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广东佛山,一男子因家中有客人留宿,将自己的奔驰车停放在一空置的别墅门

小峰聊社会 2024-06-28 09:27:39

“冤不冤!”广东佛山,一男子因家中有客人留宿,将自己的奔驰车停放在一空置的别墅门处。可谁曾想,奔驰车却因当晚狂风暴雨导致被别墅内的一棵景观树砸坏。事后男子将别墅业主和物业告上法庭索赔18万元。但业主却认为,男子乱停乱放、明知恶劣天气,应当承担所有后果。但法院却这样判。

(来源:广东佛山中院)

男子李某早年创业成功后,在当地早期开发的别墅区内购买了一套大别墅,与家人搬进去共同生活。

女子陈某早年也在同一个小区购买了一户型和李某差不多的别墅。但与李某不同的是,陈某是投资性买房。收房后就将别墅一直空置,也没有装修出租。

买房几年后,陈某就出国定居,委托在国内生活的亲戚为其缴纳别墅的物业管理费等事宜。

事发当天晚上,李某在家宴请几个亲朋好友吃饭喝酒。众人在家中推杯换盏过后,其中一个朋友因大量喝酒导致醉酒。事后李某因天气预报说晚上会有大暴雨等原因,让醉酒的朋友在家中先留宿一晚。

安置好朋友后,李某将自己原本停放在别墅内的奔驰车开到陈某家别墅的围墙边上。之后,李某又将朋友开过来的机动车停放在自家别墅内的停车位上。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李某次日上午送走朋友、再去取车时却发现奔驰车被一棵大树给砸中了。

原来,李某将车停在此处几个小时后,天气就下起了大暴雨,且当晚还狂风大作,导致别墅内的一棵大树被大风吹倒后,刚好就砸中了李某的奔驰车。

事后李某让4S店找拖车来将车拖去维修,并到物业管理处找物业讨要说法,物业也联系上了业主陈某。

物业表示,陈某买房时别墅内就有一棵景观树。有些业主装修时会将景观树迁走,重新种上更贵、更好看的名贵树种。有些业主会保留并定期修剪树枝。

而陈某收房后既没有装修,也没有找人定期修剪树叶,导致原来的景观树已经长得非常茂盛,才会发生此事的。事后4S店开出的维修费用账单18万元。

看到长长的账单后,李某认为,业主陈某没有修剪树枝树干导致长得太茂盛,且现场照片可以证实,平时这棵景观树就已经伸出别墅围墙外,影响通行。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安排人或者提醒业主陈某修剪树枝,也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116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李某要求物业和陈某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

别墅业主陈某认为:李某承认其事前看过天气预防,明知当时会有狂风暴雨的,可其却仍然将与主停在树底下,且停车位置还不是划有黄格线的停车位,即属于乱停乱放的情形,故李某应自行承担责任。

物业则认为,自己很冤,因为其之前曾几次提醒过缴费管理的“业主”(陈某在国内生活的哥哥)要找人去修剪一下伸出围墙的树枝。但一直都没有落实。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首先,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业主陈某买房并收房后,对别墅内的建筑物负有管理等义务,因此,不论陈某是否装修入住,其未尽到定期打理等义务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其次,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具体而言,物业发现陈某别墅内的树枝己经档路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他业主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且发现李某乱停乱放机动车后没有第一时间制止,存在管理上的过失,也应当要承担责任。

再次,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为此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自身也存在过错行为的,应当减轻或免除行为人一方的责任。

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当庭承认看过天气预报,明知当晚是恶劣天气,可其却仍然将名下机动车停放在树底下,且所停放位置是不允许停车的。

因此,虽然业主陈某、物业公司均存在一定的过错,但主要过错责任人应当是奔驰车主李某本人。

最后,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综上,法院经审理后根据三方的过错程度、本案的实际情况等酌情判定车主李某自身承担80%的过错责任,而物业和业主陈某则承担15%、5%的责任。

一审宣判后,三方提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或者判定承担责任的比例太多,并纷纷提起上诉。

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故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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