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满14周岁,不会坐牢,顶多赔点医药费。”福建龙岩,一13岁学生,用美工刀对着同学的喉咙就是两刀。被伤害的同学跪地求饶说,不要杀我。后来被好心人救下。可13岁的杀人者却嚣张的表示,自己未满14周岁,不会坐牢,顶多赔点医药费。受伤害的学生家长要求警方严办,但当地的派出所却说,要等伤情鉴定。 (本文信源来自于: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每日说法 2024-5-24 《网传一男孩放学路上遭同学划伤近10处》) 一名13岁的初中生张三(化名),竟然用美工刀袭击了同班同学李四(化名),造成李四喉咙、后颈等部位多处受伤。 事发当晚,李四母亲接到学校电话,赶到现场一看,只见儿子浑身是血,吓得她几乎晕了过去。 经医生诊断,李四的喉咙被划伤,颈部也有两道深可见骨的刀口,如果不是及时就医,很可能会因失血过多而丧生,幸亏有热心路人发现并报警,才救下了李四一命。 案发后,张三却表现得很嚣张,对朋友说“我才13岁,就算下狠手也不会蹲监狱,说破天赔点小钱而已”。 他在网上还向好友炫耀自己不会受到惩罚,这种无视生命、漠视法律的言行,令人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怒。 原来案发当天下午,张三主动约李四一起放学后回家,两人一路无话,直到走进一条无人的小巷子。 张三突然掏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美工刀,对着李四的后颈就是两刀。李四疼痛难忍,回头发现是张三在行凶,正想逃跑,张三又狠狠地划向他的喉咙。 李四护住脖子,但手臂和腹部也被刀划伤了几道血口,他跪在地上哭着求饶:“不要伤害我,我什么都听你的。” 可张三置若罔闻,继续对他拳打脚踢,幸好有路人听到动静赶来相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警方获报后立即展开调查,根据李四母亲的描述,张三平时就很暴躁,而儿子可能是无意中发现了他的什么隐私,才会遭到如此残忍的报复,简直就是灭口。 警方已经控制了张三,并对双方进行了询问和体检,但由于张三年龄尚未达到14周岁,属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边缘人群。 需要等待伤情鉴定结果,看李四的伤情是否达到重伤等级,才能决定是否追究张三的刑事责任。 李四的母亲对此感到无比气愤,她质疑警方为什么要拖延时间,明明张三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理应立即批捕。 她还多次去张三家中理论,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但对方一概不理。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犯有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是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张三此次行凶手段残忍,动机卑劣,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即便张三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也必须为他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有专家呼吁,应当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同时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在保护什么样的未成年人? 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培养孩子们的法治意识,珍惜生命,远离暴力,共建和谐社会。
让砖家叫兽来解释!
有主观动机,有预谋,都应该可以判死刑。法律对小孩子从轻处罚,是因为小孩判断力差。有主观动机,有预谋说明懂事了,懂事了就该承担成人相应刑事责任!
杀人偿命最低可以十岁起,刑事责任6岁起。现在6岁小孩比我们小时候12岁懂得还多。。特别是乱七八糟的知识
我觉得故意杀人不分年龄的,都应该死刑
又一个恶魔出来了
这样的祸害不能留。弄死最好
法外狂徒张三
未满14不是监护人座牢吗???
入刑和死刑年龄降低到12岁
还是自己解决吧
小魔头乱棍打死。
建议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残疾可以关到能判刑的年纪再决定枪毙还是坐牢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除非对方有重大过错!
犯罪为什么要划分年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抓起来关到手,应该改变法律,刑法,不满18岁抓起来乖到18岁继续执行
天生坏种
不怕坏人使坏,就怕坏人懂法。
未满14周岁免于刑罚,是因为监护人没有监护到位。纵容,溺爱等各种原因,那为什么不让监护人去代替受罚。
以心理年龄达到为准就可以了,比如即使你十岁,但犯案手段和犯罪心理达到二十岁成年人的水平,就按二十岁判
恶魔杀人,必须抵命!而不应该因小不刑,只会助长恶习,寒了大众的心!
这种小恶魔留世上,以后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是什么人建议取消少管所的?
那如果我儿子被霸凌我这么教育他,杀了霸凌者有问题没有?
未成年人犯罪包庇法必须要修改了!
保护的是未成年人,不是会犯罪的恶魔,十岁以上必须负刑事责任,可以由家长顶罪
如果我是家长我先把自己家人安排好,然后这个小孩的腿要断必须断让他长个记性,那怕一辈子坐牢也绝对不后悔
让未满14周岁去杀专家,未遂后专家后怎么说?
7岁以上都需要负刑事责任,可以等他14岁或者16岁以后进监狱服刑!
小朋友不用坐牢,将他爸抓去坐7年,让他这辈子都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
严惩杀人犯,不要用未成年来作为借口让其逃脱法律制裁!
聪明,知道自己有金钟罩,铁布衫,所以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把问题及早解决。
子不教父之过,子女犯错 可以让监护人体会一下坐牢的滋味 这样才会用心教导
这是杀人未遂啊
这刀要是划到颈部大动脉必死无疑。这个坏小孩已经具有规避法律制裁的意识,属于故意违法犯罪,且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理应判刑!
中国应该什么罪就是什么刑,年龄不够就等年龄到了再判
关到十四岁然后枪毙!避免祸害以后
前面那几个学校的判刑没。再不判这种人越来越多
杀人偿命,没有年龄限制,,,把罪恶扼杀在萌芽之时
这张三应该直接判公开暂首,立即执行,以震世间恶魔,
所以怎么说的,这妥妥的故意杀人,还要等伤情
这种父母不管教的应该国家来教育,然后踩缝纫机自己挣钱把教育费和赔人家的钱付清再放出来
未成年法应该避开故意霸凌伤害特殊情况!或许减轻一点点,负个成人八九成责任[并不简单]
故意杀人,还要看伤情鉴定结果?
这种情况只能找另外一个十三的出手了
直接捏死得了!以后也是败类
有预谋的杀人,情节还不算恶劣!?
不论是否成年,统一量刑标准,未成年人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由监护人代替坐牢至成年,成年后再投入监狱完成剩余刑期!
彷徨之刃都说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象这种情况不应考虑多少岁,乱棍打死
以年龄来规避青少年的犯罪惩罚已过时了,不符合当今社会社情民意!网络社会发展太快 ,青少年保护法应该及时更新!
有持无恐
请参照活埋案件处理。因为这种“邪恶”少年明天就能活埋别人。
伤者父亲要亲手干掉他,不然还会害人的。
这种是蓄意谋杀未遂。和冲突逐渐升级造成伤害完全不一样。这种预谋作案直接正常判就行了。
孩子连着监护人,一起枪毙,叫什么来着?连坐对吧!
专家:他还只是个孩子。
未满14岁故意杀人这种,要不就当事人死刑,要不监护人自愿代为死刑。还有什么跳出来吗?
如果不办,是我儿子受害,我会把他办掉!! !!
我这里小学二年级都会上楼顶跳楼威胁了,现在的小孩懂事很快,花样多。
这种出生社会又是祸害人间,为害社会。
这种东西就该关到18岁然后枪毙
少年牢改所了解一下
对儿童普法会让某些恶少可加为所欲为,修改刑法,严惩恶少时不待我!
杀人偿命不分年龄,伤人怎么样就打回去,不要钱,不要谅解
8岁就知道很多东西,现在人太多了,建议从重处罚
张三心狠手辣,留着害人啊!
被害者不也未满十四吗[得瑟]
未成年人犯罪应按成年人犯罪量刑的三倍执行,主观恶意大的一律死刑,免得长大危害社会
对这种人最大的善意就是关到18岁再杀!他不是未成年吗?那就让他等死等到18岁,老子不信他不怕不崩溃!
邯郸的事情,都给大众遗忘了!那个结果做为父母的角色怎么去应对这个问题
这么小就如此精通法律,这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哪位专家出来走两步!!![抠鼻][抠鼻][抠鼻]
我还是支持未成年人不能判刑,尤其是死刑,但可以等他18岁了再枪毙嘛[并不简单]
家长能不能把这个王八蛋给废了!
主观意识才应该是定罪的根本
进监狱养到法定年龄,再按案情去判就完了呗
邯郸杀同学三恶少还没处决!等待何时?
告诉孩子,当你生命受到危胁,你反杀他就行了,这个时候没有所谓的道德和律法可言,先保住自己的命才是王道。
看看电影第二十条,只有他自己的孩子遇事,才会想到推进法治
血债血偿,不分年龄!
打残他的手就可以了
今年40多了,知道的太晚,要不13岁也牛逼一次
张三以为自己聪明,但自己已经给自己埋了坑,想想:张三未成年,那李四也是未成年,一样可以先下手为强反杀他张三!
恶种!
那就永远不给他满14了吧
我不要求赔,同样划几刀回去就行,死活不论。
这还是有预谋的,这个年纪
现在手机年代,十岁的小孩比以前十六岁的小孩更懂这个世界。更懂什么事做得对和不对
必须严惩,这种人长大了也是祸害人,人渣一个,最好判个死刑,枪毙了算了。
杀了他,闹大就改法律了
他爸让你也活不了
当今社会两种人不能惹,未成年跟精神病
现在14岁中学生有多高 ,去学校看一眼就知道了,170-180 一个个身高马大,大人都不一定打得过,
恶性犯罪惩罚需要设置年龄限制吗?
个人建议在最酷寒之地建个监狱附带少管所,比如漠河和塔布拉玛干大沙漠,什么精神病不良少年就往里扔,不能死刑还不能活受罪吗?
是个懂法用法的聪明孩子!努力培养以后必定成为一代伟大律师!
[得瑟]他同学也没满14周岁啊,自己报仇呗
父亲干吗去啦?
那三个恶魔现在怎样了?全国以他们为榜样
那可以啊被害人也用同样方式给对停止呼吸,都是小娃没事的不也就是点钱能搞的吗
法律什么时候才能改一下,把年龄降低到10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