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的车位被人占用,她足足打了86个电话,对方都不接,女子大怒,拿出记号笔

运良说是非 2024-07-10 21:04:46

河南,女子的车位被人占用,她足足打了86个电话,对方都不接,女子大怒,拿出记号笔,将占车位的车画成了大花脸。事后,车主找上门,要求女子赔偿68000元的车损,女子:你活该! (来源:长沙政法) 胡丽很生气,因为她的私家车位被不知名人士给霸占了,而且这一占就是5天,她整整给对方打了86个电话,可对方一个都没接。 胡丽住在城市商圈中心,这车位是她在几年前买房的时候,顺便一起买的,那时候这一片还没有被完全开发,车位也相对来说比较便宜,可经过几年的发展,这里竟然成了香饽饽,车位更是一位难求。 胡丽心头暗喜,幸好自己有先见之明,提前买了车位,要不然每天下班可真是够呛的。 可在5天前,她下班回家,发现自己的私家车位被人给占了,还好,车头的挡风玻璃留了车主的电话,可她连续打了3个电话过去,都是提示“正在通话中”。 胡丽有点儿不高兴,可想到能把车停在这里的,一般都是自己小区的业主,都是同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也许他们是有急事,临时让他们停一晚上,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胡丽找了个宽敞些的过道,把车停在了那里,可第二天,她发现那辆车仍然在自己的车位上好好停着。 她又打了车主电话,可还是没有人接听,胡丽找到物业,要求他们和对方交涉,把车位给腾出来。 可物业一番操作后,告诉她,这车也不知道是怎么进来的,根本不是本小区的业主。 胡丽很郁闷,她只好再次把车停在过道上,没想到,她去上班时,发现自己的车被人剐蹭了,她不但没能得到赔偿,还被其它邻居指责她乱停车没有素质。 胡丽气到了,她跑到自家车位上,发现那辆车还好好停在车位上,想到自己有车位,却不能停,自己车还刮花了,这辆不知名车辆却毫发无伤,好像在宣誓主权一般。 胡丽心里的怒火是“噌噌噌”往上冒,她掏出手机,给对方连续打了几十个电话,可对方依然没接电话。 胡丽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愤怒,她马上跑回家,拿了一支记号笔出来,往那辆占用车位的车上用力画着,以此来宣泄心中的不满。 很快,那辆车便成了一个大花脸,看起来惨不忍睹,胡丽画累了,把笔一丢,心里舒服多了。 她知道,车主肯定会找她算账,可她一点儿也不怕,她觉得是对方有错在先。 过了两天,果然,她接到了一个陌生的来电。 她刚一接通,就被一个女人劈头盖脸一顿骂:“你素质太差了,我不过是把车停在你的车位几天,你就把车划花了,修车店说了,这车得重新全车补漆,要花18000元,车辆折旧费5万,这钱你必须赔给我!” 胡丽都要气炸了,她回怼说:“谁素质差?你把车停在别人私家车位上,几天不开走,我给打了86个电话,你一个都不接,现在还想讹我,你想得美!” 那个女人叫做王梅,她解释说,那天她本来只是借用一下车位,想着办完事马上开走,可突然接到上级电话,让她紧急出差一趟,她一着急,就把停车的事儿给搞忘记了。 至于那86个电话,她平时业务量大,电话很多,见这个电话不断打来,以为是推销的,就给拉黑了。 王梅说,她不是故意不接电话了,再说了,就算自己占了停车位,她可以支付停车费,胡丽再怎么样,也不应该把她的车划成这样。 王梅把修车凭证和定损单拍给胡丽看,要求她承担68000元的经济损失,可胡丽却认为,王梅是故意不接电话的,自己才是受害者,这钱,她一分也不赔。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王梅私自占用胡丽的车位,侵害了胡丽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238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车位是胡丽购买的,王梅在没经胡丽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占用了胡丽的车位,并且在胡丽多次打电话要求挪车的情况下,王梅均没有任何作为。 王梅的行为,侵害了胡丽的物权,胡丽有权要求王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损失。 2、胡丽划花王梅的车,同样涉嫌侵权。 《民法典》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梅占用胡丽车位的行为,固然是不对的,但是胡丽可以请物业或者请拖车来处理,甚至可以报警维权,而她采取乱涂乱画的方式,故意划伤王梅的车,构成了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行为,必须赔偿王梅的经济损失。 3、胡丽需要赔偿多少钱? 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王梅修车补漆车了18000元,这是有据可依的,但对于5万的折旧费,并不是王梅一面之词说了算,具体金额需要通过第3方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以双方沟协商的金额来处理。 冲动是魔鬼!王梅一声不吭占用别人车位,还不接电话,胡丽生气也是情有可原,可她维权的方式错了,她划坏王梅的车,有理也变得无理,还得承担王梅的车损,真是得不偿失!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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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10 21:25

    以后法律该修改一下了,忍无可忍无需再忍,这样的情况也该认定为正当防卫。

  • 蓝波 30
    2024-07-11 04:42

    这个修车费该付,但每天五万的停车费也要交一下!

  • 2024-07-10 21:22

    找拖车不要钱吗?

  • 2024-07-11 19:18

    侵占了别人私有所属权是否要经极赔赏?

  • 2024-07-14 19:00

    你给他刮花了,就真的是你的错了,不管怎么样都要赔的。你应该雇个起重车,把它吊出车位,放路中央,剩下的就不用你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