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68岁的女清洁工躺在车库通道处午休,被男子开车进入碾压身亡。男子被指

小贝侃法 2024-07-11 21:36:12

河南,安阳。68岁的女清洁工躺在车库通道处午休,被男子开车进入碾压身亡。男子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羁押了365天后宣告无罪,男子申请赔偿,最终获赔21余元。

(案例来源:澎湃新闻,星视频)

男子张某所在的小区找了两名清洁工,打扫车库,同时清理车库内的积水。忙了一上午之后的两名清洁工提着饮水瓶和编织袋,把编织袋铺在车库通道路面上,两人先后躺在编织袋上休息。

没过几分钟,和往常一样开着车回家的张某来到地下车库的入口,识别车牌后,抬杆抬起,张某开着车看到顺着车库的通道缓缓的进入了车库。

可让张某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条走了两年多的车库通道,今天与以往不同,在通道的下坡处,有一名清洁工正躺在通道的地面上午休。

对此毫不知情的张某,将车开了下去,这一路本就是驾轻就熟,可刚开进去几米,他感觉压到了什么东西,同时在张某的车后,有人大声喊叫。

此时车后的人示意张某的车压到人,张某连忙下车查看,这才看到车的底盘下躺着一位老人,此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张某连忙报了警,不幸的是,清洁工张某某没有被抢救过来。

当天,张某就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当地警方刑拘,不久检方对张某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张某驾车进入地下车库时,因过于自信的疏忽大意,没有对视线不好的路况尽到提前观察的义务,将躺在进入车路甬道的被害人张某某碾压致死。

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一审判决,张某的家人始终认为这就是一场意外事件,按照一般赏识,车库通道就是用来行车的,不是让人躺着休息的地方,清洁工躺的地方完全是视觉盲区。

张某也表示当时进入车库时,根本没有看到有人躺在车库通道处。张某家人认为,对于张某的碾压行为,可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说这是犯罪,则完全不能够接受。

同时,张某的辩护律师也表示,由于当时的环境地形特殊,张某驾车入库时存在一定的视觉盲区,不应对驾驶者过分苛责,清洁工张某某违反规定和常识,躺在本不应该做为休息的地面休息,其具有重大过错。

为了证明张某造成的事情属于他是在无法预见的情况下,不慎碾压了她,张某的家人进行了多次模拟实验。

他们在相似的时空条件下,将沙包放在清洁工躺卧的位置,结果进入车库的五六辆车都碾压了过去。

同时,张某的家人还找来几名专业从事代驾工作的司机,均没有看到地面上的沙包。张某家人认为,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专业司机都看不到通道入口处的沙包,凭什么要求张某就一定得看到?

张某家人认为,张某开车不慎碾压到了人,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可以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责任,但是清洁工同样存在严重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张某的家人提出,事发的地下车库入口在入库前有一个90度的急转弯,接着就是一小段上坡,引擎盖逐步抬高的同时,事发当天是中午,阳光照射,导致进入车库的人存在一定的盲区。

同时张某在小区住了两年多,出入地下车库无数次,每一次都是安全、顺利的通过,当天有人躺在车库通道上,本身就是超出了一般人的认知范围。

事发后,张某被羁押了365天后被取保候审。最终一审判决认为,张某驾车经过车库通道,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

就双方的过错程度,由张某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清洁工家属39万余元。

张某被宣告无罪之后,获得了人身自由赔偿金159901.74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6000元,共计21万余元。

对于无罪判决的结果,张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这是一个经得起法律检验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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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14 02:35

    老清洁工是否存在自杀故意正常人不可能去通道当中躺着

  • 几年前的新闻了,引用也不说年份,看你个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