郑医生医治,郑医生把药剂蒲女士熬成药💊给法官喝下。判决李先生坐牢三年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男的沒錯,必竟男醫生素質教養高,還幹齣傷風敗德的事,必須暴光
看到法官这样判我放心了,因为我正在勾引一位少妇
现在女的出轨比男的多多的
按哪条规定能判三年,造谣大了可能真要被判刑的,劝小编赶紧去自首吧
医生这么吃香?几个出轨的主角都是医生
大人为其站告摇旗呐喊[点赞][点赞][点赞]
判三年????什么大罪判三年??
忍字头上一把刀,忍无可忍直接刀
出轨成本太低了
离婚判决前闹就不犯法了呗?是这意思不?
既然令人十分愤怒为什么不是净身出户
3年后出狱,不敢想象
挺好。这样奸夫淫妇就没脸见人了,医院也出名了。皆大欢喜
离婚前闹啊,大家都同情,法官也同情,估计不会判刑。而且大概率那医生要丢工作。都离婚了还闹,不抓你抓谁。
用错了文字,要是另外一种表述,看法官还敢不敢这样判决
判十年也要干
支持这男的做法,3年后继续搞,既然家破了那就那啥咯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应该治安拘留。
男人要有血性
不宣传奸夫淫妇的乐,怎知忠诚婚姻的苦
男人太亏
和稀泥
法官这不是在助纣为虐吗
这么漂亮小姐姐,难免出点轨嘛!毕竞夫妻一场,晚上多捅二场不就补偿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