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打工人当人!”北京,女子每天做40张设计图,公司嫌不够,要求每天做70张,不完成就离职!女子每天加班2个半小时,眼都花了才完成60张,拒绝加班后,马上被开除踢出工作群。女子要求公司赔偿,一审法院驳回请求,难道法院也不把打工人当人吗?
(案例来源:央视网)
华灯初上,沈佳揉了揉眼睛,坐在工位上伸了个懒腰,望向窗外。
天啊,居然已经天黑了?沈佳心里暗骂:又是加班的一天,这领导真不是人!
沈佳早上一屁股坐到工位上,就马不停蹄地赶设计稿,就连吃饭都是点的外卖,在电脑前扒拉两口,算是填个肚子了。
更难熬的是,沈佳连水都不敢喝,上厕所不知道耽误多少时间,甚至硬生生憋着,实在憋不住了才小跑去卫生间。
沈佳为了赶稿,没顾上得吃晚饭,这会儿都快饿晕了!
关了电脑站起来,突然一阵眩晕,感觉天旋地转的,两眼直冒金星。
下意识地扶了扶桌子,真害怕自己晕倒在工位上。
心里不由得再骂一遍:还当我是人吗!这公司越来越没良心了,再这么干下去半条命都没了!
这时,电话响起了,是家里打来的。沈佳嗯嗯几句忙着应付,给家人报平安。
天天加班那么晚,家里人都怀疑她下班不愿意回家,是不是在外面做什么事了?
沈佳挂了电话,“啪”地一声,把手机摔在办公桌上,深吸一口气,终于破口大骂。
“公司就是针对我,他们不是人!”沈佳气呼呼地说,鼻子直冒火气。
这肯定是公司故意的,一天要做70多张设计稿,机器人来了都得充电。
一旁的同事也唉声叹气,原本每人每天只需要做40张图,现在快翻倍了,根本完不成啊!
完不成也不能离职,沈佳对待家里人,向来都是报喜不报忧的,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工作让家人担心。
原本公司就找她谈离职,但是沈佳没同意,对于公司无理的工作量,就算硬着头皮每天加班,也要完成任务。
沈佳刚入职的时候,岗位是平面设计,一共有3个人,按照公司的任务,每人每天40张,即可达到要求。
起初这个工作量,对于沈佳来说,还算能按时下班。现在要加班2个半小时以上,才能完成60张左右的设计稿,70多张的话,简直是把打工人逼上绝路,还让不让人吃饭睡觉了?
沈佳对于这个工作量非常不满意,和同事一起向公司反映,申请降低工作量,但是公司根本不回应。
考虑到离职没有收入,沈佳只能勉强先干着,向公司申请了3次加班,公司也同意了。
但是公司不认为工作量大,反而继续增加工作量,让沈佳每天完成70张以上的设计稿。
沈佳终于崩溃了,公司要逼疯自己啊!
为了生命健康,沈佳果断拒绝,这不是正常人干的,谁愿意干谁就干吧!
没想到第二天沈佳被踢出工作群,也被离职了。公司给她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太荒唐了,居然说沈佳不服从管理,不完成公司任务等。
这哪能忍?每天像牛马一样干活,什么都没捞到,还被一脚踢开。
于是沈佳把公司告了,要求公司赔偿,但是一审竟然被驳回了,难道法官也认为正常人能一天完成70多张设计稿?
从法律上看,这件事怎么认定呢?
1、公司平面设计的岗位,原本只需要每天做40张设计稿,为了让沈佳离职,增加工作量算不算变相强迫加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并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法院经过调查,公司季度总素材需要达到2400件设计稿,沈佳所在的岗位有3人,每人每天需完成40张以上,才能达到考核满分5分。
公司为了让沈佳离职,工作量增加到70张,这个工作量远远超过满分的180%,而且每天70张也不符合正常人的工作量。
于是法院二审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合同,需要向沈佳赔偿6.3万元。那为什么一审驳回了沈佳的诉求?
2、沈佳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量,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自己。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但沈佳在一审的时候,提供不了公司安排超常工作量的证据,法院必须依据事实判定,所以驳回了沈佳的诉求。
3、公司为了解除合同,变相增加工作量,达到解除的目的,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公司为了开除沈佳,增加非正常工作量,沈佳无法完成,公司以这个理由开除。
但是沈佳拒绝不合理的加班,是正常行为,不能算作违反公司制度。而且在二审中,同事也作证,开除沈佳后,工作量就恢复了正常。
所以二审法院支持了沈佳的诉求,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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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化名)
为什么不是一审法官的业务能力有问题?
先说工资
健康是最基本要求,对不良企业绝不能惯着,坚决斗争到底!
正常8小时40张,加班2小时可做20张,简单算一下就知道问题了。你加班2小应该时做个6张左右
工资到位,别人能做我也能做。,这种工作不累的。累的是7✘24小时对外衔接,沟通业务,各种担保、焦虑、损失,你去试试
吃完原告吃被告,懂了吧,谁给的多就偏向谁
60张?什么样的图一天60张
一般一审是先放个烟雾弹,看看反应如何,然后二审再纠正。
看来工资还是可以的,不然辞职又何妨?
法院以后改成ai审理,效果肯定好。直接证据齐全就判
一审的法官是实习生
我也认为,司法高院那么高的学历智商,还各种政审要求,就等平民百姓劳工自己去收集好了认证物证做个裁判,有点太大才小用了,有人证物证各种证据确凿,那机器人都能知道怎么判,或者说只要是个人哪怕小学都毕业,都知道怎么判决了,毕竟法律条款都写清楚了,就是记不住也可以翻书照着读就行了。那高学历高智商掌握法律武器就只能用来捞钱规避法律制裁。每条法律法规肯定是公平公正的,但是判决的人就好像要做到公平公正就非常困难,这说明,这些人的智商才华,都用到歪门邪道上去了
本来就没把你当人看,自己把自己当人看了!
因为一审法官大多都是法盲!
工人要夺回权力!
法官每天要评审70个案件,还要合法合规、不然就可以踢出法院系统
现在的一审都是玩的。
中国的强大是所有劳动人民加班出来的。
打工人的命!都是这样!所以年轻人宁可送外卖也不进厂!
,怎么看都是针对你,想方设法的让你离开。
如果一天工作8小时完成40张图,平均12分钟一张。就算加班2.5小时完成60张,平均10.5分钟一张。什么图能这么简单还这么大量?编吧!
牛逼,资本家真是牛
现在公司都以无耻的降本增效为荣
对于法官判决,有些机械,只是赔偿,而没有罚款警示,公司的这种行为,就应当巨额罚款,以警示其它类似公司的行为,这样才能有效长久的保护劳动者。
这种情况普遍出现你还想打官司赢?看输了吧!所以在哪上班就一个字混!认真就这下场!
个人觉得一审至少保证70%——80%的正确率,不要老是让二审来擦屁股。证据不足可以留搜寻证据的时间,并提供便利,而不是机械地套用公式驳回上诉人请求,浪费大家的时间,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打官司的经验(程序、证据),而一审二审之后有多大机会再审?
这样的公司应该曝光它 让它破产
一审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的,反正要二审的,费那么多劲干啥,估计法官是这么想的。
劳动争议官司应该是先劳动仲裁,之后才能去城区法院起诉,再之后才去中级法院上诉
所以我才说嘛,现在的施工蓝图越来越呲毛了,我体谅你了
这种毫无争议的法律条文,为啥法官会错判?为啥错判的法官不担责?
亲爱的法官们,请你们多顾公平,正义。认真审判,让社会形成向上的风气!不要搞的人不敢扶,恶人乱告状!
只能说先看行业熟手平均水平是多少吧
古有一句话怎么说
别人能做到你为什么做不到?
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原因,他们是一伙的。
让工人干不属于你的应聘工作范围的工作,企业是否违法?
这是什么样的法官啊
有理有据,真的假的?胡编乱造可不行,把这家公司曝光一下
什么平面图纸 一天能完成那么多张?
会干不如会混
因为违法成本太低
本国合理合法
我还要求80万配件80万流水 不给看库存 !
编的不太好,上班八小时甚至更多,完成40张,平均一小时低于5张。加班2个半小时能完成20张,平均一小时不少于8张,快一半的差值了,鉴于加班的工作效率,白天明显在摸鱼啊,多增加10张的量不过分吧。
使劲卷吧,总有一天死于内卷
一审法官水平赶不上二审法官。
绝对有人收了钱
先说一审法官的问题
一看就是带风贴,举报了。
这是在写小说?!
70没有完成难道不是证据吗
我想问一问一审是如此的不负责任吗
我觉得以后工人变成个体户好点,多劳多得
违法成本太低,要按倾家荡产赔偿。
先把双休落实了吧
到处是这样的公司
一审为什么败?
这是典型的对人不对事。
你有理,牠更有礼[并不简单]
💰呗 都向它看齐 其它的都不重要了 😔 唉
时间地点都没有,人物名字还不一定真实。没啥意义的一个故事!
中的劳务合同是普遍时间合同,跟量无关
这种工作就是抄图。纯体力工作,需要一些专业知识,不用动脑子。管理层定的目标,估计按照最低加班2小时制定的,但是肯定也不是乱定的。如果熟练掌握绘图技巧和程序辅助,8小时应该也能完成。在这种企业中,人就是机器。你这台机器功率不足,没必要拖累团队。
我看就应该让这些周扒皮,去班房里改造一年,让他们也体会一下被剥削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