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因妻子提出了离婚,自己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便找了老同学喝酒诉苦,同学称没有什么坏习惯的他莫名其妙就被离婚了,没有出轨、没有家暴、没有好吃懒做,就突然被离婚了。网友一语道破原因。
视频中,一名身穿T恤的中年男子坐在大排档吃着宵夜,男子面容泛红,明显已经喝了不少酒了,坐在男子的对面,是男子的老同学,据老同学称,男子和妻子离了婚,但是男子却想不明白为什么被离婚,于是找到自己借酒消愁。
据老同学介绍,男子是大家眼中公认的三好丈夫,没有不良嗜好,也没有对不起妻子,更没有好吃懒做,却被妻子突然突出了离婚,男子自己想不明白,就找到老同学一起喝酒,希望老同学帮着找找原因。
网友说,要么没有生活情调,要么生活不和谐,要么没有钱,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原因吗?
也有网友说,有一种人在外的口碑非常好,彬彬有礼,但是回了家之后,把所有的坏脾气都给了家人。
还有网友说,跟我的情况差不多,我和妻子之间也没有矛盾,因为平时也是各做各的,突然有一天觉得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就提出了离婚,很痛快。
实际上,当一方提出了离婚,双方实则是在协商离婚阶段,两人对孩子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做了约定之后,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申请三十天后,双方就可以去领取离婚证了。
但是,如果男子觉得夫妻之间没有矛盾,不应该离婚,拒绝离婚呢?
如果一方拒绝离婚,双方显然是无法通过协议的方式处理,而只能去诉讼的方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只有在符合上述情形的情况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能够判决两人离婚,就本案来看,虽然妻子提出了离婚,但是如果丈夫不愿意,认为感情没有破裂,而妻子也没有证明是上述情形的,那么,法院也不会判决两人离婚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两人的婚姻一定离不了,如果在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夫妻感情没有改观,一方依然有权在半年后继续起诉离婚,直到离婚成功为止。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平淡的,但是在忙碌的生活中,不要忘记为彼此创造一些浪漫和惊喜,让爱情永远保持新鲜和活力。
她找了一个比你更好的(至少表面上是)
应该是腻了,生活一潭死水毫无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