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江苏,男子的小超市被人连续偷了6盒面霜,他查出是一名女子所为。在蹲守了一段时间后,女子被抓了现行,男子让女子赔偿1600元,女子没钱,竟然提出以身抵债,男子同意了。事后,女子觉得亏大了,向男人讨要3000元补偿金,男子拒绝后,女子报警,没想到自己却被警方刑拘,真是太狗血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苏强是一家小超市的老板,这天,他正忙着上货,突然两位民警上门,将他按住说:“你涉嫌一起强奸案,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苏强大吃一惊,自己一直清白做人,每天都在小超市里忙忙碌碌,根本没有做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此事从何谈起啊?
可既然警察说他犯事了,那中间必然是有什么误会,想着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歪,苏强就跟着警察来到了派出所。
在那里,他见到了跟他有过一次亲密接触的女人陈丽,瞬间明白了一切。
苏强气得当场大骂:“你这个疯女人,想钱想疯了,你竟然真的诬陷我!”
经过警方的调查,竟然发现此事另有隐情,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陈丽跟前夫因性格不合离婚,年幼的儿子也判给了她,可她没什么能力,赚不来多少钱,加上花钱习惯大手大脚,生活过得十分潦草。
那天她带着儿子来到苏成的小超市,想买一些日用品,想到自己的面霜快用完了,陈丽便来到化妆品区域挑选。
可是便宜的她看不上,贵的她又买不起,正当她想放弃时,却看到了自己最喜欢的那款面霜。
陈丽很是心动,可是一看价格要一百多,她的实力又不允许,经过强烈的心理拉据,陈丽趁四下无人,便悄悄将两盒面霜揣进兜里,然后装作没事人一样,拉着儿子就走。
尝到甜头后的她一发不可收拾,之后用同样的手法,又偷了两次同款面霜,都成功了。
正当她想实施第4次行动时,却被苏成当场抓获,原来,苏成盘点的时候,发现面霜少了6盒,产生了800元的经济损失。
随后他开始查看监控,终于发现是陈丽所为。
苏成料定,陈丽还会再次光顾的,便多了个心眼,没想到果然被他抓到了现行。
陈丽十分害怕地说:“老板,对不起,我只是太穷了,我刚离婚,还要养孩子,这钱我一定会还给你。”
可苏成根本不买账,他说:“你穷关我什么事,我不管你,这货值800块,你得翻倍赔偿我1600元!”
无论陈丽怎么装可怜,苏成均不为所动,最后陈丽心一横,压低声音说:“要不我陪你玩一次,这钱就算了吧!”
苏成被雷到了,58岁的他已经离异多年,一直没有再婚,也没有女朋友,说不动心那是假的。
他仔细地看了看陈丽,发现她长相姣好,身材高挑,也不失为一个美女,他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答应了下来。
紧接着,两人在杂物间就成了事,苏成表示很满意,毕竟自己一把年纪了,陈丽还年轻漂亮,怎么说他也赚了。
可陈丽心里却是翻江倒海,她回到家后,越想越气,认为自己亏大了,便打电话给苏成,想让他给她补偿3000块钱。
可苏成却说:“你也不照照镜子,你看你值3000吗?别来烦我!”说完,他直接挂断电话。
陈丽气炸了,她给苏成发去信息,说如果他不把3000块钱打过来,她就去派出所告他强奸。
苏成不以为然,认为陈丽不过是说说罢了,没想到,她真的实施了行动,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警方在调查清楚后,认为陈丽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遂移交检察院提起审查公诉!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陈丽涉嫌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陈丽为达到自己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说出“你不给我钱,我就报警告你强 奸”这句话,属于典型的胁迫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陈丽同时还涉嫌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陈丽连续3次在苏成的小超市偷盗面霜,虽然金额只有800元,但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性质已构成了盗窃罪。
但陈丽盗窃的所造成的后果较为轻微,在量刑上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3、陈丽诬告的行为如何定性?
根据《刑法》第243条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陈丽在主观上,求财不成具有诬告陷害苏成的故意,但由于在警方办案时发现了端倪,且陈丽也当场承认性侵的事实不存在。
因此其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对苏成的人格权侵害的程度较小,对司法机关正常办案活动的影响较轻微。
因此,陈丽的行为尚未达到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4、最终,陈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忽悠叔开小卖部?
面霜能吃?还是她脸大?为何只偷面霜呢
没给钱不算
关键不是男的提出的,男人是被诱惑的
算是嫖娼吗?毕竟是交易了!
我感觉这篇文章的观点不对,涉及金钱交易了,这个应该算是嫖娼。为什么只处罚那个女的,男的一点事都没有。感觉到莫名其妙的。
这不是双方相互敲诈勒索嘛
想问一下陈丽在哪所监狱服刑?
这故事要是加上,男的涉嫌pc处以罚款5000元,没收涉案工具,剧情就更加完美了
超市老板嫖娼罪
反了!先睡觉,东西不就有了吗,整的这么复杂。
就算多次偷偷偷,就算离婚了还要抚养女儿,就算以身抵债再事后敲诈勒索,她/ta也是好女孩好妈妈伟大的女性。(切记,括号删除!
明天找地方,也准备来个超市[哭笑不得]
那小卖部老板有什么需要负责的吗???嫖娼???
偷窃完了敲诈,女人的本性
听你在这放屁,编吧,
这种事就该各打五十大板!
男的至少一个pc妥妥的跑不了
没去归拢所有,,但这是年度最丢脸之一,,
男的怎么 判
比我老婆还聪明,被s有被抓
三千,可以啊二十次了
搞得我都想开小卖部了
扯犊子呢你?
又骗我开小卖部
想忽悠我去开小卖部,没门
老子不上当!
干的漂亮,为男人讨回了公道!
最后,小卖铺老板被处罚没?老婆孩子闹没闹[哭笑不得]
白嫖成功
没脑壳
偷鸡不成蚀把米 还赔了夫人又折兵 真是亏大发了
说的那我也开小卖部了
男的嫖娼罪应该也跑不了[呲牙笑]
男的算嫖娼,女的敲诈勒索😅。这下好了,全进去
吹牛吧?小孩咋办?
女人就一个人就是钱
走开小卖部去
在那个城市?我马上去开小超市
嫖娼纠纷!不构成刑事案件!保留证据!让检察院起诉就是了!找个好律师?
这是一些人最爱干的,两头吃
女的暗示诱惑男的提出要求,男的被送进去
最雷人的是 竟然发消息威胁对方不给钱就报警被强奸?诬告和勒索证据送人家手里 什么脑子?
这女的有点傻,懂的话就不要告。今后想玩就玩一次,不就有钱了。
案审过程还让你拍照了?你他娘的还真是个人才!
忽悠我卖面霜
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