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不容破坏!内蒙古乌兰察布,男子长期在外服役,妻子却出轨城管局职工,男子报案后

雪峰说法 2024-07-03 09:00:33

军婚不容破坏!内蒙古乌兰察布,男子长期在外服役,妻子却出轨城管局职工,男子报案后警方检方均未予刑事处理,期间城管局职工被开除,并承认与班长妻子共发生3次不正当关系,男子遂诉至法院,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律师费3万元,法院会如何判决? (案例来源:内蒙古兴和县人民法院) 刘利是名现役军人,已服役16年,9年前与张娟结婚,两人育有一女,一家三口本来无比幸福,可就在刘利因公负伤后,却发生一件令他痛不欲生的事情。 事发当晚,刘利在段某家里,当场抓获段某与张娟同居,刘利立即报案,派出所出警处理,张娟在卧室以跳楼相威胁,不让警察进入卧室。 后警方增派人手,将段某和张娟带走接受审讯,因为涉及隐私,警察要求在场的人删除手机中的录像,8天后,段某和张娟被释放,同时将案件移交刑警队。 不料经过近1个月调查,警方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因刘利受伤后需二次住院,必须回部队接受治疗,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1个月后,刘利向检察院递交《立案监督申请书》,检察院审查后,因刘利超期问题,做出《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在此期间,段某的单位对他作出政务撤职处分,在这份处分决定中记载:近1年时间内,段某和张娟共发生3次不正当关系。 刘利认为,段某和张娟长期同居,且在刘利二次治疗之际,两人还我行我素,使刘利在承受身体痛苦的同时,遭受心灵痛苦、蒙受耻辱,最终导致家庭破裂、妻离子散。 因警方不予刑事立案,刘利曾一度有鱼死网破和轻生念头,经朋友、领导、律师劝解,刘利决定相信法院,走诉讼之路,追究段某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 刘利表示,综合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段某明知张娟丈夫是现役军人,还故意长期与张娟经济上相互往来,白天生活上互相照顾,公开双双出入张娟家庭、公共场所,夜间一起同居。 因偶然被刘利的亲戚碰见、报案、案发,最终导致刘利家庭破裂、骨肉分离,尤其是给刘利的女儿心灵造成无可估量的创伤。 故请求判决段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具书面道歉书,赔偿律师费3万元、赔偿精神损害及重新组建家庭的损失,并提出如下事实和理由: 1.5年前,段某利用职务之便,给张娟的父亲安排工作,在人民广场值夜班(现在仍然在岗),当时张娟父亲已60多岁,做过心脏支架手术。 段某安排这样一个人值夜班,充分证明段某与张娟关系非同一般,证明在5年前,段某与张娟已开始同居。 2.4年前,刘利正在县城休假,张娟的好友无证驾车被交警抓获,张娟找段某出面托人摆平,证明段某与张娟关系非同一般,已经是同居关系。 3.段某早已把张娟当作自己的妻子对待,利用城管局的公费体检名额为张娟体检,证明段某与张娟长期同居。 4.3年前,刘利休假期间,发现一张金银首饰收据,付款人和手机号码均是段某,刘利质问张娟是怎么回事,张娟解释称“段某认识金店老板,可以优惠”,刘利没有多想,其实这时两人已经张娟同居。 5.2年前,张娟在人民广场摆摊,段某一直帮助张娟出摊收摊,段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摆摊物品存放在人民广场的一个仓库里,每天俨然一对夫妻的样子出现在公众面前。 段某认为自己无罪: 第一,从本案事实层面看,警方及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材料显示,案发前1年期间,段某和张娟共发生3次不正当男女关系。 段某的行为,仅仅是一种违反家庭伦理道德、社会公德的行为,并未违法,更未涉嫌犯罪,且段某因其不当行为,已受到极其严厉的处罚。 监委已给予段某政务撤职处分,段某单位也对段某的行为进行警示教育、公开谴责,如果据此对段某再施以刑罚,严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更不符合刑法的谦抑性特征。 第二,从法律规定方面看,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本条“同居”的规定,与段某的行为有本质区别。 第三,从法律程序方面看,刘利曾就该案向警方提出控告,警方审查后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段某的行为“不构成破坏军婚罪构成要件”,不予立案。 刘利不服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检察院也作出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可见两级司法机关均对段某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判断和评价,结论是段某无罪。 第四,段某的妻子、领导、同事、邻居,都否认段某与张娟存在婚外情,张娟的朋友、邻居及女儿的班主任老师都否认张娟与段某共同生活的事实。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还有经济上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 结合在案证据,可认定段某与张娟存在同居关系,段某明知张娟是现役军人之妻而与之长期通奸,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已构成破坏军婚罪。 综上,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6个月,驳回刘利其他诉求。对此,你怎么看? 果麦 法治的细节

2 阅读:77133
评论列表
  • 2024-07-03 10:51

    应该查一查公安为什么不以刑事调查?保护军人,嫂子,无后顾之忧。全力支持[点赞]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12 回复:
    应该一查到底,这对军队的战斗力破坏太大。二战时德国发往英国的传单全是士兵在前线打仗,老婆和别人上床的内容。
    倾郭倾城 回复:
    这不是死人的案件,又没有通奸罪,其实赔给军人50万,女人净身出户就可以了,这才是军人的保障。地方的事都是人情世故,谁也不会白为你办事。
  • 2024-07-03 16:05

    不想过就分开,主要是这个女人的错,女人坐牢不亏,军人,警察,医生,教师,科学家都是人才,国家应该重视,恢复通奸罪,这女人判3年,彩礼的5倍赔给军人。

    漂泊的心-刘杰 回复:
    强烈支持恢复通奸罪!不分公民身份,破坏军婚可以加重处罚。
    激昂一鎓 回复:
    军婚,不是你想分,就能分的开的。军人不同意,军婚就离不成,起诉到法院也会驳回。
  • 2024-07-03 09:47

    哪些做伪证的人怎么不判刑呢?

    pikachu 回复:
    这个不算伪证的,因为作证的都是承述自己客观的认识,即我客观上没有看出来他们有同居的事实!无论这种承述是否出自故意(除非你有事实证据证明承述者做过俩者有同居的表述)不然的话就不算做伪证!可以想象如果这种都算伪证,那刑事案件谁敢去作证,因为一旦作证的这一方判刑,那你做了证证明他没有犯罪行为不都成伪证罪了!只要你说的是你客观看到的情况就不能算伪证,最多是被蒙蔽了!而普通人都会被蒙蔽!
    阿拉丁king 回复:
    首先你要证明别人做了伪证 但是要证明这点太难了
  • 2024-07-03 13:27

    判的太轻了,法院是怎么判的,

  • 大泉 191
    2024-07-03 12:52

    应该去军事法庭起诉

    用户10xxx20 回复:
    [惊恐]了解一下军事法庭是干嘛用的
    CC 回复:
    民事案件!
  • 2024-07-03 14:47

    六个月太少了,起码 6 年

    清风徐来 回复:
    这个你就不懂了,六个月就达到目的了,不管是六个月还是六年,只要是刑事判决,他就得被开除公职,相信这位军人起诉的主要目的也是让他入刑,然后开除公职已经达到目的了
    随遇而安 回复: 清风徐来
    本案中,他已经被开除公职了,我更倾向于军人希望他留有案底,如果他有孩子这辈子与体制内凡是设计政审的工作基本无缘了
  • 2024-07-03 18:41

    判的真轻!我觉得应该恢复宫刑,阉了他。

    暖阳大叔 回复:
    我在想,是都可以起诉到军事法庭,和当地武装部是否有权利介入。军人保家卫国16年,这人即使判刑也应该量刑十年以上!!!
  • 2024-07-03 14:01

    破坏军婚罪只有奸夫淫妇同居了才能定?绿帽丈夫这个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被毁灭不是事实?

  • 2024-07-03 20:52

    知道为什么?现在出轨通奸不是重罪吗?你以为是给你开的绿灯? 你连一个媳妇儿都养不起。那这个绿灯是给谁开的?[并不简单]

    用户13xxx38 回复:
    👍
    掸去封尘钟鼓楼文具店 回复:
    高[点赞][点赞][点赞]
  • 2024-07-03 19:37

    三次,谁信???

    用户10xxx28 回复:
    只要因为这个离婚找军事法庭一次他就完了
  • 2024-07-04 00:16

    应该严惩不贷,并追究当事警察责任!

  • 神王 48
    2024-07-04 11:00

    你这个情理不同,这样的事第一时间通知所在部队,有军人事务部负责和检察院对接,现在破坏军婚,谁都不好使了

  • 2024-07-04 16:33

    军婚不是儿戏,破坏军婚怎么能让我们的子弟兵安心服役保卫祖国哪!

  • 2024-07-04 12:00

    估计还是有关系,判的很轻

  • 2024-07-04 16:15

    破坏军婚是有前提条件的,检察院法院判断没问题。法律规定要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哪怕是天天发生性关系并且生下孩子,只要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都不算破坏军婚。

    用户10xxx12 回复:
    你可以去试试,看你会不会试试就逝世
    路路 回复:
    你前面说对了。但是生了孩子属于严重破坏军婚,属于加重的。
  • 2024-07-04 12:02

    城管那人走关系了

  • 2024-07-03 18:42

    如果是普通人和这这个女的同居呢

    贰拾陆 回复:
    那你得进去吃几年牢饭,
    幽梦了无痕 回复:
    法盲
  • 2024-07-04 16:30

    判的太轻了。对破坏军婚的要顶格处理

  • 2024-07-03 22:44

    我觉得如果说婚姻是神圣的,就该把所有人的婚姻拉到同一个层次,而不是把军婚特例出来,他们在立法时难道不知道那些会去破坏别人婚姻的人是不会关心是不是属于军婚的,理应不让他们有任何生长的环境才对

    大意 回复:
    军队不是每一个结婚的就能带配偶进部队生活,所以才有军婚保护。
    心。怅然若失 回复:
    嗯,你说的有理!!!![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
  • 独木 36
    2024-07-03 19:09

    这些警察不懂法?

  • 2024-07-03 14:08

    与军人妻子发生性关系,即是破坏军婚!

  • 2024-07-04 10:46

    管不住自己的,就不要当军嫂,别玷污的军人的荣耀!

  • 会计 34
    2024-07-03 17:23

    通奸的都要判刑

  • 2024-07-04 09:07

    哪里的警察检方

  • 2024-07-04 20:51

    建议以后破坏军婚罪由军事法庭审理。地方法院不再受理。那样会大大减少这种案件的发生。不能让军人在前线冒着生命危险负重前行,后方却被无耻之人偷家。

  • 2024-07-04 13:33

    我想知道那个军人是否后悔当兵

  • 2024-07-04 19:18

    列举的1/2/3/4,怎么证明同居关系?,破坏军婚,甚至插足普通老百姓的婚姻固然可耻,但因为各种帮忙就证明同居,法律层面说不过去,

    用户10xxx56 回复: 想好了再告诉你们~
    行吧,你怎么以为怎么以为吧,希望你遇到的是好人。。。[滑稽笑]
    想好了再告诉你们~ 回复:
    违规也好,帮忙也罢,自古以来有捉奸在床的说法。法律面前是讲证据,而不是听风就是雨,不能臆想,不是村口大妈的八卦就可以的
  • 2024-07-04 16:15

    任何婚姻都不能遭到破坏。

  • 2024-07-03 20:55

    别问怎么看,要问怎么杀!

  • 无言 14
    2024-07-03 20:00

    从陈列的事实来分析说他两同居🈶点勉强

    夜半钟声到破船 回复:
    这么多巧合,加上在情夫家当场捉奸,那就不是简单的睡几次的问题了
    用户10xxx56 回复:
    咱就说,啥关系啊?利用职务之便,给你行方便?还是违规的,发现饭碗不保的事儿?换成你,你会为谁做这种事儿?他或者她跟你什么关系,你才会为她,他做这种事情?[滑稽笑]
  • 2024-07-04 13:39

    应判法官死刑

  • 2024-07-04 11:25

    任何神圣化职业或个人的存在都是心怀不轨,有问题就让法院裁定就行了

  • 2024-07-04 17:22

    应该要有经济赔偿。而且国家法律层面要有明确规定,破坏军婚不仅要刑罚,还要有经济赔偿。

  • 北斗 12
    2024-07-04 19:57

    判了有期徒刑就会被开除公职。对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不一样!坚决支持判刑,哪怕一个月。

  • 2024-07-04 05:22

    必须重刑

  • 2024-07-04 18:42

    这判的有点轻啊,最起码五年起步!要不然两地分居的军人怎么能安心服役?

  • 2024-07-04 22:27

    执法违法成本太低了。

  • 皮五 10
    2024-07-04 16:47

    当地派出所是愚蠢还是大胆?

  • 2024-07-05 11:19

    军人家庭得不到和谐安全保障何以保家卫国,对于罪犯和包屁者应从严从重处罚,才使军人全心全意为保家卫国

  • 2024-07-04 18:13

    涉及军人反其直系亲属条件一律由军事法庭受理,审判!

  • 2024-07-04 06:27

    破坏军婚罪建议直接枪毙

    网名还是简单点好 回复:
    不打仗,部队跟你现实有什么区别。
    梁子哥哥 回复: 网名还是简单点好
    你的意思就是你不吃饭的时候就不必要种粮食,不上厕所就没必要有厕所存在?
  • 2024-07-04 18:50

    为什么不送到克拉玛依去种树

  • 2024-07-04 19:48

    破坏军婚就判6个月?

    清风徐来 回复:
    六个月就可以,六个月的话,这个人就会被开除公职
  • 2024-07-04 23:31

    六个月?玩呢,军人在前方打仗后方来个这。可以判6个月但要这对男女上边镜服劳役以平天下军人之气。

  • 2024-07-04 14:29

    所以说现在不是以前了当兵吃粮别提什么荣誉责任,不然连家都不保

  • 2024-07-04 15:28

    如果说同居一年才发生三次性行为?这男的也不行呀,出轨他图啥?所以就是刻意隐瞒事实真相,应从严从重处理!!!

  • 2024-07-04 20:49

    还是应该恢复以前浸猪笼的传统文化

  • 2024-07-05 09:04

    破坏军婚必须严惩!不能子弟兵在外保家卫国,家里还有后顾之忧!

  • 2024-07-04 18:15

    军方应该出面的。

  • 2024-07-04 21:01

    作为一个现役军人,保家卫国都能做到,又何俱怕一个破坏自己家庭的人呢?直接拨枪毙了他再回部队去自首不就行了。

  • 2024-07-05 00:29

    没有任何一条能证明两人同居。一年多才发生3次关系只能说是偶尔出轨,你情我愿道德问题。如果正常的男女同居一年会仅发生3次关系吗?这个帽子扣得过了,属不当判决。

  • 2024-07-04 20:03

    给军人一点尊严,给社会一个公道,破坏军婚罪加一等,没有军人的冲锋陷阵,流血牺牲,那有我们的好生活!

  • 2024-07-05 09:45

    太轻了,事关军人应该走军事法庭

  • 2024-07-04 18:24

    捉奸在床还是亲子鉴定?

  • 2024-07-04 17:21

    判的太轻了

  • 2024-07-04 22:22

    小时听说破坏军婚要枪毙

  • 2024-07-04 19:56

    不仅仅是军婚,普通人也应该写入刑法,这也许才能约束社会道德水平

  • 2024-07-03 14:52

    唉,不好评论

  • 2024-07-03 23:22

    直接处死

  • 2024-07-04 07:11

    普通百姓的婚姻也得受保护

  • 2024-07-04 07:35

    城管上班不干好事,下班不干好事。

  • 2024-07-04 22:32

    很简单的一件为了多点文字说了半天,文章更加不流畅

  • 2024-07-04 19:14

    五年时间就通奸3次?这哥们有问题吧?

  • 2024-07-03 17:20

    工作没了

  • 2024-07-05 07:00

    为什么已婚军嫂不穿上或戴有明显的军嫂标饰?

  • 2024-07-05 04:53

    破坏军婚,犯事男女先坐牢再说赔偿!

  • 2024-07-04 18:49

    这家伙不知道找政委吗

  • 2024-07-05 05:46

    当地法院????这事不是军事法庭的职责范围吗!??

  • 2024-07-04 17:58

    这是在破坏军心

  • 2024-07-04 19:27

    这还有什么疑问❓是不是军婚?既然知道是军婚,还要勾搭,这还有什么疑问,哪来的脸疑问

  • 2024-07-04 23:50

    [裂开]如果法律规定结婚的女人不能出轨,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事儿

  • 2024-07-06 07:45

    通奸罪怎么没了😔

  • 2024-07-04 16:56

    6个月之后呢?

  • 2024-07-05 00:51

    这还不叫破坏,那叫什么,叫增加军婚关系吗?

  • 2024-07-05 13:02

    才判6个月,少了,家庭都已经支离破碎了

  • 2024-07-04 16:47

    破坏军婚,胆子真大

  • 2024-07-04 22:13

    前方将士出生入死,后院红杏出墙!严惩!!!

  • 2024-07-06 10:53

    判刑轻了,重罚

  • 2024-07-05 14:08

    一个是地方的一个是军队的,要保的

  • 2024-07-04 23:08

    现在真的应该给出轨入刑,保护婚姻

  • 2024-07-05 12:27

    必须严惩

  • 2024-07-04 20:11

    把作案工具当成靶子

  • 2024-07-04 18:46

    惹了不该惹的人

  • 2024-07-05 16:38

    不予立案啥么鬼,破坏军婚,不犯罪了?

  • 2024-07-05 00:22

    判的太轻了,

  • 123 2
    2024-07-05 11:00

    必须把奸夫淫妇都送进监狱

  • 2024-07-05 16:13

    首先要树立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容对法律进行破坏,因此对不予立案的责任单位追究责任,对责任人要求离开单位,不容许再从事与司法有关的工作;其次对责任人应该重判,理由为军人已经报案,但仍然我行我素,继续有破关军婚行为,属于明知故犯。

  • 2024-07-05 23:20

    只能说明后面伞大

  • 2024-07-05 09:11

    服役16年什么级别了

  • 2024-07-05 14:21

    为什么律师费诉讼费要驳回,对方都判刑了。这个费用怎么会驳回?

  • 2024-07-05 16:16

    破坏军婚,六个月实在是不可忍。

  • 2024-07-05 18:20

    真不想过就离婚,何必这样搞

  • 2024-07-05 08:51

    又是找工作,又是帮助收摊,综上所述,段某和张某是真爱!

  • 2024-07-05 16:45

    破坏军婚应该死刑,你看谁还敢?

  • 2024-07-04 19:49

    咱不知道这种女人政审咋的通过的

  • 2024-07-05 21:00

    如果该女隐瞒是军嫂,那么就不是“明知是军婚”就够不成违法了!是这么理解嘛。

  • 2024-07-06 03:06

    我邻居就是在外服役。妻子在家出轨了一名女子,哈哈活久见。跟着女的跑了,离婚了。

  • 2024-07-06 16:40

    必须判刑。

  • 2024-07-05 11:20

    以前破坏军婚应该上军事法庭不过自打李梦知三当三步也没事吗所以不应该判刑不能双标呀

  • 2024-07-04 18:41

    张娟怎么判的?!

    用户11xxx24 回复:
    张娟又没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