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一男子30年前看到银行宣传单,存1000元30年就可以获得本息合计36万元。男子牙一咬,直接将家里2000元全存了进去,可没想到30年后去取钱,银行却表示:存折无效一分也没有,男子一气之下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今视频APP—《吉林延边,80年代末,一男子在银行存了2000元,存期30年,银行根据当时的利率作出承诺,到期后本息73万元......》) 30年前的一天,家住吉林延边的李大鹏(化名)的父母在银行看到了一张宣传单,上面写着的内容非常诱人,只要往银行存入1000元,30年后就能收获高达36万元的回报。 这对于当时月收入仅几十元的家庭来说,无异于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李大鹏的父母思前想后,最终决定拿出几乎所有的积蓄,整整2000元全部存入了银行。 30年一眨眼就过去了,城市不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且物价也上涨了,货币也贬值了,但李大鹏一家始终没有动用这笔钱,他们坚信30年一过,这笔巨款就能到手了。 很快便到了存钱到期的那一天,李大鹏一人激动的走进了银行,他迫不及待的想从银行把钱取出来,但当他坐到柜台,将存单交给银行柜员后,谁知等来的不是钱,而是一句这张存单无效了,一分钱也没有。 而银行拒绝支付的理由是,在他存款的前一天,银行下发了通知,要求银行取消保值储蓄到期自动转存业务,李大鹏一听就急了,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什么叫前一天,银行咋不说是现在刚取消的呢?这完全就是故意的,他不接受这样的解释。 但李大鹏不管怎么跟柜员沟通,都没有用,于是无奈之下,李大鹏只能将银行告上法庭,希望可以给自己一个公道。 但最终的判决结果却让他感到非常失望,法院认为,虽然李大鹏与银行之间的存款行为真实存在,但由于该存款业务违反了规定,因此存单上的高利率无法得到支持。 于是法院判决银行应当支付存款本息,但利率需要按照央行的规定执行,这也就意味着,李大鹏无法获得宣传单上承诺的高额回报,他期待的73万元变成了只有1万多元。 这件事情发布到网络上之后,瞬间引起了广泛关注,网友们认为这实在是太亏了,30年前的2000跟现在的2000能比吗?完全就是在坑人啊,哪怕用这钱做生意也早发了,非常不合理。 也有些网友表示当年银行做这样的活动,就是故意欺骗老百姓。 对此您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银行和保险公司是最大的诈骗公司
银行不肯你坑谁。存的越久坑你越深
那时候一年银行利息都是10%以上,这个肯定是非法的,25%复利30年800多倍!
30年利息有360 倍?一年12倍?
骗子银行,法院同流合污。
恶意欺诈,这银行够得上犯罪了
现在的什么在也是30,20年到那时候还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无耻之极
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到处需要钱,银行都没钱放贷款,所以8%一15%的利息很普遍也是正常的。私人拆借三分利息都不容易借到。
三十年前城市房价每平方800-1000元,2000元能买两平方,现在同样位置,每平方10000,两平方值20000元。
傻子会影响历史进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