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你长得太美!”上海长宁,已婚女子因长得太漂亮,被男邻居看中。男邻居展开了疯

运良说是非 2024-06-19 14:12:04

“怪你长得太美!” 上海长宁,已婚女子因长得太漂亮,被男邻居看中。男邻居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女子警告无效后报警,男邻居被警方做出行政处罚后,仍然不愿意放弃。女子无奈之下,将男邻居起诉到法院,女子能摆脱困扰吗? (来源:) 这天,梁丽上班忙了一天,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刚回到家打算休息一会儿。 丈夫却怒气冲冲地走过来,将手机一把丢在她身上,大声说:“好哇,我们这才结婚几年?你就在外面勾三搭四,连邻居都不放过,真是丢死人了,啥也别说了,离婚!” 梁丽瞬间有些发懵,她本来心情就不好,如今被丈夫没头没脑地泼脏水,她一下也来了气:“你在瞎说什么,我天天为这个家累死累活,你还要冤枉我,这日子确实没法过了。” 她一边怒怼丈夫,一边拿起手机看,结果一条爆炸性信息映入眼帘。 只见业主群一名叫李军的邻居发言:“梁小姐,从我见到你头像照片的那一刻起,我就深深地爱上了你,我对你一见钟情,给我个机会,我想做你男朋友。”在末尾,李军还艾特了梁丽。 紧接着,一群吃瓜群众看热闹不嫌事大,直接在群里调侃两人,说得神乎其技。李军的信息被刷屏,他又连续发了好几条露骨的表白信息,均是针对梁丽的。 不仅如此,他还多次试图从业主群添加梁丽的微信,都被梁丽拒绝了。 梁丽瞬间理解了丈夫的怒火,可是,她根本不认识这名男邻居,连这个业主群都是前几天因为要成立业委会,才加进去的。自己也只针对小区业主共同利益发过一次言,此事真是让人匪夷所思,自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梁丽十分气愤,当即在群里艾特李军:“我有老公,而且我们夫妻感情很好,请你自重,不要来打扰我们生活,你的行为已经影响了我们的夫妻感情,你再这样,我会报警处理。” 群主为了息事宁人,也出面劝说:“请你尊重他人,不要在群里发表不利于邻居和谐的信息,否则踢出群。” 按正常人逻辑,在知道对方已婚后,哪怕再喜欢这个女人,也会发乎情,止乎理,互不打扰。 可偏偏这李军是朵奇葩,他一心只想追求梁丽,根本不顾他们的劝说和警告。为了找到梁丽,他在业主群添加了大量的业主,想通过别的业主,找到梁丽家的位置。 可没想到,别的业主出于安全考虑,均拒绝向他透露梁丽的家庭地址,他又跑到物业,想从物业口中得到梁丽的具体信息,可物业以不能透露业主信息为由拒绝了他。 李军很不甘心,他又通过各种打听,发现她竟然是跟他住在同一栋,只是由于他的工作性质总是早出晚归,所以从来没有和梁丽打过照面。 李军暗自庆幸:“还好在业主群看到她的照片了,要不然就遗憾终生了!” 他发誓,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追到梁丽这个大美女,他要用行动打动她,哪怕被她老公揍扁他也不怕。 自此,他经常无缘无故跑去敲梁丽家的大门,还多次守在她家大门口蹲守,看着她上下班,而且他还不断在业主群向梁丽发送表白信息。 李军的疯狂举动,让梁丽一家十分崩溃,梁丽的夫妻感情也受到了挑战,梁丽再一次进行警告无果后,马上选择了报警处理。 之后,警方认为李军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多次发送不恰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 可没想到,李军哪怕被罚了,也没有改变其决心,他依然持续对梁丽一家进行骚扰。 梁丽十分害怕,她忍无可忍,以民事侵权为由,将李军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停止对自己侵害,并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李军涉嫌侵害梁丽的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梁丽明确告知李军,自己是有家庭的女人,但李军依然在业主群不停对梁丽表白,导致梁丽成为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梁丽在背后被人指指点点,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与李军实施的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要件。 梁丽有权要求李军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且赔偿精神损失。 2、李军涉嫌侵害梁丽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李军多次在梁丽家门口蹲守和敲门,在遭到梁丽家人的拒绝和驱赶后,仍然故伎重施,我行我素,给梁丽及其家人造成了威胁和恐慌,已构成侵犯隐私权。 3、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李军在明知梁丽的已婚身份后,仍然不管不顾,采取在业主群表白、家门口蹲守等方式,严重打扰了梁丽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梁丽的精神损失。 综上,法院判决:李军需赔偿梁丽精神损失费,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责令停止其侵权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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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0 04:51

    直接到公安机关告他寻衅滋事。

  • 2024-06-20 06:12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 2024-06-20 10:16

    她老公呢?

    快乐人生 回复:
    打它一顿?然后被拘留给它制造机会?
    快乐人生 回复:
    现实就是这么无奈。
  • 2024-06-23 10:05

    这在业主群也算公众群,属性是犯罪,公安机关必依法严打。不然很多和谐的场景变成生死存亡之争。

  • 2024-06-23 12:52

    王思聪当初也是这样骚扰一个女网红的

  • 2024-06-21 10:11

    没有得逞的痴汉系列[滑稽笑]

  • 2024-06-20 09:30

    说实话这个女生真的好漂亮啊!1女人漂亮不是男人犯罪的理由。2难道这个贱男没有涉及寻衅滋事吗?3非常理解女生的痛苦。上学要面对校长老师同学们的关注,上班了要面对上级领导同事客户们的关注,出门要面对痴男流氓富少偷拍者们的关注,在家要面对丈夫对自己不信任产生的焦虑暴躁和公婆的无端指责,果然,那位老少女姐姐说的好有道理啊——“做女人难,做个漂亮女人更难,做个出名的漂亮女人更是难上加难!”

  • 2024-06-20 16:19

    申请禁止近身令

  • 2024-06-22 04:39

    可以申请保护令

  • 2024-06-21 11:15

    离婚好啊,不要脸则无敌🐶

  • 2024-06-22 09:19

    就这

  • 2024-06-21 12:10

    法律对这个问题没有好办法,要不就让他赔钱,罚款

  • 2024-06-23 15:29

    不见素颜不发炎

  • 2024-06-22 13:08

    性骚扰!

  • 2024-06-22 11:14

    不能告性骚扰吗?

  • 2024-06-23 18:11

    给他提个条件:汤臣一品来一套,再给500万零花钱。否则不够格。

  • 2024-06-24 07:47

    开局一张图,胡编乱造