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霸道!”江苏,一老大爷去世,老伴将他名下50万取出,岂料几天后银行突然上门,说老奶奶没资格取这钱,要她将50万还来!老奶奶大怒拒绝归还,说钱是她和老伴大半辈子心血,银行竟直接报警,还将老奶奶告上法庭! (来源:裁判文书网)
“您好,您是王菊香老人吗?”两个穿着西装,胸前戴着银行工牌的一对年轻男女敲开了王菊香的家门。
75岁的王菊香老太有些懵,对两人说道:“我是王菊香,两位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王奶奶,您几天前是不是在我们银行取了50万块钱?”年轻男子先问道。
王菊香抬了抬老花镜,仔细看了一眼男子胸牌,然后回道:“是啊,我是取了50万,有什么问题吗?”
“是这样的王奶奶,您取的钱是你去世老伴名下账户的,按规定,这笔钱你不能支取,需要还给银行!”银行男职员说道。
王菊香觉得莫名其妙,对男职员说道:“你们狗拿耗子管那么多干嘛,我给你存折和密码,你给我钱,这是天经地义的,凭什么我不能取?”
顿了顿,王菊香又质问道:“这50万是我和老伴在牙缝里挤出来攒了大半辈子的钱,怎么?存我老伴名下我就不能取啦?”
银行女职员连忙插话解释道:“王奶奶,您误会了,是这样的,我们核实到您老伴已经去世,那这笔钱就是他的遗产,按银行规定,取这笔钱必需要证明的!”
王菊香顿时就生气了,对两个银行职员说道:“平时银行那么多储户钱被盗取的,也没见你们要这证明那证明的,怎么了?现在我取自己的钱,反倒要证明了?”
两个职员顿时哑口无言,王菊香乘胜追击,质问道:“要是我拿不出证明,这钱是不是就归你们银行啦?”
男职员一听就急了,当即摆手回道:“不是的,王奶奶,这些银行都是有相关规定的!”
王菊香继续质问道:“那你告诉我,那么多死亡的储户,他们的钱要是没人取的话,都上哪去啦?”
女职员再次对王菊香说道:“王奶奶,希望你能理解,银行有银行的规定,能把这50万还回来!”
“还不了了,钱都给我孙子去买房了!”王菊香没好气的说道。
男职员顿时急眼了,对王菊香说道:“您要是不还,就是侵占他人财产,是违法行为,我们要报警的哦!”
王菊香顿时火冒三丈,大声说道:“你现在就把警察叫来,我看他能不能拘了我!”
两个职员实在没办法,只得打电话叫民警来调解,可民警赶到后,认为这只是民事纠纷,银行说王菊香侵占他人财产,又没有证据,因此不予立案,建议银行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两个职员只得灰溜溜走了,可过了不到一个月,王菊香就收到了法院传票,银行还真将她告上法院,要求归还这50万。
法庭上,王菊香与银行发生激烈争辩。
1、银行认为,王菊香不是存款人,且老伴已死亡,她没有资格取款。
银行表示,王菊香老伴已经死亡,这50万的存款不再是普通的存款,而是王菊香老伴的遗产。
而遗产的继承需要按照法律程序确认,而作为遗产的存款在银行支取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继承篇相关解释,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需要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才能兑付存款。
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将这50万存款支取给了王菊香,而按照规定,她没有资格支取这笔钱,王菊香的行为是侵占他人财产,应当返还给银行。
2、王菊香认为,她支取存款没有不妥,也无需归还。
王菊香表示,这50万是她与老伴这么多年攒下来的,只是以老伴的名义存进银行,她随时都有支取的权力。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银行应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作为存款人,凭存折和密码取款,银行就必须按照规定兑付。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菊香的老伴将50万存入银行,双方已经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双方对此没有异议,法院对此予以认可。
不过,法院认为,因为王菊香老伴的去世,这笔钱已经成为遗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笔夫妻共同财产,王菊香有其中25万,而另外25万作为王菊香老伴的遗产,应由王菊香及其子女共同继承,王菊香全部取出用作孙子买房不合法。
法院认为,银行在存取款过程中,应当核实取款人身份,银行却将50万支取给王菊香,有一定的过错,而王菊香隐瞒丈夫去世消息支取存款,也存在过错。
最后,法院判决50万不必返还银行,但王菊香必须补齐继承公证等相关证明。
实际上,对于已经死亡的存款人,支取其存款有严格的规定,1万元存款以下无需继承公证,但1万以上存款都需要公正,为的就是保证所有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遗产支取纠纷。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怎么看,银行就是高级强盗
人家家属都没要求,银行管个毛线
其实银行是对的,我岳父取他父亲过世后的银行卡钱,取不出来,要带死亡和火花证明,村里证明,如果不是唯一继承人,还需要全部到场或者带委托书去才能取,就是防治其中一个子女拿到银行卡知道密码,然后私自取走钱
人家有卡、有密码取钱有银行鸟事!老两口存的钱偏要逼着老婆婆交遗产税,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不怕遭雷劈吗。
钱不能存银行,银行不是好人啦
人家的钱,只要是家里人,都可以去取,至于这笔钱怎么分,那是人家的家事,银行什么时候管得这么宽了!!
狗屁逻辑
银行这么干图什么?哈哈
不用看了,这个点的行长手上🈶坑没填上,让银监局查下就一清二楚了。银行只对忘记密码的死亡储户搞遗产证明材料,做这么绝的,这银行坑太大,靠死亡率填坑算的太多了,填不完,根本填不完才这么死乞白赖的
一年下来银行把无人认领超期存款怎么处理?最后不还是被银行吞没了吗,假如存款人没法举证,但存款确实是人家存的,最后这钱拿不出来,人又去世了,这相应的就是银行又多了一笔收入呢,说来说去 银行还是提高了取款难度,这个对有异议的存款主继承人的存款是有好处,但同样也增大了无异议的存款取款难度。
遗产?死前转让就行了
死之前就要把钱取出来,银行容易赖账
死之前就要把钱取出来,银行容易赖账
银行抢钱合法的
就是放屁,银行是不想开下去了,国人的存钱习惯把银行惯的跟大爷似的,都不把钱存银行,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江苏银行就是厉害
为了夺取他人财产竭尽所能挖空心思无所不用其极。
开个死亡证明公证下就行了。
多少监守自盗都是出自银行,
那是人家的家事银行管的太宽了吧
取自己的钱还要公证?
银行就是骗子和强盗,发现对方是一个老太太好欺负,万一老太太惊不起威胁与恐吓,那钱就是变成主任与银长的小三包养月费!
无事生非
怎么看?通过UC浏览器看呗
真假难辨啊
强盗逻辑
以后大家不要把钱存银行了到时你取不出来
银行就是犯贱
身体不好时,一定要到银行取出你自所有的钱,
这要所以得第一继承人一起去,或者他们都放弃一个人是不行的
正常死亡的话,夫妻这个不应该要什么证明,非正常死亡的应该要
证明法律有问题,应该结婚二十年以上的老夫老妻(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就是第一继承人,其它人都是第二第三继承人。
有折有密码即可取,不需要银行把关,银行做法是狗捉蚝子多管闲账,若有另外权利人可自诉法院。
不还,把老太关了养老
有钱不要存在银行!
银行的潜台词是:我们银行职工要拿来分的,你们不能领取。
本就设纠纷你银行来了就有了纠纷
脱裤子放屁
通过一篇文章,(有没有这事儿,另说)搞一下法律科普,顺便介绍一下银行业的工作职能,并且给了银行业的形象,给具象化了!
如果取不出来那么银多了几十万无人认领的固定私有财产了
闲的蛋疼
本来存银行最主要是认为安全!但无论是被盗资料损失,被银行“临时工”骗取或被误导卖基金损失等等都是储户的问题,自已承担。银行破产只有限返还!(奇怪的是贷款照样全额还款)那问题来了,存银行还有什么意义???
银行哪会多这事,有子女找到银行了吧
不还它还能乍样???敢杀人吗???
其实就是典型脱裤子放屁[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之所以说老人家存款要用密码,并且密码由子女掌握,这样就避免了纠纷
现在谁把钱存银行
银行是开山道的
双标了,手太长了。
卡里三百,公证费两百,哪儿说理去…
银行就是恶心
国外银行也这么豪横吗?
那笔钱属于不属于遗产关银行屁事。
银行就是霸王条款
这可把我吓到了,我赶紧看了看我的余额,唉,还是欠款,好悬好悬
瞎编的,抹黑银行的,把它当故事则可。
太不脸了,自己的钱也从中捞一点。
我上次看了一个前妻把100万取走的,那个时候银行又说有存折和密码就可以了。就不管银行说啥都是银行对呗?
狗屁不通
银行内部人员盗窃了储户的钱,银行却说是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狗头]
银行要继承遗产,因为它是老人的孙子。
不是按继承人顺继承嘛?
凭存折密码取钱有毛病吗
其它都没问题 谁是告密者
嗯,我爸当时忽然脑溢血走了,所有的存款也不知道放哪里了,分文没有。干了一辈子的革命工作。银行也不给查
发霉都不放银行
泰康保险公司也是同样手法
大家去把存在银行的钱取出来!再不取银行又找个借口把钱霸占了!
敢问,子女对王老太取这50万有意见否?如果公证,这费用由谁承担?你们银行负责至少一半吗?
人要快挂了记得想办法去银行多贷点款出来 死人的钱是银行的 那账也是银行的
缺德俩字就是这么解释
没有差事,银行呀,法院呀,什么的吃什么?
编的不错,下次别遍了
银行想贪图这50万!法院却是为了公证创收!凭密码支取夫妻共同才产有何不妥?却要另缴公证费?取出拿给谁家属们自已不争,管你何事?浪费公共资源!
我的钱管你啥事!
现在的银行谁还敢存钱啊,老百姓借银行的钱孙子,你存进去了想取出来或者是被银行挪用了你都是孙子
有钱不要存银行
以后凭存折和密码取款,银行还要核实存款人还在不在世?
银行真是不要脸,还追到人家家里来了,是哪来的勇气和理由?
银行是遗产执行机构?
银行做的对,万一人家子女要来取没钱怎么交代😁
老太没资格,谁有资格?
为了收取遗产税
银行想把储户的钱占为己有!
何钱不要存银行了!
夫妻俩联名户囗会不会有这种情况?
银行是不是狗拿耗子了!怎么继承怎么分配是法院的事
银行是弱势群体,只能它坑蒙拐骗… …
人去世,没证明的,钱去哪儿了,谁知道
这种情况是不是要本人来?
据说公证处要调查被继承人有没有私生子,如果觉得无法取证,还不得出公证书!
银行霸王餐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